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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符的世界

YULE.SOHU.COM 2005-03-30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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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如你打算读乐评

  引子

  记得80年代时有人写了篇文章,说在当时国内的画坛,评论家比画家吃香,因为如果某个“著名”评论家说一幅画不好,那它肯定就卖不出好价钱了。80年代是画家的年代,而现在则是音乐家的时代。同样地,现在也有很多人抱怨乐评人比音乐家有名。早几年的“魔岩三杰”都快销声匿迹了,而新时代的“四大乐评人”正如日中天,而他们下边还有无数打口青年正在家里勤奋笔耕,争取有朝一日超过那几个“老梆菜”。于是,国内乐坛乐评人远远超过了做音乐的人,他们的文字早已淹没了音乐本身。

  假如你正打算读乐评,那么欢迎你走进一片晚霞一样的丛林。你会发现眼前风景如画,美不胜收。可一旦你流连忘返,等到夕阳西下之后,你面对的就将是一片漆黑的森林,危机四伏。

  你准备好了吗?让我先来问你一个问题…

  你为什么读乐评?

   读乐评应该是为了更好地欣赏音乐。

  不管是乐评还是书评、画评和影评,都应该是所评对象的附属品,或者说是产品介绍,其地位永远不应该超越产品本身。明白了这一点,你就会大彻大悟了。

  千万别跟乐评叫真,而是要善于利用乐评,而不是被乐评利用。乐评人说一张唱片好,可谁知道他是因为得了歌手的好处,还是听歌时正好在和女朋友缠绵呢?乐评人说一张唱片坏,也许是因为他那天正在生气,或者想装酷,谁知道呢?所以说,你干嘛要去和乐评人生气?随他说去吧。

  可是,在你打算掏钱买一张唱片之前,除非你试听过,否则乐评人的描述会是很好的一种判断方法。不过你要记住,乐评人大都听过很多唱片,因此他们的结论很可能并不适合你的口味。你应该学会利用这一点,把乐评人当作过滤器,或者实验动物,从他的评论来猜测某张唱片的好坏,这样会省去不少冤枉钱。

  但是,音乐绝不像音符那么抽象,人们喜欢音乐其实有很多音符以外的理由。读乐评就是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好的乐评可以让你获得启发,增进你的聆听经验。坏的乐评却只能倒你的胃口。因此我建议只读赞扬的乐评,从中发现某张唱片为什么会被某些人喜欢,兴许你会进入一种新的音乐环境,学到一种新的聆听方式。而骂人的乐评,知道了就行了,千万别去叫真。否则你可能因此而错过一次欣赏新音乐的机会。

  端正了态度还不够,读乐评以前你一定要……

  把准备工作做好

   现在的流行音乐分类越来越细,乐评人爱分类也就在所难免。很多愤青不喜欢分类,其实分类本身并没有错,这是描述一张唱片的最简洁的方式,你一定要掌握一些简单的分类,以便准确地判断一张唱片是否合你的胃口。不但如此,你还必须对一些历史上有名的歌手略知一二,因为现在有越来越多的乐评人采用类比的手法描述音乐。

  读乐评时,你一定要注意乐评人的用词,因为这是判断他的价值取向的最有效的标准。如果你是一个简简单单的人,那么一段云山雾罩的所谓“酷评”很可能说明这张唱片不适合你的胃口。

  前面说了,乐评人的口味有时受他的个人经历影响,往往会很不稳定。你必须善于把握这一点,去粗取精。这方面越是有名的乐评人口味往往越恒定,你完全不必同意他们的说法和态度,但你一定要熟悉他们各自的口味,这样才能从他们的文字中获取最大的信息。另外,一定要注意该乐评出现的媒体的风格特点,这是对待不知名乐评人的最有效的途径。

  读乐评,切忌犯以下错误…

   一,过分关注乐评人的评价。前面说了,他的评价不重要,他对音乐的描述才是最重要的。

  二,过分关注排行榜。排行榜往往有很商业的背景,千万不能轻信。

  三,过分关注名气。乐评人写的越多的往往并不是他听得最多了,而是他觉得最可写的。一张划时代的唱片往往会引来众多乐评人的笔耕,别被这些炒作所迷惑。

  四,过分关注销量。一张唱片的销量和太多的因素有关,却往往和音乐的关系不大,千万别太迷信。

   假如你居然认真地读完了这篇文章,那你花在读乐评上的时间就太多了。赶紧关掉电脑,去听音乐吧。

  古典音乐爱好者的爵士入门

   ——记基思·杰瑞特和他的《科隆音乐会》

   古典音乐与爵士乐有很多不同。从音乐上讲,古典音乐强调旋律,爵士乐强调节奏;古典音乐大都严格地按照十二平均律法则调音和演奏,爵士乐则有其特殊的“蓝调”(Blue Note,指比大调音阶中的III音和VII音略微降低不到半音的音);古典音乐的演奏者都是照谱弹奏,爵士乐则以即兴演奏水平的高低作为衡量乐手水平的唯一标准。从演奏方式上讲,古典音乐大都在音乐厅里演奏,听众须正襟危坐,不许出声;而爵士乐却大都在飘着烟味和酒气的小酒吧里演奏,听者往往人手一杯啤酒,边听边摇头晃脑,脚上还打着节拍,精彩之处还要叫声好。但是,两者最根本的区别在于它们的起源。古典音乐起源于欧洲的教堂,被认为是演奏给神听的;爵士乐则起源于美国黑人的酒吧,是伴舞用的,也间或作为客人的“下酒音乐”。这一文化上的不同直接造成了古典音乐以严谨而优雅的风格称雄欧洲,而爵士乐则以随意而个人化的风格享誉美洲大陆。

