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缠身终有头绪 接到法院首份判决
晨报讯(记者 李婧)出版社从网上下载22幅照片使用在《因有一个刀郎》一书中,被刀郎罗林推上法庭。昨天,刀郎的代理律师从西城法院取走判决———刀郎在这起案件中几乎大获全胜。法院判令出版社不仅要赔偿损失,而且要在7日内登报公开致歉。据悉,这是官司缠身的刀郎接到的首个判决书。
去年9月29日,刀郎购买了由九州出版社出版的《只有一个刀郎》一书。发现该书使用了他本人的22张肖像照片,但却没有经过他本人的许可。刀郎随即起诉,请求法院判令出版社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4.2万元。法庭上,九州出版社认为,图片是在网上下载的,刀郎作为公众人物,其肖像权是有限制的,出版社的使用不构成侵权。
法院认为,出版社的行为构成对刀郎的侵权,没有采纳“公众人物肖像权受限制”的辩解,判决九州出版社立即停止出版图书,在判决生效7日内登报公开向刀郎道歉,并向刀郎一次性赔偿2.2万元。
随后记者致电刀郎的经纪人李先生,他表示,已经知道了判决结果,但尚未通知刀郎本人。他认为判决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只要有这种事情发生,他们就要行使追究对方责任的权利。当记者问到对“公众人物肖像权受到限制”一说有何看法时,李先生认为,“公众人物也是人,他同样享有普通人的权利。”
刀郎官司四面开花
上海:与本案同期受理的《谁是刀郎》一书的案件将在近期审理;
西安:关于“刀郎《披着羊皮的狼》著作权纠纷案”正式开始审理;
北京:“刀郎诉飞乐影音公司及西域刀郎侵权及假冒”一案也将在北京正式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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