搜狐娱乐讯 昨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熊选国在介绍《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时表示,“对于明星的代言行为,如果他是明知他人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符合《刑法》规定,作为共犯处理是可以的,但是这个前提很重要。” 搜狐娱乐就此独家采访到多位代言过药品广告的明星或其经纪人,他们纷纷就此说法做出了回应。
李湘郭冬临:不回应 不方便接受采访
知名主持人李湘代言过某牌的补血颗粒,也曾入选中国十佳代言人评选。当搜狐娱乐联系到李湘经纪人史歌时,她透露已有身孕的李湘目前正在长沙安心修养,不想被外界打扰。同时史歌也不愿意代李湘回答相关问题,“代言是她的私事,我不方便回答。”
笑星郭冬临是药品广告中的“常客”了,他所拍的某牌消食片广告在电视台的播放率极高。而当搜狐娱乐试图采访郭冬临时,郭冬临表示他目前正忙于拍新戏《保生大帝》,无暇接受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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