   对古典音乐爱好者来说,如果你想要迈进爵士乐的大门,就必须了解上面所说的两种音乐的区别。这些不同之处好比一道道门坎,只有当你跨过这些门坎之后,才能领略到爵士乐真正的妙处。幸好,近二三十年里两个领域的音乐家们互相学习借鉴,创造出了许多融合性质的音乐,为我们提供了跨越这一道道门坎的阶梯。下面要介绍的这张唱片就可以被看成是一道出色的引路阶梯。

   这是一场钢琴独奏的实况录音。钢琴可以说是唯一可以在两种音乐中都能经常听到的乐器,它在爵士乐中扮演着特殊的角色。一方面,爵士乐的前身,即拉格泰姆(Ragtime)就是指在酒吧里演奏的钢琴音乐;另一方面,早期爵士乐中的钢琴是与贝斯,吉它,鼓等一起被用来给小号,萨克斯等吹奏乐器提供节奏与和声的,因此这四种乐器被称为乐队中的节奏部分(Rhythm Section)。这一对钢琴的“歧视”一直持续到三十年代,虽然那时曾出了位技巧高超的钢琴手阿特·泰图姆(Art Tatum)。真正让钢琴走到前台的是四十年代出现的比波普(Be-Bop)。在这个讲究个性的音乐风格的影响下出现了巴德·鲍威尔(Bud Powell),奥斯卡·皮特森(Oscar Peterson),萨龙尼奥·芒克(Thelonious Monk)等一批出色的钢琴手。五十年代末和六十年代初,爵士领域又出了位划时代的人物,他就是白人钢琴家比尔·埃文斯(Bill Evans),他的乐队居然只有钢琴,贝斯和鼓这三样“节奏乐器”!在他的带领下,这三样乐器成了互相平等的三个有机组成部分,它们的个性得到了充分的发挥。埃文斯在演奏上大量借鉴了古典音乐的演奏手法,他的才华影响了他以后的一大批钢琴手,其中包括我们要介绍的这张唱片的主角:基斯·杰瑞特(Keith Jarrett)。

   杰瑞特生于1945年5月8日,是个混血儿。在他三岁的时候,他的父母发现他很有音乐天赋,便开始教他弹钢琴。果然,他的弹奏技术提高很快,成了小有名气的神童,七岁便登台演奏。那时他弹的都是古典音乐。上中学后,受环境影响,杰瑞特迷上了爵士乐。为此他还学了一段时间的萨克斯和鼓,成了中学里的小爵士乐队的全能乐手。中学毕业后他拒绝了一笔到巴黎学习古典音乐的奖学金而继续留在美国学习爵士乐,并成立了自己的三重奏乐队。这时他已专攻钢琴,而且风格上与比尔·埃文斯十分相像。乐队一开始并不成功,他便移居纽约,希望能有机会施展他的才华。很快,机会来了。纽约一个著名的爵士酒吧“前卫村”给了他一次演出机会,那天台下正好坐着爵士史上最伟大的鼓手阿特·布雷基(Art Blakey)。布雷基看中了杰瑞特的才华,请他担任自己领衔的爵士信使(Jazz Messengers)乐队的钢琴手。那年杰瑞特还不到二十岁。一年之后杰瑞特又加入了另一支有名的查尔斯·劳埃德(Charles Lloyd)四重奏乐队,并随乐队多次去欧洲演出。他的才华引起了许多欧洲唱片商的注意。1970年,杰瑞特受邀加入了爵士史上最伟大的小号手迈尔斯·戴维斯(Miles Davis)的乐队,在乐队中弹电钢琴。七十年代爵士乐经历了一场相当短命的革新,即电子化。乐手们纷纷把自己的乐器连上了功率巨大的扩音设备,并模仿摇滚乐的演奏方式。后人把这一时期叫做爵士的融合(Fusion)时代。

   就在爵士乐手们追求这种哗众取宠的音乐效果时,一个德国人悄悄地开始进行当时相当反潮流的尝试。曼弗雷德·埃彻(Manfred Eicher),这位前贝斯手在德国成立了一家取名为“现代音乐版”(Edition of Contemporary Music,简称ECM)的唱片公司。他试图把爵士乐与古典音乐融和起来,把爵士音乐请进以前专供古典音乐使用的音乐厅,而不是小酒吧。他自己也不清楚其后果会是什么,所以给公司起了这么个概念模糊的名字。为实现这一目标,他做了三件事:一是把乐器上的电插头通通拔掉,让乐器还原为自然的原音。二是对录音设备进行了革新,力图使乐器定位更准确,并把残响时间加长,造成一种音乐厅的效果,即使这样做有时会使声音略微失真也在所不惜。第三件事是与杰瑞特签定了录音合同,并出版了一张录音室专辑《面对你》(Facing You),录的是杰瑞特演奏自己作品的钢琴独奏。这张专辑在欧洲获得了意外的成功。之后,杰瑞特于1973年赴欧洲巡回演出,举办了十八场钢琴独奏音乐会。这些音乐会无一例外都是即兴演奏。杰瑞特事先都尽量使自己忘掉音乐,脑子里没有任何动机或构架。他要和听众与他一起欣赏创造音乐的过程。这恐怕在音乐史上是没有先例的。更为难得的是,杰瑞特在这十八场音乐会上的表现均十分出色,没有一场让听众失望。他卓越的演奏技巧让欧洲听众充分领略了爵士乐即兴演奏的魅力。同年,ECM将他在不来梅和洛桑的两场音乐会做成三张LP一套的专辑出版,结果这套唱片被《时代》和《立体声评论》等四家有影响的杂志评为年度最佳唱片,并获格兰美奖提名。

