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团长我的团》引发的收视恶战,据说在各方斡旋、妥协之下,有望暂告一段落。由于各大卫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此案是非至今仍无公论。好事者套用剧中台词调侃说:有罪的是《团长》,但如果我播的剧能犯过《团长》犯下的那些罪,吾也宁死乎。
制作精良、备受期待的《团长》,因引发收视大战,无意中竟沦为“红颜祸水”。不得不说,这是对当下的国内电视剧市场的一个莫大讽刺。
诚然,各大卫视之间的恶性竞争也是个问题。但各大卫视之间为什么要争?《刘姥姥外传》开播那会儿,怎么没见各大卫视之间红过脸?电视台和制片方签的合同,当然也应该细化。但开播日期究竟应该具体到天,还是具体到小时、分、秒,那也就是一句话的事儿。换在《刘姥姥外传》身上,根本就不会成为问题。杭州台当初为《刘姥姥外传》拒付余款,那是因为它拉不来几条广告。
《团长》不存在这个问题,《团长》的问题恰恰是它太能拉广告了。而广告资源是有限的,这家卫视拿得多,那家卫视就少了。于是乎,暖风熏得游人醉,直把《团长》当“祸水”……所以,相比电视台,更应深思的是电视剧的制作者们。为什么你们制作的电视剧,就不能犯点《团长》犯的那些“罪”?换句话说,为什么不能多拍点《团长》这样的让电视台当香饽饽抢的电视剧?
忽然想到著名的“大老粗”韩复榘。这位出了名省主席,有一日到学校里视察,正好碰上篮球比赛。韩主席看到十个人抢一个球,大为不满,大声质问陪同的总务处长道:“要不是你贪污了,那学校为什么这样穷酸?十来个人穿着裤衩抢一个球像什么样子,多不雅观!明天到我公馆再领笔钱,多买几个球,每人发一个,省得再你争我抢。”
解决收视恶战的根本办法,其实也就是多弄几个“球”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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