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点八:借机分产OR自食其力 分析:倪震被指不事生产多年,全靠女友养活。多年来两人资产不分彼此,如今分手,财产分配成为焦点。 |
当事人财产背景:
倪震在1997年卖了《YES!》的股份套现近千万,还卖了红山半岛和半山林肯大厦两项物业,和周慧敏移民加拿大过隐居生活。不过在加拿大的投资生意,倪震却绝口不提。有传闻说他在加拿大的科技生意和炒股亏本才被迫回港,回港后口口声声说会在香港发展的他,也没有打算置业,只是买了一架蓝色福士做代步之用,一直“寄居”在女友于跑马地的金山花园。曾被倪震曾在交友网站上勾搭过的Freeze组合团员陈乐榣爆料说“他每天都不工作。”
据悉,两人拍拖多年,周慧敏一直坚持财政独立。1991年,她和母亲联名开立公司“Deekai Limited”,并以345万港币购入跑马地金山花园A座高层某单元。1996年,在倪震的游说下,周慧敏另外开设一间公司“Vivian Investments Limited”,并以715万港币买入金山花园A座同层的另一个单位作为爱巢。
据周慧敏闺中密友透露,倪震与名媛姚乐碧的情事曝光后,2001年,周慧敏曾把“爱巢”以低价位转让给Deekai Limited,誓同倪震分清楚。而五年后,在自己39岁生日当天(2006年11月10日),周慧敏又让倪震入股公司,变相分一半身价给他。如今,这两个单位都已升值,现约合3000万港币。
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由于倪震入股周慧敏名下的两家公司,如果分手倪震可变相分其身家一半,净得1500万港币分手费。对此有律师指称周慧敏的财产倪震没份,英国有一法例,情侣在分手后能分配资产,律师黄国桐表示香港没有此例,他说:“英国有这个条例,香港就没有!没得分!”
无责任推测:
倪震,贪玩而不思进取,二人感情到了后期,几乎就是周在养着倪震,倪的收入不过区区两个专栏供稿,以及一间桌球室而已。从某种意义上说,他就是周身边的寄生虫。更有传言称,2006年,周慧敏复出,正是因为了倪震的经济出现了危机,急需一笔钱。由此可见,玉女才是家庭财政的当家,她可能才是这段关系中拥有最终话语权的人。如果周一票否决,他也只能拿着遣散费离开——不过,也许这就是人家想要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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