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10月起,昆明市总工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企业家协会三方将联合对企业职工工资进行集体协商工作,这意味着企业职工对于自己的工资调整将有更多发言权。
昆明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负责人刘贵红说,今年10月起,企业职工可以和企业就工资增减、增减多少、怎么增减等问题面对面进行协商,特别是在企业效益增长时,职工可以提出涨工资的要求,当然最后决定权不在职工或企业,还要由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企业等多部门联合集体协商,最后做出对企业、职工双方都有利的决定。
刘贵红说,工资集体协商并不是新议题,《劳动法》及劳动者和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中一直涉及这个内容,只是由于没有明确相关实施细则,因此之前工资调整更多取决于企业自身状况,企业职工一直很难参与其中。比如有的企业和职工签合同一签就是三年,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报酬也是三年不变,这样当企业效益增长时,职工权益却受到一定损害。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后,职工有权建议更改合同、调整工资,也有权建议调整多少、怎么调整,并就此和企业进行协商,最后在几个部门协调下,达成双方认可的协议。刘贵红说,目前那些没有建立工会、没有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很难受到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约束,下一步工会将联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企业家协会等多部门采取可行措施,促使更多企业建立工会,和职工签订合同。今后在工资问题上,企业不再一家说了算,职工也有机会通过工资集体协商机制,表达自己的意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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