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两天的紧张庭审中,仅法庭调查就用了一天多。即双方针对对方提出的证据进行辨伪。原、被告双方的举证多达三十多项,许多项下还有一些小项,其中大多属于文字材料方面的物证。由于原、被告双方有几位专家学者,双方的代理律师中也各有在云南当地曾代理过大要案的名律师,在法庭调查中,双方就对方举证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展开了针锋相对的争论。由于这场官司与“纳西古乐”密切相关,在庭审中,双方紧扣字眼,在诸如“纳西古乐”与“洞经音乐”的内涵的异同、“东西”的普通语义与特殊语义、“白沙细乐”以及《紫微八卦》的存遗等一些学术或非学术的概念上来回交锋,有记者写文:“审判法庭简直成了学术辩论或者音乐教育的殿堂。”
双方的辩论围绕“《艺术评论》杂志和学者吴学源是否侵犯宣科个人的名誉权”进行。
被告律师、也是著名藏文化研究者的王达仁认为,原告在辩论中跑题严重,本来这是针对宣科的名誉官司,但事情扯到了污蔑丽江人民和丽江政府上。无论如何,宣科做为一个自然人,既代表不了纳西古乐会,也代表不了丽江市政府和纳西族人民。
戏剧性的是,宣科为了证明学者吴学源文章的“伪”,让三位白发苍苍的老人出庭以演奏作证。
被告吴学源在《“纳西古乐”是什么东西?》一文中写到:“现在,在‘大研镇古乐队’的营业性演出中,除了个别年轻的笛子演奏者(原歌舞团的专业演奏员)会吹《笃》这支曲调外,这个以白发苍苍的洞经老艺人为主的乐队根本不会演奏这部音乐的其他大部分曲调,也无法看着经音乐工作者根据录音纪录的乐谱进行演奏。”
原告宣科认为,被告吴学源所说的在自己组织的营业性演出中,老艺人们既不会演奏,也不识谱,不过是从云南各地找来的摆设,这种说法根本不是事实。为此,他请来了古乐会中的三位当地纳西老艺人,通过他们的现身说法来明辨是非。
现年74岁的和凌汉老艺人身着色泽明艳的纳西古乐演出服装走上法庭。老人告诉法庭,作为丽江大研纳西古乐会会员,他的工作是拉弦乐器,在演出中起到“中高音小提琴的作用”。当法庭询问老人是否会演奏、看谱时,和凌汉老人说:“被告称我们不会看谱、不会演奏,是对我们的人身攻击。我从1980年开始参加演奏,我们的演奏不是虚假的,我们也不是摆设。纳西古乐是我们几百年来世代相传的乐曲,我们不允许任何人对我们进行人身诬蔑。”和凌汉老人表示,如果法庭允许,他可以当庭进行演奏。在获得法庭的许可后,和凌汉老人现场拉奏了一段曲牌名为《浪淘沙》的纳西古乐。和凌汉老人再次强调说:“我们这些七八十岁的老人不是摆设,在演出中所有70至80岁的老乐工都能演奏纳西古乐。大研纳西古乐会的任何曲目我都可以演奏。”
第二位出庭作证的是74岁的老艺人和鸿章,他表示自己会看老谱,还会唱工尺谱,并当庭唱了一曲《浪淘沙》。第三位出庭作证的是78岁高龄的老艺人和尚朝。和尚朝说,自己很小就学习古乐曲,演出中的乐曲他不仅会唱,而且还识得乐谱。和尚朝说:“我们的谱是工尺谱。”为证实自己识谱,78岁的老人当庭唱了一曲《山坡羊》的乐谱。
这三位老者的出庭演奏演唱,并没有使被告难堪,反而使他们兴奋。吴学源在法庭上表示,他的文章所说的是他们只会洞经音乐,不会另外一种地方音乐“白沙细乐”,而现场三位老人所演唱的恰恰就是洞经音乐,吴学源特意询问三位老人是否会演奏白沙细乐,结果第一位完全不懂,第二位略有所知但不会,第三位只会一首,吴学源在肯定了他的师承关系之后,也证明了自己的文章的正确性。”
