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赛人员资格:
凡具有中央戏剧学院学籍的学生均可参赛。
参赛作品的主创人员(包括编剧、导演、主演、舞美设计及制作管理人员)必须为我校在校学生。
二、报名及剧本投递:
以个人或集体形式的报名参赛。
即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时提交参赛剧本,并填写报名表。如报名时剧本尚未成型,可报名后十日内提交。报名最晚不能超过3月31日。(报名及提交剧本的地点:8:30——17:30在团委;18:30之后在学生会办公室)
三、提交剧本截止日期:
2006年4月7日
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或小说改编的作品(不含独幕剧、剧本改编、剧本片段等)。
2、参赛作品题材风格不限。内容要健康向上,不得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含明显商业意图之内容。
3、参赛作品须先将小品剧本提交组委会。提交剧本必须为A4打印稿,宋体四号或小四号字。
4、作品时长不超过15分钟。
五、剧本经组委会通过后,分期发放经费、建组排练。
六、评奖:
为鼓励同学积极参与为主,积极肯定学生在各个方面的劳动和成绩。拟在评奖中较大范围的设置如下奖项:
优秀小品奖(不超过2名);
优秀剧本创作奖(不超过2名);
优秀导演奖(不超过2名);
优秀表演奖(不超过5名);
优秀舞台美术设计奖(不超过3名);
优秀灯光设计奖(不超过3名);
优秀演出管理奖(不超过3名);
优秀化妆设计奖(不超过2名);
优秀海报设计奖(不超过2名);
优秀服装设计奖(不超过2名);
优秀宣传片奖(不超过3名)
优秀组织参与奖(不超过3名)
最受观众欢迎的小品2名(每场比赛各1名)
其中,“最受观众欢迎的小品奖”由现场观众投票选出,其余由组委会吸收观众的意见评比选出。
获奖者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中央戏剧学院2006年学生戏剧小品大赛”
活动方案
为激励我院学生的学习热情和艺术创造能力,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打造品牌学生活动,根据学院有关部署,中央戏剧学院团委拟于2006年5月中旬举办“中央戏剧学院2006年学生戏剧小品大赛”。
一、大赛宗旨:
本次大赛以学生自我编创、自我制作,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创造性,不受专业限制进行联合创作。作品题材、风格不限。在编创小品的同时,鼓励学生增强宣传、制作意识,发挥各专业优势。
二、组织结构:
1、大赛设组织委员会,由院领导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定期召开会议,宏观把握活动进程,协调各阶段工作。
2、组织委员会下设评奖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
评奖委员会负责审定剧本、评比奖项工作。评委会由院领导牵头,除学院内有关专家、学生外,(决赛阶段适情况)聘请社会知名艺术家1—2人参与评比工作。
执行委员会负责整体活动的组织、协调、后勤保障、财务管理等,为组委会的日常机构。
三、时间安排:
3月中旬 各委员会成立;开始宣传;征集剧本;
4月上旬 停止征集剧本;由评委会选出参赛剧本,并对剧本提出意见和建议。
4月中旬——4月下旬 发放启动经费;自行排练;制作小品光碟参加初审。
4月下旬 确定参加决赛的小品;决赛小品制作宣传片(不超过2分钟)。
5月中旬 宣传片在校内连映;比赛。
四、评奖:
本次比赛以鼓励同学积极参予为主,积极肯定学生在各个方面的劳动和成绩。拟在评奖中较大范围的设置奖项。具体评奖事宜另列。
五、经费支持:
为支持同学的创作热情,学院将对每个作品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拟对每个通过剧本初审的小品按照有关规定分期发放资金2000元。
六、附属活动
(一) 辅导讲座
1月份,已邀请廖向红副院长做了关于戏剧小品创作的讲座。活动期间,将再次邀请学院教师对戏剧小品的有关问题举办讲座。
(二)研讨活动:
针对此活动,组织师生对活动的价值、本次活动的得失以及今后活动的发展方向等进行研讨。
(三)作品结集
将获奖作品进行文字和影像资料结集,发参与同学留念,学院备档。
(责任编辑:老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