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情人节黄健翔(黄健翔新闻,黄健翔说吧)和结发多年的妻子孙颖自愿协议离婚。媒体报道说,黄健翔离婚后,前妻没有遵守离婚协议的承诺将本应该分割给他的财产和个人物品归还给他,同时也没有将女儿的抚育权交给他,而是一直将孩子带在自己身边。 对此黄健翔称:“在女儿的抚育问题上,前妻一味拖延推托,制造麻烦,他每次探视或者接孩子,都要在前妻的百般刁难之下忍气吞声,给他本人造成了极大的精神痛苦。”因此,黄健翔一纸诉状将前妻告上法庭,要通过法律手段来取回自己的财产,并夺回女儿。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真的令人有些扑朔迷离。不是今年的“世界杯”,我也不知道黄健翔,那时看了世界杯的直播,只听有个很磁性的男中音在那里哇哇地叫喊着,看不到他的脸,后来慢慢地才知道,此人就是黄健翔。其实听了他的足球解说,也不见长,反而听出了一些偏执之言。总感觉他很感情用事,自己喜欢哪个国家的球队就会多喊两嗓子,声音和语气显然也是不一样的,按说为“世界杯”解说就该一碗水端平,只客观地解说赛场事实,多留空白去让观众去思考,观众毕竟也有耳朵和眼睛,球进没进总是能看得见。他却做的好,一边解说一边发泄个人的情绪,观众没想到的他说了,想到的他也说了,观众只有瞪大眼看的份,没有发言权,或者跟着他瞎吼几声了事。这到底是娱乐,也无关紧要,我想说的是,黄健翔解说的球赛至少让我发现这个人情绪不稳定,以自我为中心,从来不考虑别人的感受。他能状告前妻这是意料之中的事。
黄健翔太自私,太大男子主义,这种人属于小人一但得志便容不下了别人。众所周知,黄健翔还在中国外交学院念书时,做过一段时间的兼职导游,孙颖恰好在他带的一个团里,据说当时黄健翔24岁,孙颖17岁,她并不算很漂亮。这里强调一下,当时孙颖17岁,并且在他黄健翔所带领的团里。后来他们是怎么走到一起的,怎么样开始这段恋情的,这其中有太多的可能,总之,一个17岁的小女孩面对一个24岁的大哥哥是没有多少经验可以招架的。既然俩人结为夫妻了,就应该是在互相了解、彼此尊重、信任、爱慕的基础上组建幸福的家庭。黄健翔为什么要与孙颖离婚?这其中的实情无从知晓,就拿黄健翔自己的解释来说:“她既不爱看大片,也不爱听音乐,更不爱看体育比赛。这些都是我所爱的。生活分很多部分。有些部分适合和她在一起,有些部分适合和朋友在一起,而有些部分是你离了就活不了的。”这个说法是不是有些强词夺理?是不是无稽之谈?多么令人可笑,这是他要离婚的真正原因么?如果是的话,那就真该把他看透了,原来他是这么一个自私自利的小人。我想问问黄健翔,你早干啥去了?恋爱时你怎么没发现孙颖有这么多与自己背道而驰的地方?那个时候完全可以分手的。如果你说那个时候你并不了解她,那不了解你们还结什么婚?这不是自欺欺人拿婚姻当儿戏么?就别说恋爱时,就算婚后你发现她有这么多与你格格不入的地方,那你为什么不早些离婚?为什么要在生了孩子并过了这么多年以后你才提出离婚呢?你的那些话只是对一个弱女子施加的强暴辩解。再说,你黄健翔凭什么要求你的妻子非要爱看大片,爱听音乐,爱看体育比赛?你所爱的就非得也要她所爱吗?夫妻平等,孙颖她爱好什么你知道吗?你为什么不去爱她所爱呢?为什么霸道到把自己爱好强加给你的妻子?她为什么就不能有自己的爱好?她为什么就不能有自己的生活?你这么自私霸道的做法是爱你妻子的表现?你尊重你的妻子吗?把本该属于夫妻共同的世界强行变成自己一个人的世界,这合理吗?公平吗?人都有自己的趣味喜好,趣味是一个人人格的密友,是一个人道德的保姆,是夫妻生活和谐情境的守护神,然而趣味的判断又是很难的。“趣味无可争辩”是一句人人皆知、似是而非的格言,它的意思很显豁,趣味犹如人们的口味,萝卜芹菜各有所爱,千差万别很难求同,你根本找不到客观的标准和尺度以别裁优、劣区分高下,所以任何关于趣味的争论都是毫无意义的。我们应该尊重每个人在趣味选择上的权利,尽管人的趣味有好坏之分、高下之别与雅俗之辨,但我相信,你的大片、音乐、体育比赛也是常人的趣味,倘若孙颖的趣味在于绘画、时尚、文学等,这之间并没有高下和雅俗上的区别。不能说你黄健翔的趣味就有多么高多么雅,高雅到连你的结发妻子都不能领会了。