   这套唱片的成功让行家大跌眼镜,事先谁也没有料到一套三张唱片的钢琴即兴演奏能在唱片市场上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功。更让人难以预料的是,两年后杰瑞特在科隆举办的一场钢琴独奏音乐会取得了更大的,几乎是划时代的成功。演出于1975年1月24日在德国科隆的歌剧厅举行。演出前一天晚上,杰瑞特小时侯一次事故落下的背疼病又犯了,疼得他一夜没睡好觉。演出前他又发现台上的钢琴品质很差,于是他请求延期,主办机构好说歹说才把他请到台上。事后人们才发现正是这背疼病和一架破钢琴,还有科隆歌剧厅独特的音响环境,造就了钢琴史上的一件杰作。

   这是一套双LP唱片(LP编号ECM-2-1064,CD编号ECM1064/65,The Kóln〔Cologne〕 Concert)。就象杰瑞特的其他独奏音乐会唱片一样,曲目都没有名字,只是编号为第一和第二两部分。其中第二部分分为A,B,C三小部分。当杰瑞特奏响第一个音符时,你的第一感觉可能会是:钢琴声失真了!的确,这架破钢琴的音色过于明亮了,难怪杰瑞特一开始不想弹它。但听下去你就会发现这一失真的音响效果正好与杰瑞特的演奏风格配合得天衣无缝。音乐一开始像是一段缓慢的,节奏自由的古典小品,听起来甚至有点像中国民歌。钢琴家显然十分疲倦,他在慢慢调整自己,让音乐把自己带入状态。就在他右手努力地在键盘上寻找可以发展下去的动机时,他的左手始终在弹着轻柔温暖的和声,借以缓和气氛。他曾找到了好几个在我看来十分不错的动机,对它们杰瑞特也进行了一些越来越有爵士味的变奏,可他本人显然并不十分满意。有一个很值得听众注意的细节是:杰瑞特有时边弹边跟着哼唱,那同时发出的人声与琴声其音高是一模一样的,这说明这位即兴演奏大师按下的每一个键都是他心里想弹的那个音,我们听到的真正地是他的创造,而不是随机的音响组合。他无以伦比的演奏技巧不过是为与听众的即时交流提供了可能性而已。这段“热身”进行了七分多钟。突然,就像是音乐之神突然降临,在左手渐渐引出的固定节奏之上,杰瑞特的右手奏出了一段无以伦比的优美旋律。我喜欢把这个温暖而坚定的动机叫做“希望主题”。杰瑞特自己也似乎被这段旋律感动得从困倦中清醒过来,居然禁不住叫了起来。且慢!他突然停了下来,似乎有意调调听众的味口,又似乎告诉你希望不能来得太早。他又开始在键盘上随意地试验起来,像是在寻找什么。啊!找到了!一个新的节奏型在杰瑞特的左手指下缓缓流出,对,这才是爵士的味道!杰瑞特对自己的发现惊喜地大叫起来,那个“希望”主题再次随着新的节奏冒了出来,充满了整个大厅。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接下来的一段对那个希望主题的即兴变奏,不过如果你想在音乐史上找到一段比她更优美,更积极,更乐观的音乐恐怕是不可能的。唯一遗憾的是她太短了,也许杰瑞特想告诉你光是希望还不行,还要努力奋斗吧。音乐又变成了自由节奏的狂想曲,不过这段音乐正好向人们展示了杰瑞特天才的即兴演奏技巧。键盘下缓缓流出了许多美妙的短小动机,每一段都被杰瑞特用各种调式和和声加以变奏。听众也被这丰富多采的音乐语言牵引着,走过生活中的喜怒哀乐。正当人们还沉浸在对往事的追忆中时,悄悄地,杰瑞特的左手又引进了一段极富动感的节奏,把人们的思路引到了一起。同时,又有一段不知从哪里来的优美旋律从他的右手指下冒了出来。就像那个希望主题一样,这段旋律也是充满了乐观精神,而且又多了份成功的喜悦。对了,就叫她“成功”主题吧!不同的是,杰瑞特左手的伴奏充满了力度,有力地烘托着“成功”主题给人们带来的信心和力量。到后来,杰瑞特似乎越来越喜欢这个来自左手的伴奏型,他的右手竟然放弃了旋律的演奏,转而为这个伴奏型弹起和弦来。这段动感的演奏会让你觉得眼前出现了一位凯旋的将军,他骑着战马,手中高举宝剑,身后红旗招展,前面人潮如海,欢迎他和他的军队进入被解放的城市。慢慢地,军队近了城门,城内人们的欢呼声更加响亮了。终于,城门砰地一声关上了,将军自信的表情和人们狂热的欢呼声都已成为过去,门后只传来了渐渐远去的马蹄声……

