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有消息称歌手韩磊在为一陕西酒品牌代言时收了钱却不履行合约,被厂家告上法庭并要求赔偿120万元违约金。但昨日,记者致电报道中所指的该陕西酒厂营销总监时,对方却称:“什么官司,纯属无稽之谈。”
上述消息称韩磊曾与陕西一酒厂签下合同,约定代言两年期间按照要求参加相关工作,但
2005年有两次活动韩磊却没有参加,导致该酒厂经济受损,因此他们要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各项损失共计120万元。 昨日,记者致电报道中所指的这家陕西酒厂的营销总监魏总,他闻讯后显得有些愕然:“我们没有要上诉啊,这是哪来的消息啊?我们跟韩磊的关系一直很好,昨天还通过电话。”但魏总也承认上次确实有个活动韩磊迟到了,“但是后来我们都理解他可能太忙,也就没追究。”
昨日,记者又拨通了韩磊的电话,他的助理郭先生接听电话后不悦地表示:“韩磊昨天才从埃及演出回来,你说的这个事情我们完全不知道,还要向对方确认一下。我们会采取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本报记者 潘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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