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辉约陈佩斯来做名人面对面。一落坐,编导发现戈辉胸前的麦克风没有别好,正欲上前帮忙,陈佩斯已经上手了。本来这帮做电视的人都是教别人怎么别麦克风,没想到,一旦遇上了腕儿,反过来了,人家教你。陈佩斯一边教戈辉怎么别麦克风,一边问:
你这衣服好像是羊绒衫吧?
是。
你知道织这一件羊绒衫要破坏多大一片草场吗?
不太清楚。
要破坏足球场那么大一片。
啊,那么大呀。
关键是现在已经没有多少草场可供破坏了,破坏一片,就多一片足球场那么大的沙地。
那您不穿羊绒衫呀?
我从不穿戴任何羊绒制品。
您这么一说,这衣服我都不好意思穿了。
听说戈辉现在很少穿羊绒衫了。
狗日的
“喂,”声音低低地,非常轻柔,然后顿一顿,再缓缓吐出3个字:“狗日的。”听上去好像是在叫“亲爱的”一样。
许戈辉有一双迷死人的大眼睛,看着你的时候总是目光迷离、满眼含情。其实,她是个近视眼,偏偏又不愿戴眼镜,买了一大包博士伦,可戴上左眼就丢右眼。索性,她就睁着眼楞往街上冲。她喜欢穿长裙,马路上一走,疾驶而过的车鼓起裙边,总惹得司机放慢速度,看看这是何方美女。趁这当口,许戈辉就面露笑容、拖着裙角飘飘逸逸地穿过马路。场面颇为惊心动魄。
每次见到许戈辉,她总是睁着大眼睛,直直地冲我走来,直到鼻尖几乎贴住我的鼻尖,她才微微一笑:“狗日的,原来是你啊。”
我们俩见面总是亲切地称呼对方:“狗日的”。这个词本意不雅,可多年来早已被我们叫成了昵称,也就不觉得什么。倒是有一次,我在公司走廊里大着嗓门冲许戈辉喊:“狗日的,等等我!”碰巧那天有内地电视台的同行在参观凤凰,一行人看到我正要打招呼,却清清楚楚听到我嘴里的3个字,不由露出惊愕的神情。我这才意识到,我俩之间的称呼难登大雅大堂。
她是个慢性子,说话又轻声细语的,总给人娴静的错觉。其实,她骨子里是个假小子,我才是真正婉约的人呢。
她喜欢运动,最近迷上了滑雪,春节时刚去了一趟亚布力,回来就跟我吹牛:“两千米的滑道啊,我一溜烟就从山顶滑下来了。”
“你可以啊!”我半信半疑。
“其实,是教练推了我一把,我想停也停不住了。”
我俩曾有过一段相濡以沫的同居时代。那时,我们刚到香港,人生地不熟,住在一起彼此有个照应。说来,我和许戈辉都是个性极强的人,偏偏我俩能相敬如宾、举案齐眉,也是我们的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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