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曾在央视热播的电视剧《长征》主题歌《十送红军》的乐曲著作权案件今天上午9时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为证明《十送红军》的乐曲取自自己的作品《送同志哥上北京》,朱正本、中央电视台、王云之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古稀之年的王庸老人对原审法院的判决提出了上诉。 今天上午9时,王庸提着录音机快步走进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王庸接受记者的采访时有些激动,“我有绝对的证据证明《十送红军》是取自我的作品!一审的判决我坚决不服!这个录音机里面的曲子就是最好的证据。”王庸称,朱正本是在实际接触《送》曲的基础上根据《送》曲改编形成《十》曲的。一审法院认定的《十》使用了《送》曲的4个小节是错误的,事实是8个小节。法庭上,王庸还提交了一份新证据:1964年由江西人民出版社出版,江西音乐家协会主编的《江西民间歌曲选》和江西省音乐家协会得知王庸一审败诉后出具的证明。王庸说:“这是江西新老音乐家对我和我作品的支持和证明。” 而朱正本的代理人则对王庸提供的证据提出了质疑。他提出,其中《送》的填词者曾宪屏的证言说“1960年朱正本、张士燮到井冈山采风……”而事实是张根本没有参加采风。曾作为接待者却把来者名字说错了,所以这个证据不足为信。“在一审时,我们当时参加采风的四位老先生都已经80高龄,都能够出庭作证,为什么曾宪屏不能出庭?所以我们对证据的真实性表示怀疑。”并指出当时江西省农村业余汇演的组织是江西文化局而不是王庸证据中所说的江西音协。他还认为,《长歌》有很多首,那相同的8个小节在这些《长歌》中都能够找到。另外两名被上诉人的代理人也表示同意。王萍 搜狗(www.sogou.com)搜索:“音乐家”,共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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