  这段可称之为钢琴史上最伟大的乐章之一的第一部分共用了26分15秒,占了LP唱片的一整面。幸亏如此,如果再长点的话出版商肯定会左右为难,不知在哪里暂停才好了。第二部分的A,B各占了LP的一面,但它们其实是一段连续的演奏。一开始,人们听到的是极为典型的杰瑞特式的即兴演奏。他用左手极为快速地敲着单音作为节奏,右手则在这类似吉它的急速节奏上弹出了一连串令人眼花缭乱的即兴变奏。在这段有些乡村味道的乐曲中人们偶尔还可以听到早期拉格泰姆风格的华彩乐段,黑人灵歌似的美妙和声,还有布鲁斯的忧怨。杰瑞特似乎在向欧洲听众展示丰富多采的美国音乐,又似乎在向人们介绍黑人音乐对人类文化宝库的伟大贡献。值得一提的是,在这段近八分钟的即兴演奏中,杰瑞特的左手一直以极快的速度弹着那个单音节奏,如果你有机会在琴上试一下,同时右手再顺便弹点什么你最熟的东西,你就会发现左手这样坚持八分钟是多么不易!这段快速的即兴演奏几乎是突然停下的。然后,你会听到四个轻柔的和弦,就这么简单,仿佛是变魔术,听众一下子就从喧闹的酒吧里进入了一座教堂,这里似乎正在举行一场宗教仪式,气氛肃穆庄严。杰瑞特似乎在用这段凝重的音乐告诉人们,尽管黑人对世界音乐的发展做出了如此巨大的贡献,可至今仍受着不平等的对待。他似乎要听众和他一起追悼那些历史上为正义而斗争过的英雄们。音乐就在这庄严的气氛中结束了第二部分的A面。

  第二部分的B面则一改前面两部分的大起大落而变得十分平稳流畅。杰瑞特一面用左手以令人惊奇的准确性弹着一段切分的,中速的伴奏音型,一面用右手弹着一段典型爵士风格的即兴演奏。在里面杰瑞特随意地进行着各种和弦和分解和弦的尝试。在试验中他抓住了一种双音轮奏的音型,这个简单的音型给了他很大的自由在调与调之间遨游。最后,杰瑞特终于找到了一个平和安祥的动机。对这个动机的不断加强的变奏让我觉得自己正借助音乐的翅膀,挣脱了世间的一切束缚,向天堂飞去。音乐最后在一小段温柔甜美的旋律下轻轻结束。

  第二部分的C面其实是一段加演。虽然很短,但那如歌的旋律仍然让人难以忘怀。难怪音乐会结束后人们的掌声久久不能平息;难怪这张唱片在全世界卖了二百万张,成为音乐史上销量最大的钢琴唱片;难怪有那么多人因此而迷上了爵士音乐;难怪德国权威的音乐杂志《立体声》把她评为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最佳唱片!

  这张唱片获得巨大成功之后,有人把她记成谱,以便后人模仿。但杰瑞特一直不同意出版这张乐谱,因为他要人们永远记住这其实只是一次事先没有任何构思的即兴演奏。直到近几年在人们的不断要求下,乐谱才得以出版。这倒提醒我应该在这篇文章的结尾重申一下,上文关于音乐的描写只是我个人的感觉,听众们一定会有自己独特的体验。毕竟,连杰瑞特自己在敲响第一个键盘以前,也不知道会弹出什么东西来。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只要你是个真正爱音乐的人,那么无论你身边发生了什么不走运的事,无论你的情绪因此如何低落,我建议你找个夜深人静的晚上,给自己腾出一个小时的时间,然后泡上一杯香茶,把这张唱片放进CD机,你的一切烦恼就会烟消云散。

  成吉思布鲁斯

   记得很久以前我从一个小报上读到一条消息,说世界上有个叫图瓦(Tuva)的少数民族的民歌手会让喉咙同时发出两种声音,因此他们在唱歌时可以自己唱自己和。不久前我在《科学美国人》(Scientific American)杂志上读到了一篇研究报告,详细地描述了这种被称为“喉歌”(Throat—Singing)的独特发声方法。

   原来,这个图瓦族就居住在蒙古以北,西伯利亚以南的图瓦共和国,他们中的大部份人现在仍以畜牧为生。图瓦人认为世界万物都有灵魂,它们所发出的声音就是它们在说话,从山谷的回声到河流的水声再到牲畜的叫声等都无一例外。这些自然界的声音都有着复杂的和声(Harmony)。为了更好地模仿这些“语言”,图瓦人的祖先发明了“喉歌”,其特点是:喉咙在发出一个音高恒定的低音的同时,把此音的某个泛音有选择地放大,使人听起来就像是两个音在同时出声。唱“喉歌”的高手还能够任意变化这个被放大了的泛音,甚至能唱出一段旋律,听起来就像是有个笛子在吹一样,十分奇特。

