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玮)据《华西都市报》报道,前日下午5点30分许,《西南商报》记者陈勇在电视连续剧《龙虎人生》拍摄现场采访时,遭到演员王志文等两人的抓扯和殴打,昨日陈勇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他将于今日正式向阆中市人民法院提出起诉,要求王志文赔礼道歉并进行经济赔偿。据搜狐网报道,王志文的经纪人兼兄长王志方先生首度回应,表示“报道王志文打人的那家报纸是不负责任的。”王志东先生介绍说警方正在调查这一“打人”事件,“我可以告诉你报道不对”。 当记者昨日接通陈勇的电话时,他告诉记者,现在自己的伤口还有疼痛,“我的左胸现在还有红肿,还会疼痛。明天上午我将会正式向法院起诉王志文。“在谈到前天下午的”打人事件“时,陈勇表示,他至今感觉非常惊讶,”我当时的感觉就是太突然了,根本没想到像王志文这样一个演员会这样做,我当时还很善意地跟他说,不要太过激动,事前我们之间也没有过任何冲突。到现在为止,无论是王志文还是剧组的工作人员,都没有人和我有过任何接触来说明这件事。“ 陈勇告诉记者,现在阆中警方已经成立了专案组在调查此事。记者随即联系了阆中公安局西城派出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他们正在调查之中,“现在我们的工作还在取证之中,要等到调查之后才能有答复。” 陈勇的律师王律师告诉记者,他们将以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对王志文提出起诉,“我们的取证还是比较充分的,现在人证、物证都有,有陈勇身上伤痕的医院证明,还有当时现场看到的群众,取证完全可以达到法律要求,所以我们会对王志文个人提出起诉,要求他赔礼道歉,并作出相应的经济赔偿。”对于赔偿的具体数目,王律师表示,最后的数目要到昨天晚上才能确定,大概会在10万元左右。 ■事件回放 据陈勇讲述,27日下午,他在阆中古城采访结束后,路遇《龙虎人生》剧组在古城区拍摄,他即上前采访,遭到剧组人员的反对。他站在拍摄线外等候了10多分钟后,见王志文的戏拍完,便从后面追上前去,举起相机准备拍摄。王志文和另一人跑步上前,抓住他的衣领和相机,将他拖往50多米开外的“杜家客栈”。在拖扯的过程中,他连声称:“王老师,我是记者,有什么事可以说,但不能采取过激行为。”王志文并未就此停手,继续将他拖往杜家客栈的第二个大院内。 将他拖进大院后,王志文对准他的左胸就是一拳然后抓住他的相机说:“交出胶卷!你们阆中人真没有素质,怎么未经同意就擅自拍照呢?”他回答:“我用的是数码相机,没有胶卷。”他听到有人喝令他打开相机,删除所拍内容。当看到没有什么与剧组有关的东西后,王志文吼道:“给我滚。”说完,王志文离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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