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电影《妈妈别哭》维权会在北京举行,中影集团与《妈妈别哭》出品方晶晨文化现场签订了发行协议。今年2月以来,《妈妈别哭》在广东、四川等地遭遇不法放映。导演曹桂千称,出品方将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今年2月,北京晶晨文化与广州丹红广告公司签订了发行协议。根据合同约定,丹红广告在2009年2月13日至2012年2月13日期间,拥有在海南省境内的发行放映权。但今年2月底,有人发现影片《妈妈别哭》在广东茂名上映,片名改成了《汶川妈妈别哭》。
曹桂千说,本来公司计划在5·12一周年时,举行全国巡回公益放映活动,但目前的情况让这一计划陷入困局。昨天,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市场管理处处长周宝林表示,对《妈妈别哭》遭遇侵权的情况,广电总局将密切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