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过周星驰:
不能起决定性作用
南都:你拍《功夫》时,大家都说你是幸运“星女郎”,现在你会觉得自己幸运吗?
黄:(沉默)怎么说呢,我觉得人生一定会遇到很多事,不可能一帆风顺。我一路上都挺顺,要是遇到我就要勇敢,我也不会后悔,也不会抱怨。
南都:是周星驰带你入行,遇到这些,你有跟他交流过吗?
黄:我打过电话给他,但我觉得这些问题不是他能解决的,这是公司的体制问题。
南都:他怎么跟你解释呢?
黄:他每次都说可以,我可以解决,你有什么问题,你说给我听。说过几次,但也不能起决定性的作用,因为公司这边还有很多股东,在运作。他也有他的事情,经理人部门不是他最重要的部门,所以他不可能都帮你解决,我尝试过。
南都:他是最大的老板吗?
黄:是。
南都:那如果他想帮你的话难度在哪里呢?
黄:那我不知道,但结果往往就是没有太大反应吧。或者是霎那之间昙花一现那样。
南都:曾有过昙花一现么?
黄:就是今年年初我和经理人发生问题时,我找过他,他说,那换一个经理人,结果第二个还不如第一个(黄的第一个经理人是田启文,第二个是魏达深)。我不可能说每星期都要换吧,公司高层骂了我,我就要求把他换掉。这是不可能解决的问题,以后我才领悟到。
南都:你觉得是公司问题?
黄:对。
南都:我看你的采访你有说到公司其他艺人也有类似情况,是有所指吗?
黄:我们公司签了好多拍戏的艺人,你有可能不知道。有些人四五年都没拍过一部戏。
南都:他们私下里有跟你交流过吗?
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我相信不是每个人都会像我一样说出来。我不想说谁可怜,等会那人跳出来说自己没那么可怜那我岂不变成胡说了。所以我不会讲别人什么,只把自己敢说的说出来。
南都:下一步准备怎么办?
黄:我觉得前途一样是很好的,不像有人说的那样判了死刑。没人敢说自己一手遮天,控制整个娱乐圈。我不怕任何人。我会勇敢地面对。
南都:《功夫Ⅱ》不演会不会觉得挺遗憾的?
黄:会。这一直是他们最大的诱饵。另外我之前也提过是报恩,这两点是造成这件事拖那么久的原因。
南都:有没有给周星驰打电话跟他解释这件事?
黄:我觉得公司在没有任何前兆的前提下,在没有通知我的前提下,向媒体发了一份声明,我想这种情况下我就不需要说了吧。这已经说明一切了。而且当时我打给公司的人他们不接电话,我想已经说明一切了。到我发表声明,到今天,他们没有任何回音给我。
星辉公司其他艺人回应
星辉首位签约艺人开腔
李卉劝黄圣依要知足
李卉听闻黄圣依事件后十分吃惊,她本人1999年因《少林足球》选秀而当上女主角,从此签约星辉,也是该公司签下的周星驰外的第一个艺人,这些年除了为广州电视台拍的短剧《开心24味》,便是《功夫状元》,她的知名度似乎远不如黄圣依,记者原以为她也会像黄圣依一样抱怨,没想到她说:“黄圣依真的蛮幸运,她聪明,天生丽质,发展也不错,应该知足了。公司是希望在合适时间推出艺人的,不想大家乱接戏,否则在不成熟时推出我们,出丑的会是我们自己啊。”
对于黄圣依批评公司不为艺人找活干的说法,李卉用现身说法予以否认:“我是公司签下的第一个艺人,公司之前是做电影的,那时在经纪方面可能不够成熟,我签了这么多年,公司私底下真的为我安排了很多工作,我拍了三年短剧,这次又拍了《功夫状元》,我现在对发展很满意,之前媒体批评我不会演戏,所以公司希望我多磨炼,他们希望我们演一部是一部,这与内地做法不一样。”黄圣依提到公司有很多新人几年没接过工作,李卉对此持不同看法:“不会啊,公司是不希望在我们丑的时候放出去嘛,那出丑的也只能是我们自己,你看梁洛施16岁签了杨受成,到现在十八九岁时才出第一张唱片。之前不也有人说公司雪藏我么,其实不是。我们都觉得黄圣依已很幸运,不过每人有自己的想法吧,总之希望早点化解这件事,吵架会伤人的。”
经纪公司业内人士回应
透露香港演艺公司签新人做法
