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想要开始拿起DV拍摄作品是出于一些不切实际的想法,可以用摄像机来记录,探讨一些问题,可以像笔一样运用自如,可以用它来写作——写小说,电影或者诗歌。这怎么可能,许多人这样告诉我。但后来事实证明,用DV来拍摄是件非常实际的事情。
《在情境中》是拍摄了一个人学游泳的事情,是一个哲学的命题,人和环境的关系,充满幻想和意象。录像《游戏》,是拍摄一群人在喝酒的时候玩的游戏,这是最早用DV拍摄的作品。后来拍摄了《冰冰》《多媒体情书》等作品。纪录片《码根码》也是一部观念的纪录片,这是拍摄一个在街头涂写码根码三个字的中文输入发明人的故事,我关注这些狂热的人.另一部纪录片《房子》是拍摄一个人在每一个他居住过的地方,讲述他的经历,拍摄现在的情况,人的生命在艰难与尴尬中消耗。另外去年夏季,我在甘南拍摄了关于高原上的风土人情——这是一部关于的旅行和文献的作品,现在,在做后期的工作。
一个人需要将不失真的生活原味保持下来,就会选择DV。今天,DV已经成为一种时尚潮流,它超越了纯粹技术意义上的概念,而是泛指一群人以DV拍摄形式为代表的个人化的拍摄状态,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于每个有话要说的人,它的出现为表达提供了可能,甚至可以传达一个时代的声音。DV不属于导演,不属于家庭,不属于所谓的独立制片人,它属于每一个有着自己见解的独立青年。这种价格不算太贵的技术给他们提供了表达的途径。任何一个时代,知识分子的表达最独到最有力量,而独立青年的表达最具民众性和底层的情感。这是DV的意义所在。
DV的先锋人物
“他用数码摄像机拍摄了许多电影,他考虑影像的神性,他推动了电影改革的浪潮,他因为拍摄受争议的题材而大受欢迎,他认为影片的最高目标是从人物和场景把真实挤压出来,他用DV自由,灵活地捕捉演员的感情,将摄影与人物结成一体,他认为刹那比整体更重要,这就是丹麦导演拉斯·冯特艾尔。”
1995年,以拉斯·冯特艾尔为首的四名丹麦导演,共同签署了一份文件,专门针对动辄即以商业和技术挂帅的好莱坞电影。这份被称为《95电影守则》(Dogme95)的宣言,要求参与者立誓,严格遵守里面列出来的十项拍摄守则。尤其令人震惊的是他们鼓励用DV表达。他们被视作为与全球先进电影工业背道而驰的主张,受尽国际影坛的讪笑。 但三年后,冯马士·温德堡和拉斯·冯特艾尔分别用DV拍成的《家变》和《越笨越开心》(又译《白痴》),同在戛纳影展展出,令观者无不膛目结舌。《家变》轻夺康城的评审团大奖(其后陆续获得24个其他国际性奖项),接着在37个国家上映,好评如潮,卖座不俗。《越笨越开心》也以其争议性题材而大受欢迎。99年,四人中的SorenKraghJacobsen再以《Mifune》一片夺得柏林电影节评团大奖,《95电影守则》突然不再被视为笑柄。相反的,它倡议的理想——“把过去的一直以来我们披在电影身上的(化妆品)拿掉,还它本来面目”被全球不少新旧电影工作者所认同(贝托鲁奇说它简直是电影的明天),世界各地都有导演加入拍摄Dogme电影。直到今天,已“报名”的Dogme作品已有九部,而且还在不断增加。很明显,《95电影守则》以及所倡导的DV拍摄已成为一项无法抵挡的电影改革浪潮。
这就是DV的先锋人物,他影响了无数年轻人也影响了我的影像观念。……而今天,DV成为了一个非常时尚的玩具,这是非常自然的事情,这是一个数码视听的时代。但这并不等于,拿起摄像机,人人都是艺术家。因为更重要的是,从事艺术是为了探索这个世界,并且最终对其产生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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