   记得当时我读完这篇文章后,并没有太在意,只是觉得这两个美国学者对图瓦族的“喉歌”感兴趣很可以理解,因为那时我认为“喉歌”与其说是一种文化,不如说是一种技术。它不包括语言,这一点虽然让它很容易被别的民族理解,但同时这种理解也肯定是肤浅的。这篇文章还提到美国人曾组织过几个图瓦歌手来美国表演,我猜想那些去听演唱会的人也就是去听个新鲜,这和当年我们看朱明瑛把脸涂黑了在舞台上大唱非洲民歌没什么两样。

   可不久以前我去看了一部名叫《成吉思布鲁斯》(Genghis Blues)的电影,彻底改变了我对“喉歌”,以及图瓦族文化的理解。

   这是一部纪录片,主角是一个居住在旧金山的名叫保罗·皮纳(Paul Pena)的美国黑人。他是个布鲁斯歌手,在美国没什么太大的名气。皮纳是个盲人,又有些胖,影片一开始就用不少镜头描述了他独自一人去街角小店买东西的情景。看着他拿着手杖颤巍巍地在阴冷的旧金山街道上行走的样子,不免让人对他产生出一丝同情。

   1984年,皮纳从苏联的短波广播中听到了图瓦族的“喉歌”,他立刻被吸引住了。从此他自学了这种演唱技法,并把它融入自己的演唱当中。当一个图瓦族代表团于1993年来美国演出时,皮纳为代表团表演了自己的“喉歌”,把那些图瓦族歌手镇住了。他们怎么也不会想到在美国会有一个黑人能唱“喉歌”!皮纳和团里的一位主要歌手,也是当年图瓦族歌唱大赛的冠军孔噶奥·翁达(Kongar-Ol Ondar)成了好朋友。翁达邀请皮纳去图瓦参加1995年举办的图瓦族“喉歌”比赛。

   这件事很快被一个年轻的电影导演罗科·贝利克(Roko Belic)知道了。贝利克小的时候,他的妈妈把家里唯一的一台黑白电视机锁定在PBS频道,然后骗他说电视机坏了。就这样,贝利克看了多年的PBS,并从PBS的旅游节目里认识并爱上了广漠的中亚草原。他自学了俄语、图瓦语等许多语言,并决心要把那里的生活介绍给美国人民。贝利克大学上的是一所电影学院,因为他很小就喜欢电影艺术。当他知道了皮纳的故事后立刻意识到这是一个极好的主题,便自愿跟随皮纳一起去图瓦比赛,并担当皮纳的翻译。这时贝利克只是个刚出大学校门的穷光蛋!有时我真羡慕美国人说干就干的那股子冲劲儿。

   从电影中看,1995年时的图瓦人对待这群美国人就像我们八十年代初那会儿对待外国游客一样,非常热情。翁达把皮纳请进自己的家里作客,用上好的图瓦酒招待皮纳,还领着皮纳走遍了图瓦的山山水水。皮纳是个盲人,生活上有很多不便之处,翁达就像对待亲兄弟一样耐心地照顾皮纳。两人经常在一起唱歌,切磋技艺,而且他们唱歌时互相是那么地默契,隔在两人中间的语言的差异,文化的差异,种族的差异,地位的差异等等统统不存在了。就这样,一句英语不会的翁达和只会几句图瓦语的皮纳在“喉歌”的帮助下成了好朋友。皮纳再也不寂寞了。

   电影中有一个镜头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那是在皮纳临走前的一天,两人来到一条河边。河流在图瓦族人的心目中有着非常神圣的地位,他们在喝水前都要拜一拜神仙,以示敬意。翁达教给皮纳拜神的方法,两人就一起虔诚地喝下了一掬圣水,然后就在那蓝天白云之下唱起了图瓦族民歌。听着那极富宗教色彩的低音和在其之上的欢乐的哨声,我似乎一下子就明白了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唱歌。

   皮纳真的去参加了图瓦族的“喉歌”比赛,并得了Kargyraa唱法的第一名。但更重要的是,皮纳赢得了最受观众欢迎奖。当皮纳在台上弹着布鲁斯式的吉它,用刚学会的几句图瓦语现编了几句词,再用“喉歌”唱法唱起一首图瓦民歌时,台下掌声、口哨声不断。图瓦人从皮纳身上看到了世界对本民族文化的认可,而皮纳则从图瓦人身上重新找回了艺术生命,找回了青春,找到了信仰。

   电影结束后,满厅观众起立鼓掌长达一分多钟,看得出来,大家像我一样,都被彻底征服了。更妙的是,灯亮后,导演贝利克走上了舞台。他简要地讲了几句话后,便从后台请出了一位身穿民族服装的贵客,原来翁达本人来了!他和几个图瓦族表演艺术家将跟随这部电影在美国举办一系列演出。翁达便当场为我们表演了“喉歌”。这一次,我听到的完全不是某种技术了,我明明白白地感觉到,在那奇妙歌声的后面出现了连绵的群山,清冽的河水,以及图瓦族悠久的历史和她善良的人民。一句话,我和那天在座的许多美国人一样,被图瓦文化感动了。

   这部电影为图瓦文化走向世界立下了汗马功劳。从此,图瓦文化不再只是一种复杂的唱法,一种新奇的异国风情而已了,她成了世界文化的一部分。这个过程没有依靠金钱,没有依靠政治,而是依靠人类对真善美的共同追求。

   图瓦文化和世界文化终于在人类的共性这一点上取得了和谐的统一。这和当前流行的那种把民族歌曲采样与电子鼓点硬生生地混在一起的作法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可惜的是,贝利克最后告诉我们,皮纳刚被诊断出得了癌症。我衷心祝愿他早日恢复健康!

