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年代整合行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艺人蔡依林竟违背与厦门三得兴制衣有限公司(黑骑品牌)与本公司四方于公元2003年7月22日签署《广告活动契约书》之合同精神。
本公司接受厦门黑骑方面投诉后,及时派员于浙江温州等地查实确有高邦与蔡依林的代言违法事实,并多次函促年代公司以合约为重,妥善处理此事。年代公司消极应对,致使黑骑方面惟有通过法律管道寻求公道。
本公司以上列契约书保证人身份,特此公开声明:本公司根据契约规定的责任和合同契约书内第十二条之契约精神,将依法协同厦门三得兴制衣有限公司(黑骑品牌),对违约方及其艺人方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