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剧的话
重名轻生是先秦的时尚, 它建立在杀身成仁的信念之上, 造就了那个时代凛冽的气质, 故中国古代闻名后世的刺客, 多出在这一弱肉强食的非常时期。
因为身处弱势, 决定了刺客必以非常的手段来追求其想要达到的目标, 他们置生死于度外,毕其功于一役, 义无反顾地以卵击石, 其壮怀激烈, 荡气回肠, 令人肃然起敬, 怅然为之唏嘘。
“刺”是一种猛烈的暴行,其内含的精神实质却是对道义的捍卫,《史记·刺客列传》所载之刺客,身上都存在着这样一个耐人寻味的悖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 正是这一悖论的存在, 让我们在解读他们的行为动机时, 可以超越世俗的道德评判标准, 进入到一个文学 ( 或曰人学 ) 的审美境界。
这是我写《刺客豫让》于文学层面的原因。
《史记·刺客列传》中的刺客, 行刺的理由不一, 行为都很极端, 而豫让则是其中最纯粹的一个。他的行刺, 毫无诸如铲除暴君之类的政治目的, 且他行刺的对象赵襄子, 无论在世人的眼中还是在他的眼里, 都称得上是一个明君。然而就因为赵襄子杀了待他如国士的主人智伯, 他便要用国士的礼节来回报, 全然不理会他那位主人是一个暴君的事实, 毅然决然地以惨烈的自残来坚定复仇的决心。在他的心中, 没有约定俗成的善恶标准, 只有“士为知己者死”的做人原则, 这一原则将一个“义”字高置在了一切道德规范之上, 把“义”所承载的人文精神当作一种至高的宗教信仰加以供奉, 并以生命作为代价来誓死捍卫, 舍身如此糊涂而又如此明白, 古往今来, 除了豫让之外, 恐怕再也找不到第二个人来。
刺客身上所承载的人文精神, 在《刺客豫让》一剧结尾的时候就走向死亡了。 随着利己主义一跃成为新的时尚, 我们的灵魂便逐渐地被“人不为己, 天诛地灭”的人生哲学所主宰, 乃至于后人缅怀豫让的事迹时, 虽然依旧会被感动, 但在感动之后, 终究还是依然故我地见利忘义唯利是图, 把豫让的故事当作绝版的传奇看待, 丝毫不与我们的生活发生关系。
豫让的那份纯粹于我们, 确实是实实在在地丢失了。
这是很可悲哀的事情。
因这悲哀, 我有了写《刺客豫让》的激情。
我并无意要召唤“义”的回归, 我只是想要表达心中的一份感动, 与此同时,也希望能够借助豫让的纯粹, 让我们的戏剧也纯粹一次, 使那些进剧场来观看此剧的观众获得一个被豫让的人格力量与戏剧的文学魅力所感动的机会, 在一个半小时内暂离时尚娱乐带来的麻木与喧嚣世界带来的浮躁, 洗涤一下被物欲所污染了的灵魂。
徐 瑛
写在《刺客豫让》排演前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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