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要严格认真履行承办协议书的各项条款;
2、 要按照章程和工作细则组织本次活动;
3、 要将分赛区组委会、评委名单上报组委会备案;
4、 要严格按照当地物价部门要求组织本次活动;
5、 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严禁暗箱操作;
6、 要在规定上报截止日期前,将参加决赛选手所有资料及相关费用、按时交组委会;
7、 各分赛区领队负责赴京选手参赛期间的一切组织活动和管理工作;
8、 分赛区的评分办法自行制订,奖项也可自行设置,但必须是总分成绩优秀的选手才能进京参赛;
9、 在组织本次活动中,必须悬挂“2006亚洲青少年艺术盛典”(中国赛区)的统一标识。
(责任编辑:老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