  梦回塞内加尔?

  引子

   当今的世界流行乐坛几乎已被欧美独占,源自这两个大陆的音乐风格垄断世界乐坛多年。可喜的是,近年来有许多第三世界国家的音乐爱好者终于觉醒,纷纷开始了寻根之旅。同样是寻根,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选择。比如在中国就有很多人选择走进音乐资料馆,把被人遗忘多年的老民歌整理成精选集出版,把听众直接拉回从前。还有的则将民歌元素作为佐料加进自己烹煮的现代音乐汤里。有趣的是,这两者经常相互攻击,双方都认为自己的作法才能最好地发扬民歌传统。

  属于前者的一个有名的例子是台湾风潮公司出版的中国民间音乐系列,其资料大都来自大陆音研所的资料馆。后者的一个比较著名的例子就是“唐朝”乐队,以及他们10多年前制作的那张被普遍誉为华语经典的唱片《梦回唐朝》。四个听着欧美音乐长大的小伙子在重金属的框架上用高亢如京剧般的唱腔唱着典雅如古诗般的歌词。这样的声音,而不是单纯的丝竹弦管,才是他们梦中的唐朝。

  不管怎样,有着千年历史的中国仍然是一个完整的国家,我们仍然有根可寻。非洲可就不同了,几百年的殖民统治把非洲人为地分成了许多小国家,连年的战乱又逼迫许多黑人流落他乡,使得这些民族和部落的文化传统丧失殆尽。非洲人的根在哪里呢?本文要讲述的就是一个有关非洲小国塞内加尔的音乐人寻根的故事。

  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

   塞内加尔是地处非洲大陆西北角上的一个小国家,以前是法属殖民地,1960年独立。这是一个典型的多民族国家,其主要民族-沃洛夫族仅占该国总人口的五分之二。该国的旅游业非常发达,经济情况在非洲属于比较好的。塞内加尔的流行音乐在非洲属于公认的最好的国家之一,首都达喀尔拥有上百家夜总会,大街上到处是贩卖音乐磁带和CD的店铺。源自沃洛夫族的“姆巴拉”(Mbalax)风格的音乐现在已经风靡全世界。这种音乐节奏欢快,歌手的演唱奔放有力,和这里典型的温带草原气候十分吻合。

  可是,早年的塞内加尔的音乐并不是这个样子的。原来,早在40年代的时候,非洲大陆的流行音乐市场就被古巴音乐所垄断。古巴海员把源自中北美洲的索萨和伦巴等拉丁舞曲音乐带进非洲,并迅速赢得了当地居民的喜爱。塞内加尔也不例外,那时候的塞内加尔的歌手们都在拉丁打击乐器的伴奏下,唱着自己也不懂的西班牙语歌曲。

  从50年代开始,情况有了变化。许多西非国家相继独立,新国家的领导人急于树立一个新形象,他们大力提倡由本国音乐人演唱的本民族的歌曲。可是,这个转变说着容易,做起来却很难。这些国家的音乐家们玩了20多年的拉丁音乐,血液里已经浸满了拉丁元素,本民族的东西反倒不会玩了。

  转眼到了1970年,达喀尔新成立了一个专门为政治家和商人服务的俱乐部,取名为“猴面包树”俱乐部。财大气粗的俱乐部老板花重金从各地挖来了7个极有才华的音乐家,共同组成了一支驻场小乐队,取名为“猴面包树乐队”(Orchestra Baobab)。乐手们大都有着很强的拉丁背景,两名主唱巴拉.西迪贝(Balla Sidibe)和鲁迪.格米斯(Rudy Gomis)均来自塞内加尔南部的卡萨曼斯族,专门负责演唱西班牙语和法语歌曲。塞国南部和古巴一样同属热带雨林气候,两人的演唱不温不火,深得古巴音乐的精髓。

  乐队的领头人名叫伊萨.西索科(Issa Cissoko),是一个来自曼丁卡族的高音萨克斯手,他的吹奏技巧并不复杂,但却非常讲究韵律。另一个值得一提的乐手是来自多哥的吉它手巴瑟勒米.阿提索(Barthelemy Attiso)。此人本来是一个来塞内加尔留学的法律系学生。为了挣钱缴学费,他自学了吉它,并利用业余时间去酒吧演奏。很快人们就发现这个自学成材的吉它手有着惊人的音乐天赋,他不但技巧出色,琴音亮丽悦耳,而且还非常善于写旋律。在乐队里他专门负责独奏部分,和西索科的萨克斯一唱一和,他俩的轮奏往往是一首歌里最吸引人的部分。

