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丽莎:我记得是一个摄影师,当时摄影师叫泓姐,我挺感谢她的。有一次带我的艺人高磊拍照片,她就给我他拍的简历,给我看,我说这个女孩太漂亮了,有点太欧了,她说这个人不错,而且刚刚跟公司解约,我说那么快就解约了,她就把电话给我,拿了电话以后,我一直想该不该给她电话,隔了十多天给她打电话,第一次见她做了自我介绍,拍了一些照片,隔了一段时间,希望跟有一个长远的合作,但是我觉得可能还需要在她的定位、推广很多方面会有一个想法,我自己在想清楚了以后,给她电话,我说你要不要签约我们公司,我很直接的,我说会给你一个什么样的计划,在宣传、电影的定位。因为她现在在广告界里算广告小天后,因为是混血儿,本身是跟荷兰的混血儿,但是在影视上的知名度比较低,希望在作品上比较突出,对广告有帮助。
大鹏:无休公司签约新人应该有一个标准,这个标准是什么?
罗丽莎:标准第一个就要品德要好,第二,基本上要会演戏,第三个要年轻,因为新人,还要注重他的品德和年轻。
大鹏:所以人家第一向你介绍的是她人品不错。
罗丽莎:现在在中国来说,经纪人非常不规范,包括经纪公司,大大小小的也挺多的,在人品上这一关还没有鉴定这个艺人,很容易大家合作没多长时间可能就不欢而散了。
大鹏:这个人品有的时候是演员的人品的问题,有的时候也涉及到经纪公司方面的问题,比方介绍莎莎最早很快就跟公司解约了,那是一个经纪公司吗?
严维莎:对,那是我回到上中戏以后,有很多公司跟我接洽,想签一些和约,我跟那家公司签了不久,就觉得公司并没有实际去运作我的演艺事业,公司不是特别规范,这样做下去,对我并不是一件特别好的事情,所以我还是很快就选择了解约。
大鹏:罗总也介绍了,国内经纪公司也存在大部分的不规范的现象,演员和经纪公司的关系就像谈恋爱一样,一定要你情我愿,两个人互相看重了,才能合作。比如最近娱乐圈有黄圣依跟经纪公司解约的纠纷,好像在这方面我们觉得艺人这方面是弱势的,罗总您觉得我刚才说的对吗?
罗丽莎:我觉得这个事情挺难讲的,因为我在网上看到很多这方面的报道,经纪公司跟黄圣依本人发生问题,我觉得每一家有难念的经,我觉得经纪公司有经纪公司不对的地方,黄圣依有黄圣依自己不对的地方,我觉得大家在一起是一种缘分,就算不能在一起,也应该像朋友一样,没有必要闹的那么僵。
大鹏:网上留言板有一个问题,据了解很多艺人跟经纪公司不平等,对公司没有什么约束,对艺人的约束很多,成为赚钱的机器。请问北京的无休演艺也是抱着这样的心态跟艺人们签约吗?
罗丽莎:我不是这么看,我也有看大的经纪公司做的合约,我们的合约是台湾、香港加内地综合的,我们公司签的合约对艺人都很公平,如果每个合约只是针对艺人这一方,大家长期合作下去比较难。但是跟我们公司签约的艺人,都会有保证,因为我签的大部分是刚刚毕业或者从模特刚刚出来的新人。他们在收入、生活方面有一定的问题,我们公司会预支他基本的生活费用,也会帮他接一些戏。假设他很努力,很积极,也确实付出了很多,他们头一两部拍的不是特别好的话,我们还会请老师教他,帮他上课,因为我们其中签约的高磊,他们不是专业学院毕业的,如果他们觉得经纪公司只是把艺人当做赚钱的工具,他们的想法是错误的。不管是开演员经纪公司也好,或者现在卖一个产品电脑或者手机也好,都算是一种产品,只是现在做的生意是跟人有关系的,应该来说,大家是互利的,第二是共同成长,不是我把你当成赚钱的工具,我给你做什么,可能国内的经纪公司有些霸王条款,我们公司的合约还是很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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