关键看公司工作是否到位
记者就香港公司签约内地艺人是否不利于艺人发展一事,采访了香港某经纪人公司的资深人士。该先生说:“其实是否在内地设办事处并不是内地艺人是否得到好发展的主要原因,关键还是看公司工作做得是否到位。我们在美国、韩国、日本都没办事处,但不能说因此艺人在那里就不发展了。”
他还告诉记者,像黄圣依这种要解约的情况也发生过,但大多私下解决,很少“闹到这么大”。当记者提出是否有艺人签约后,三四年都没有接工作的情况,他回答:“也有。其实做演员,能赚钱的并不多。公司每年都会签很多新人,然后要观望。对于突出的,就尽快给他们工作,但大部分要看个三五年才知道。”对于与新人签约时,是否普遍都不在合同上注明违约赔偿金额这一点,对方说:“一般我们都不写。一方面不知道他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不必给新人太大压力。”
经纪人魏达深回应控诉:
“黄小姐在《功夫》前后为人处事有变化”
前日,就在黄圣依早上于广州发布会上向媒体哭诉完后,星辉公司艺人管理部负责人魏达深连同星辉公司CEO霍生及电影制作部负责人洪太,于当天下午5时在香港临时召开发布会回应指责。昨日魏先生又在接受本报电话采访时再表明:我们重点在于重申公司艺人不应私接工作,而黄小姐的做法及她单方面的解约行为令我们心惊、心痛。至于公司会采取怎样的措施,要与律师商量后才定。对于周星驰之前宣布黄圣依主演《功夫Ⅱ》的决定是否因此改变,他表示“不知道,要看她接下来表现,不过她不是说过不演了吗?”
1.回应“签唱片公司”
这是一间很有规模的唱片公司,在内地也有分公司,有大财团支持,我们希望通过它对黄小姐进行包装,加大在内地的宣传,公司想她成为歌星,但她不愿意。可能看法不同吧,我们尊重她没让她签。
2.回应“在内地设分公司一事”
其实我们也算是星辉的分公司,通过这件事我们会汲取经验,暂时没有在内地设分公司的方案。我们现在也常有同事在内地办事。
3.回应“威逼签约《功夫状元》”
无中生有。在她与公司签约时已有规定她要帮公司拍多少部戏,所以《功夫状元》只是让她履约。对于她说的某些有诽谤成分的话,我们会保留法律追究权利。对她,我们没提出无理要求,只是正常地让她履约,不明白别的艺人接到工作都高兴,她为何会这样?
4.回应“《功夫》不是女一号”
相信所有导演都有最后剪辑权,黄圣依与男主角有感情戏,她还不是女主角?她的戏谁都看得出很重要。
5.回应“公司没帮她接过其他工作”
当然不是。只有有时内地公司不知我们的电话所以直接找黄圣依,但之后签约这些都是我们帮她打理,《功夫》之后她不是接拍了《猛龙特警队》和《天堂的眼睛》的吗,而且我们正在帮她谈大制作,所以她的说法对我们不公平。《功夫》之前有谁认识她?之后才有这么多工作的吧。我觉得黄小姐在《功夫》前后为人处事有变化,但她的个人做法我不想评论。
6.回应“某些艺人几年没工作”
她作为公司艺人不可以评论公司对其他艺人的做法,我们对每人都有不同计划,一定要看个人表现来定,一直以来我们都在安排工作,只是外界不知道。其他经纪公司也有新人,也有很多大家不认识的啊。
7.回应“从未想过解约”
其实我们从未想过要与她解约,只是说她在外面接工作应征得我们同意,她为《男人装》拍的那些照我们是在街上买到才知。我们替她接广告、谈唱片公司都是想她在知名度上有提高,但她的行为破坏了清纯形象,我们想她做的她反而不想做,自己又在外面做,所以我们很生气。我们完全没用《功夫Ⅱ》威胁她,大家知道几周前周星驰宣布过女一号还是她,所以不存在这问题。至于解约赔钱,我们当初没想过会发生这种事,合约里也没写明金额,现在要等律师开会后才知道以后的事。 作者:陈弋弋 谢晓 张丽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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