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艺人喻可欣,不满台湾《壹周刊》报道,指她与母亲包酒吧男歌手作情人的报道,为保清白控告周刊。日前台北地方法院判她胜,获赔偿二百五十万元台币(约六十万港元)。
经常将刘德华挂在口边的喻可欣,早前被台湾《壹周刊》报道,指她离开了刘德华后,与母亲包养一名小白脸的酒吧男歌手作情人。报道令喻可欣十分愤怒,为了保护个人声誉,决定以「恶意诽谤、不实报道损害市民」为理由控告《壹周刊》。台北地方法院日前裁定喻可欣胜诉,《壹周刊》需要向她赔偿二百五十万元台币,还需要刊登报道公开道歉。日前喻可欣往成都出席《2005第八届四川电影节》时透露此事,表现得兴高采烈,还表示是她入行后第一次打赢官司,还要多谢一直支持她的朋友,稍后更会设宴请客致谢。据知,她与翻版刘德华逗逗感情稳定。
移师内地发展
虽然获判胜诉,但喻可欣仍十分不满:“《壹周刊》刊登我不实报道时,登了好几版,但公开道歉的内容却登得很少。”她强调需要周刊再刊登一次道歉启事,否则会再展开诉讼。喻可欣更大卖口乖表示特别喜欢内地传媒,大赞他们文化质素很高,因而交了不少内地记者朋友,而今后的演艺事业亦会由台湾转移到内地发展,这会令台湾艺人很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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