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网·娱乐报道】11月6日消息,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办证实,知名歌手臧天朔已因涉嫌聚众斗殴,被警方依法逮捕。当日下午,上海长期从事法律服务的资深律师姜律师向新民网记者分析案情时表示,臧天朔涉嫌4宗罪名,最高可判死刑。
据报道,臧天朔此次被抓,与其在北京开酒吧时雇用的一批以东北人为主的黑势力团伙有关。2003年,廊坊火车站广场发生一起聚众斗殴事件。当时在廊坊开办酒吧的孙某与合伙人发生利益冲突,从北京找来一批东北人,与对方在廊坊火车站发生火拼,造成一人死亡,而那批东北人背后的老板便是臧天朔。此外,在本市通州区武夷花园发生的一起斗殴事件,幕后人物也是臧天朔。臧天朔手下的这伙人与本市发生的多起聚众斗殴事件均有关。公安部门随后对多起案件进行并案调查,初步调查出一个以臧天朔为首的势力团伙。
对此,姜律师表示,臧天朔涉嫌4宗罪名:
一、聚众斗殴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三、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两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四、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若臧天朔构成聚众斗殴罪,并致人死亡,并且确定他是首要分子,臧天朔将作为主犯被判刑,最高可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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