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决赛入围条件:各分赛区在复赛中,决出各项目、各年龄组的优秀选手获得参加决赛资格。
2、决赛入围选手报名办法:
①由各分赛区统一上报参赛选手资料,歌舞、器乐类:截止时间为2006年4月10日;书画类:截止时间为2006年7月1日,超过截止日期不再接收。
②按组委会规定上报选手资料。
③进京参赛费、食宿费等一切费用需在上报选手资料时同时交齐超过截止日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3、决赛时,选手由分赛区领队负责管理。
4、需用伴奏带的选手可用卡带、CD、VCD,设备由组委会提供。钢琴选手由组委会提供钢琴,其它乐器组委会不予考虑。扩音设备由组委会负责。
5、总决赛将由有关新闻媒体录播报道,同时颁奖。
(责任编辑:老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