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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热议陈道明代言成被告 是责任还是炒作?

  陈道明成被告是敲山震虎

  本报记者 封娇

  因为被认为代言了假冒产品,陈道明日前让人给告了。这位叱咤影坛多年的影帝非常荣幸地成为因代言产品而连坐的第一人。不知此时陈影帝心中有何感慨,是暗自叫苦?还是哭笑不得?

  先不说陈道明成为被告对与不对,他被告了之后会不会被罚。
咱只觉得当名人不易,当个为广告代言的名人真是更不易!因为一不小心,你就会成为众矢之的;因为谁也不敢保证,那个给了你大把钱让你为他说话的人,会不会阴沟里翻船,将你也一起拽进沟里。估计现在哪个明星也不敢说反正我把钱揣兜儿里了,你爱谁谁,干我何事了。就是心里真这么想的,在出手捞钱时也得留个心眼了,这钱不会有什么事儿吧?

  对于陈道明代言手机而成为被告一事,有的网友说对他很失望,觉得陈道明不是以前那个低调、内敛的他了;而有的网友则力挺老陈,坚称有些事情并不是他能控制得了的。是啊,明星也是人,不是神,不可能长着一双火眼金睛,对所有事情都明辨真伪。但如今的问题商品如此之多,消费者的权益不断地受到侵害,明星在其中起到的就是推波助澜的作用。你说,老百姓被骗了,不找你找谁。

  明星为商品代言,不外乎就是为了钱。俗话说得好,“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虽然,为商品做代言这钱咱挣得轻巧,但也得看好了再挣,阴沟里翻船可真不是什么好玩的事儿啊!

  冰城街头谈艺录 电子城门前说代言

  采访时间:4月3日14:00

  采访地点:教化广场

  采 访:本报记者 封娇

  采访对象:王明丽

  职 业:白 领

  陈道明的形象一向都很正面,我看他这次因为代言手机被告上法庭,就是原告为引起众人的注意而进行的一次炒作。既然这个产品能通过国家各部门的认证而上市,明星就可以代言,明星代言只是商家的一种促销手段,至于产品质量到底如何那得专业部门来把关。明星们又不是火眼金睛,再说他们也没这个义务啊,产品出了问题都由代言明星负责,还要你质量监测部门干吗?

  采访对象:林 泓

  职 业:工 人

  现在打开电视,各种产品都有明星代言,什么形式的都有,有一些广告弄得还像新闻一样,让人真假难辨。对于许多假冒产品,那些代言的明星、名人无疑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许多消费者就是看了自己喜爱的明星的代言才购买那些产品的。我觉得明星是应该为代言产品负责的,只有让他们负起责任来,才能让他们在接广告时慎重起来,别为了钱而成为假冒伪劣产品的帮凶。

  采访对象:李义滨

  职 业:学 生

  我觉得这次陈道明挺无辜的,其实有他啥事儿啊,不过他和商家、制造商一起被告也说明了消费者的愤怒。消费者的利益受到了侵害,可是经常是投诉无门,像这种假货怎么能堂而皇之的上市,管理部门都在做什么啊?如果代言明星也能为产品把一道关,那消费者被骗的机会便会少一些,但也不至于因为代言而被告上法庭啊。

  明星应为代言产品负连带责任

  许多明星承认他们根本就没使用过产品,只是听了商家的保证,就公开给产品做广告,结果自己上了当。岂不知,他们的代言误导欺骗了多少消费者。明星和商家是相互利用,在产品上有着共同的利益,所以他们都应为产品的质量负起责任,起码明星要为产品质量问题负连带责任。新晚报论坛网友 刘扬洋

  一款没有备案的假冒手机,能够有人代言,堂而皇之地走进商场,这说明我们的监管部门出现了漏洞,给不法之徒以可乘之机。所以明星代言时更应谨慎从事,要对消费者负责。新晚报论坛网友 盛晓军

  商家是为了赚更多的钱,聘请名人为其做广告,名人也是为了赚更多的钱,给商家做广告。那么钱来自何处,都来自消费者的腰包。名人们做虚假广告赚了我们的钱,而当商品出现问题时,他们却逃之夭夭。这回陈道明招来的官司,给那些名人们亮出了红牌,不要再信口开河了,这回吃不了可得兜着走了。新晚报论坛网友黄丹

  要为自己做的事承担责任,这是小孩子都知道的事情。我希望陈道明被告上法庭能对其他明星起到一个警示的作用,使他们在代言的时候想想他们身上担负的责任,和粉丝们对他们的信任。新晚报论坛网友 刘霖朦

  将代言明星告上法庭是借机炒作

  公民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是大家法制观念增强的表现,是社会的进步。但将代言明星同时告上法庭似乎无法可依,有借机炒作之嫌。新晚报论坛网友刘凤银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名人为商品做广告挣点零花钱,无可厚非,只要他们不是昧着良心说假话,都应属正当的商业行为。关键是我们有些名人为了多挣代言费,完全按着商家的“剧本”说话,把代言的商品夸得天花乱坠,名人效应有着强烈的辐射力,自然会严重误导观众。希望那些名人们别因小利而忘了大义,虚假广告做不得。新晚报论坛网友马建梁

  陈道明因代言成被告是无辜的

  陈道明绝对不会一点法律常识都没有,不看清楚代言产品国家批准生产销售的手续就为其做广告?报道中不也说,厂家表示,公司的确有这个型号的产品,但肯定是经过信息产业部备案的,而不是使用其他型号手机的进网许可证,原告购买的可能是山寨机。我觉得陈道明被告上法庭是无辜的。新晚报论坛网友 张兴

  现在是一个多化元需求的消费时代,作为一种稀缺的社会资源,名星代言广告极其自然。消费者依法维权是法治与社会进步的体现,但也得辨明是非的关键、分清青红皂白。路归路、桥归桥,名星代言显然不是诉讼的关键,防治假冒伪劣产品,还得从源头抓起,监管部门真正发挥作用才能正本清源。新晚报论坛网友 纪成
(责任编辑:溶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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