乐罢人去,吴学源的诉讼代理人王达人律师说:“文章所说的是‘不会演奏这部(指“白沙细乐”)音乐中的其他大部分曲调’,识谱是指‘经音乐工作者根据录音纪录的乐谱’,而不是说老人根本不会演奏,不会识谱。”
田青在法庭上发言,“三位证人当庭演奏,恰恰证明了吴学源文章的正确和宣科的错误。”
这一回合,局外人也能看出,在学理的厚度和论证的绵密上,宣科和律师马军不占上风。
在随后的法庭举证当中,围绕吴学源文章标题“‘纳西古乐’是什么东西?”,原、被告双方对“东西”一词褒贬含义的不同理解进行了阐述。
举证时的一个意外是,宣科在举证时用纳西族语言解释“东西”一词,说在纳西话中“东西”就是男性生殖器的意思,因此该文章有侮辱纳西族的意思,希望以此引起法庭和在场观众的共鸣,但是引起了全场观众的哄堂大笑,法庭也认为宣科的解释有故意引导歧义的意图而不予采信。
被告“怒斥”“民族问题”
17日,丽江法院继续开庭审理宣科状告《艺术评论》杂志和学者吴学源一案。审判进入辩论阶段。被告方都是思维严密、且善做辩论演讲、或教师出身或学者型的律师和教授,又是在各自熟悉的专业上进行辩论,因而从第一天就不占上风的原告方,这时似乎就更不占上风了。
一直听从了律师马军的劝告,比较沉默的宣科突然很激动地打出民族牌。对被告高声说道:你们攻击我们就是攻击纳西民族,你说丽江古乐没问题,你说纳西族不行。民族问题无小事,少数民族更无小事。现在有三大民族问题:藏独、台独和疆独……你们现在是搞第四个民族问题。
被告方早就料到原告要在民族问题上做文章,田青教授马上言辞俱厉反驳道:“藏独的实质是什么问题?是汉族与藏族的矛盾吗?这是一小撮分裂分子跟全国56个民族大家庭的问题,疆独是什么问题?是汉族与新疆少数民族的矛盾吗?这是一小撮东突分子与中华民族的问题。而台独是什么问题?陈水扁是什么族?李登辉是什么族?他们是汉族,但是中华民族的败类!台独难道是民族问题?这是中华民族和一小撮台独分子的矛盾。你把这简单的问题弄成民族问题?是想把法庭引向哪里?纳西古乐前面有纳西两个字难道就是民族问题?你还说在“古乐”前面加冠词“纳西”就是针对纳西族,那么,我说“蒙古奶酪”不好吃,难道就是攻击蒙古民族吗?”
田青发言完后,法庭上一片静默。大家都似乎感到,在这个发言之后,大局基本就定了。 法庭询问双方是否接受调解,宣科方面表示愿意接受;而《艺术评论》杂志和学者吴学源均不愿意接受。这多少显示出了经过庭审,被告信心大增。
王达仁律师事后对记者说,16日时,他综合各方面因素认为官司胜诉的几率有40%,但17日庭审后,他认为胜诉的可能性在90%以上。
许多记者试图与宣科的律师马军取得联系,但遗憾的是,直到记者截稿,马军的电话都是“限制呼入”。据悉,马军曾为马加爵辩护。当记者问何先生认为胜诉的可能性有多大时,他没回答,只是说该说的在法庭上都说了,相信法庭会作出公正的判决。
旁观者清,三天的对垒,学者和《艺术评论》这一方不管是在情、理、法,还是气势上都占上风。有人竟说,如果真的按照庭上辩论情况进行宣判,学者一方定赢无疑。
而第一天庭审过后,宣科对北京晨报记者说:“我一定会打赢,可能性100%”。
宣科尤其延续他过去的风格,说话不羁,信马由缰。他在说百分百胜后,又对记者说,输了官司也没什么了不起,大不了到夏威夷养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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