  可真正让这支乐队脱颖而出的是另一位主唱拉耶.姆波普(Laye M’Boup),他是一位在当地很有名气的沃洛夫族说书人。所谓“说书人”(Griot)是指沃洛夫族等北非民族特有的一类民间艺人,擅长讲历史故事,这些民族的历史都是通过这些说书人的嘴代代相传的。这个姆波普很有才华,会唱克里奥里、沃洛夫和曼丁卡等许多塞内加尔民族的民歌。可他这个人却有很多毛病,很不可靠。乐队不顾大家的反对,把姆波普拉了进来。姆波普的加入迅速改变了乐队的风格,他们开始在节目中加进了很多沃洛夫民歌。虽然节奏还是古巴的,但这些非洲民歌特有的旋律和发声方式却让非洲听众们立刻感觉到了浓郁的家乡风味。

  就这样,“猴面包树”乐队很快就在当地众多拉丁风格的乐队中间脱颖而出,成为达喀尔,乃至整个西非最有名的一支乐队。顺便插一句:这个“猴面包树”是非洲大陆的一大奇观,树体庞大,生命力特别强,连根砍断都不能杀死它,必须把根放火烧掉才行。传说在非洲沦为殖民地以前,许多民族的“说书人”死后都要被埋葬在猴面包树巨大的树干里。也许是因为吸收了那些“说书人”的精灵,“猴面包树”乐队终于成功地把非洲音乐和统治非洲多年的古巴音乐融合在了一起,创造出一种新的音乐形式:非洲-古巴风格(Afro-Cuban Style)。

  1974年,姆波普意外地死于一起车祸。可当地都流传说他是被一位嫉妒的丈夫谋杀的。他死后乐队又招来了另一个沃洛夫民歌专家作为替补,但剩下的那两位卡萨曼斯族歌手在乐队中的地位自然高过了这个新民歌专家,乐队的风格也因此开始转向卡萨曼斯族特有的浪漫和慵懒。与此同时,乐队又扩大了编制,从摩洛哥、佛得角、几内亚比绍和马里等国招募来一批乐手,这些艺人当然也把各自民族里优秀的民间音乐带进了乐队,他们的风格更加多样化了。

  1977年,“猴面包树”俱乐部易主。第二年,乐队为了多挣点钱跑去法国巡演。他们想当然地把重点放在了西班牙语歌曲上,却被证明是一个错误,法国观众的反应很冷淡,巡演彻底失败了。“猴面包树”乐队开始走下坡路。

  80年代初期兴起的另一股风潮彻底断送了“猴面包树”乐队的前程。以尤素.恩多(Youssou N’Dour)为代表的一批年轻艺人大胆采用了沃洛夫族特有的打击乐器,创造了一种新的音乐类型:姆巴拉。这种风格彻底摆脱了古巴音乐的影响,突出了打击乐器的合奏,听起来更像是纯粹的非洲音乐。这个恩多有着一副天生的好嗓子,能轻松地唱出4个八度。著名美国歌手保罗.西蒙和英国歌手皮特.加布里埃尔相继邀请恩多在自己的唱片里唱歌,致使恩多迅速在欧美走红,成为地位仅次于鲍勃.马里的“世界音乐”领域里的又一颗明星。

  新乐风的出现让“猴面包树”乐队有些不知所措。他们也试图加快节奏,向姆巴拉靠拢,却很不成功。1982年,这个乐队在红了12年之后终于解散,其成员各奔东西。大多数乐手都投奔了其它乐队,少数人开始单飞,而天才的吉它手阿提索干脆收起吉它,重新干起了老本行:律师,而且一干就是20年。

  只有世界的才是永恒的

  1988年,一位西方游客在游历了几个西非国家之后写了一篇游记,特意提到了塞内加尔的流行音乐市场。在他的描述里,达喀尔是一个热闹繁华的大都市,大街上“标致”出租车川流不息,街道两旁到处是卖磁带的摊贩。专门为本地听众服务的音像制品种类繁多,超过了舶来品的数量。正是因为塞内加尔国内的音像市场的繁荣,这才有力地抵制了西方音乐的侵蚀。这一现象在西非是独一无二的。

  此时恩多已经成了世界极明星,可他仍然住在达喀尔,并用自己的钱开设录音棚,大量发掘本地音乐人材。据这位游客描述,恩多等人在西方的演出和在本地的演出非常不一样,其海外发行的唱片也和专门为本地听众录制的唱片有着显著的不同。他一边为西方听众唱着经过改良的非洲流行音乐,一边为本地听众唱着风格混杂,融合了大量非洲和拉丁美洲音乐元素的所谓“泛非音乐”。

  虽然“猴面包树”乐队已经解散很多年了,可还有很多歌迷怀念他们。那时的西非音乐市场上一直在悄悄流传着一盘盗版磁带,人们像收集古董一样到处打听这盘磁带的下落,听过的人都交口称赞,似乎他们找到的是塞内加尔音乐的源头,是他们梦中的传奇。原来,这就是“猴面包树”乐队解散前最后一次进棚录制的几首歌曲。据知情人回忆。1982年时乐队已经知道快要解散了,他们最后一次把所有的人招集在一起,来到一间录音棚,在一种很轻松的状态下把他们各自拿手的歌曲重新唱了一遍,以此追忆从前的美好时光。他们一共录制了12首歌曲,风格各异,但大都属于节奏缓慢的抒情作品,平均长度8分多钟,完全没有考虑广播或者单曲的时间限制。

