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海淀法院受理了原告郭德纲起诉被告北京鸿达以太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科海电子出版社侵犯其著作权一案。
原告起诉称,他发现市面上在销售由北京科海电子出版社出版、北京鸿达以太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制作发行的《郭德纲单口相声精品集2》、《郭德纲单口相声精品集3》。原告从未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授权两被告出版和发行上述作品。原告还发现被侵权作品在全国很多大中小城市都有销售。
原告认为,两被告在未经原告授权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发行原告的作品,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给原告造成了巨大损失。
(责任编辑:老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