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方理由: 1、星辉公司有些过分欺压黄圣依了,应该多给她一些自主发展空间。主要原因是因为星辉公司管理体制存在一些问题,同时公司在大陆业务执行上的能力也有些欠缺,导致黄圣依不得不自己去找一些活赚钱。
2、黄圣依既然在星辉公司做的不开心,让她适当的补偿公司损失,就应该让她更自由的发展。星辉公司现在没有必要一定要留她,或者下一步把她雪藏起来。
3、黄圣依在这次事件中是个弱者,值得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