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娱乐讯 主演电影《功夫》的女演员黄圣依,与一手捧上她的周星驰合约纠纷由骂战升级,周星驰名下的星辉公司昨天入禀香港高等法院,控告原定二○一一年约满的黄圣依,在未获公司同意下发布跟公司约满及发表有损公司声誉的言论,要求禁止黄圣依私自从事任何违约工作及作出赔偿,另有报道指黄圣依无份提名台湾“金马奖”,也是星辉公司从中作梗。
黄圣依凭周星驰电影《功夫》而进身娱乐圈,在片中饰演星爷小情人的她,现实中却与对方发生合约纠纷,并闹上法庭。原诉人Worth Achieve Associates Ltd ,被告人黄圣依,根据公司注册处资料,周星驰及其亲属周文姬均为原诉公司的董事。入禀状指,原诉人在港经营经理人公司,于零三年六月与黄圣依签订经理人合约,黄圣依委托原诉人作为她“全球娱乐事业代理人”,但其后她违反合约,在未得原诉公司同意下,私自向外发布跟经理人合约已于今年 十月十日 到期,同时擅自参与娱乐表演,黄圣依自今年七月,更在多个场合发表有损原诉公司名誉的诽谤言论,原诉蒙受损失。
入禀状又指,今年七月,星辉公司在该等不当行为发生后,曾发信投诉黄圣依,叫她停止有关违约工作,并入禀法院澄清合约有效期至二零一一年六月,要她继续履行合约,禁止她再从事任何违约工作,并就其违约事宜要求赔偿。星辉公司的田启文接受访问时表示,黄圣依一直采取回避态度,令双方无任何交谈机会,是次控告他们只想讨回公道,因为她已与星辉解约的言论不是事实,最后帮公司履行的工作是电视剧《金色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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