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娱乐讯 《我的团长我的团》第一轮播出结束,该剧引发的收视热潮蔓延到网络,为了吸引点击,有网站在没有得到授权的情况下使用《团长》的视频,就此,《团长》的出品方浙江华谊兄弟天意影视有限公司发布侵权警告信,全文如下:
电视连续剧《我的团长我的团》(下称该剧)系由浙江华谊兄弟天意影视有限公司(下称我公司)独家出品并发行,我公司作为该剧版权人,依法享有该剧包括网络版权在内的完全版权权利,除已授权网络(如:北京搜狐新媒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公司外,其他网络和公司未经我公司授权许可,非法使用该剧的网络版权,已经实质性侵犯了我公司合法权益、严重损害了我公司对该剧应有的利益,现我公司对各网站/公司正式发出本侵权警告信:
一、网站/公司未经许可而通过互联网络提供对该剧的上传或下载链接服务、进行网络直播、点播、广播的行为,已经实质性侵犯了该剧网络版权,我公司已经依法对网站/公司侵权行为进行了全面而必要的公证证据保全。
二、请于收到本警告信之时,即刻停止并彻底删除与该剧网络版权使用有关的全部链接以及任何形式的向公众进行信息网络传播的行为。
三、请于收到本警告信之日起3日内,速与我公司接洽协商合法取得网络版权授权事宜。
四、如你公司/你网站未能依本函执行上述第二、三点要求,我公司将书面向当地文化执法总队对你网站进行正式举报并协助查抄处理,同时对你公司提起著作权侵权民事赔偿诉讼或以涉嫌“侵犯著作权罪”刑事犯罪向公安机关报案,以维护合法的网络传播秩序及版权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特此函告
浙江华谊兄弟天意影视有限公司
二○○九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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