从黄健翔离婚到状告前妻事件,我是这么想的,年轻的时候孙颖并不漂亮,黄健翔当时也不帅,不过就是一个导游,因而从个人心态来讲,黄健翔心理上是平衡的。后来,黄健翔发达了,爬上了中央电视台,位置高了,眼光远了,于是再也无法去面对自己的结发妻子,不敢去看她眼角的鱼尾纹,不敢去看她生了孩子后已经变型的身材,不敢带着妻子去逛街,不敢正视周围人投来的目光,他的虚荣心和潜在的自卑心理害了他,让他深陷到“婚姻不美”的焦虑和痛苦之中。不知道黄健翔那些“爱看大片,爱听音乐,爱看体育比赛”的趣味喜好是在进中央电视台以前就有,还是进了以后才有的,总之这些突如其来的趣味,让他与妻子曾经享有的爱情和幸福,都随风中之尘一同逝去了,取而代之的是你死我活的“婚姻斗争”改变了一切。倘若如黄健翔所说,他们离婚时很平静,那么说明孙颖还是一个不卑不亢的女人,是很自立和自尊的女人,那么黄健翔所说的:“在女儿的抚育问题上,前妻一味拖延推托,制造麻烦,他每次探视或者接孩子,都要在前妻的百般刁难之下忍气吞声,给他本人造成了极大的精神痛苦。”这些话全是谎言。这是一个很简单的推理,离婚这么大的事,孙颖都没有大闹,如何婚后就变得这么泼皮诬赖呢?这些话分明是黄健翔陈述在状纸上的诬赖说词。退一步来讲,如果他们离婚时并不平静,而是大吵大闹过,那么现在孙颖的这些做法作为丈夫的妻子,作为孩子的母亲都可以理解,也不是过分之举。你黄健翔有了今天的高就便要甩开妻子了,去了一趟德国就目中无妻了,作为妻子的能没有愤怒吗?当面临丈夫横刀取财夺女时,作为女人的天性也要极力的挽回,哪怕做一次最后的拼搏,这个时候,再好的女人,以往那些固有的宁静(宁静新闻,宁静说吧)心态和高贵气质、得体的举止和优雅的谈吐、细腻的情思和温柔的怜悯,都统统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狂躁的心态和萎缩的人格,粗野的举止和鄙俗的谈吐、粗糙的情感,还有冷冰冰的心肠。
黄健翔玩了一回“世界杯”便成了公众人物,这种属于公众人物的人,往往把自己的想象当做现实,把自己的混乱的思想当做真理,把自己的轻飘飘的痛苦当做所有人的痛苦。他的前妻无论在任何方面都是无法驾驭他的,这个时候,地位与生活等方面的悬殊,对孙颖来说都遥不可及。失去了财产,失去了女儿,这个女人还有什么?这不得不让这个平凡的女人变得激愤和矛盾,这直接造成这个女人视野的狭窄和心灵的幽闭,还有情感上的冷漠和自私,这必然导致孙颖的内心的封闭,导致心灵的麻木,导致快乐和幸福的减少甚至丧失。黄健翔取财夺女反映出他身上这种“不道德”的利己主义倾向,他要夺走妻子的一切,让这个女人彻底在孤立无援中度过。财产是夫妻共同的,孩子是夫妻双方的,试想一下,如果黄健翔夺走了孩子,孙颖要去探望是一件容易的事吗?恨比爱有更原始的快感,但爱却带给人更多的幸福,仇恨不用学就会,但是爱的情感却需要教育和培养。仇恨产生于绝望,爱则产生于希望,仇恨只要有虚无主义的哲学和破坏性和进攻性的倾向就可以了,但爱却需要信念的支撑。失去丈夫的孙颖,作为一个普通的女人,她现在是以恣睢暴戾的仇恨为令人欣快的激情的,是以彼此之间的隔膜和敌视和伤害为正常的生活状态的。在恨和爱的遥远路途之间,还有其他的情感形式可以选择,比如不满和愤怒。对现状的不满推动人追求理想的生活,正义的愤怒则会激发出拒绝和行动的勇气,这两者都是比简单的仇恨更积极的情感形式。孙颖曾经幸福美满的家庭已经支离破碎,因而她的仇恨是其来有自的,来自难以忘却的婚姻不幸和情感伤害体验,她是一个最为不幸的受害者。
黄健翔尊重过她的前妻吗?如果说他们之间是友好的分手,那断然不会出现如今的对薄公堂,绝对不会用无情的法律去对待有情的婚姻。他不尊重自己的妻子,不尊重妻子的所思所想,不尊重妻子母性的内心世界,他只是想要残忍地尽快地摆脱,去自私地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充满爱意的道德力量,是一切力量的源泉,是将人从动物的野蛮状态提升出来的肯定指向。虽然,就外在的生物性来讲,人之异于禽兽者几希,但是就内在的精神性来讲,人之高于禽兽者无量。人之为人,就在于他懂得怜悯和同情,就在于他懂得推己及人地爱别人,就在于他能从利他的行为中,感受到巨大的幸福和快乐,而黄健翔,他做到了吗?
如果说我们关注的不仅仅是一场婚姻战争,而是被裹挟到婚姻战争中的那些有血有肉的人,那么我们就应该有更复杂的态度和更丰富的情感,其中免不了会有仇恨,但还应该有更博大的人道情怀和更复杂的人性视境,具体地说还应该有怜悯、同情、宽恕等更能表现人的本质的情感。很难想象,如果只剩下“仇恨”,我们凭什么证明自己在精神上高于所仇恨的对象?黄健翔又凭什么去自私地去剥夺她的妻子的权利?他说他的前妻不好,但他自己又好在哪里?以他现在的身份和影响,取财夺女说白了也不在话下,他的前妻除了痛苦和眼泪又能奈之若何?法律会让他得到钱或者物,可是他失去的是永远也拿钱换不回的情感和幸福。
最后,我想说,一个最微不足道的、最受蔑视的人的价值可能和几千个有权势的、傲慢的人的价值相等。千万不要伤害那些在一切情况下都陪你度过的、深爱你的妻子,即使分手了,也不要再去伤害她已经失去家庭后而所渐变的脆弱心灵。我们要相信人性、怜悯和宽恕是人们身上最好的美德;相信亲密、豪爽、温情和眼泪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要知道,只有一种人生活得有价值,当他想到他给予别人或别人给予他的好处的时候便会掉下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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