  1989年,英国“世界环游”(World Circuit)唱片公司终于决定出版一张CD,取名为《盗版商的选择》(Pirates Choice)。这张CD只收录了其中6首歌曲,其中有3首都是古巴风格的。其中,《Utrus Horas》和《Soldadi》是缓慢而又抒情的拉丁民歌,用西班牙语和沃洛夫语混合演唱,几位歌手你唱我和,吉它和萨克斯交相辉映,韵律十足。另一首《Ray M’Bele》则几乎就是一首正宗的伦巴舞曲,明显的切分节奏让人很难坐得住。《Ledi Ndieme M’Bodj》和《Werente Serigne》则改编自沃洛夫民歌,后者的前奏部分有一段吉它和萨克斯的轮奏,十分迷人。相比之下,用法语演唱的Coumba则完全是一首带有拉丁节奏的法国小调,阿提索弹的一段吉它独奏好听极了。

  这张唱片的出版终于让世界其它地方的音乐爱好者知道了塞内加尔的这支传奇乐队,以及他们所代表的非洲音乐发展史上不能被忽略的一个重要阶段。一个有趣的小插曲是,这支当年在古巴音乐的滋养下长大成人的非洲乐队反过来又以一种奇妙的方式拯救了濒临灭绝的古巴音乐。原来,“世界环游”唱片公司的一位负责人尼克.古德(Nick Gold)正是在听了这盘《盗版商的选择》之后开始迷上了古巴音乐。后来他冒险和另一位美国吉它手瑞.库德(Ry Cooder)一起去古巴采风,并于1997年出版了一张精彩的唱片《海景俱乐部》(Buena Vista Social Club),让古巴音乐重新在全世界红了起来。

  2001年,古德决定把这张《盗版商的选择》重新混音后再度出版,并把第一版没有包括进去的另6首歌曲也加了进来。我相信,只要你不带偏见地听一遍这张新的双唱片,你一定会爱上它的。新唱片的出版在欧美掀起了一股“猴面包热”,在尤素.恩多的大力撮合下,这支传奇乐队的原始成员再一次聚集在一起,录制了一张全新的专辑《全才》(Specialist in All Styles)。阿提索重新拿出在床下放了20年的电吉它,西索科也再一次吹响了高音萨克斯。如果你对这几位老人的水平还有某种猜疑的话,只要去听一下第一首《Bul Ma Miin》,你的一切疑虑都会立刻烟消云散。如果你不喜欢电吉它,那么也请你听一下这首歌,它会让你领略电吉它独奏的魅力。

  2002年,乐队开始在欧美各地巡回演出,并大获成功,被誉为2002年世界音乐界最值得期待的一次演出。恩多这位当年打败了“猴面包树”乐队的歌手这次却扮演了乐队救命恩人的角色。虽然他依靠“贩卖”纯非洲音乐出了名,可他却清醒地指出,现在很多歌迷以为非洲音乐就只有打击乐,或者只有快节奏的姆巴拉,这是不对的。其实古巴音乐对非洲音乐的影响非常之大,以“猴面包树”乐队为代表的这批“泛非”乐队可称得上是好几代非洲音乐人的根。全世界的黑人音乐家们应该打破西方乐评界人为设置的障碍,不带偏见地重新审视非洲音乐的过去。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继承传统,更好地发扬广大。

  现在重听这张《盗版商的选择》,你会发现从这张唱片里你听不到冰雪,听不到忧郁。你听到的只有一样东西:阳光。而阳光最能代表这个地球上所有的非洲后裔的共同性格。在他们的耳朵里,这张唱片代表的不是塞内加尔,也不是古巴,而是整个非洲的过去和未来。

  在这些非洲人的梦里出现的也不是塞内加尔,而是非洲大陆上那一棵坚韧而又挺拔的猴面包树。

  梦回拉丁王朝

   引子

   下面要讲的是一个流浪音乐家寻根的故事。

   没有人能够流浪一辈子,音乐家也不例外。但是,音乐的根在哪里呢?这个问题对于本文的主人公来说并不好回答。

   他名叫马努·查奥(Manu Chao),1961年6月26日生于法国巴黎,并一直在这个城市长大成人。可他的根并不在法国,因为父母都是西班牙移民,所以他的西班牙语和法语一样流利。从小就喜爱音乐的查奥如果日后成为一个西班牙弗拉明戈音乐的爱好者,肯定不会有人感到奇怪。

   朋克的模仿者

   可是,事情并不那么简单。查奥小时候家境贫寒,他和几个兄弟不得不进工厂做工,亲眼目睹了资本家对穷工人的歧视和剥削。他的父亲是一个自由派作家,从小就鼓励他独立思考。种种原因使得查奥在年轻时就成为一个坚定的无政府主义者。70年代中期从英国兴起的朋克乐正好满足了他造反的冲动,在英国“冲撞”(Clash)乐队的吉它噪音声中,他第一次找到了自己的根。他和兄弟们一起组织了一个乐队,玩起了朋克摇滚乐。

   1986年,查奥在原乐队的基础上重组了一支新乐队,并以西班牙安达路其亚地区一个有名的无政府主义组织“马诺·尼古拉”(Mano Negra)的名字命名。新乐队骨子里带有浓重的“冲撞”乐队的印记,就连查奥的唱腔都明显地模仿了“冲撞”的主唱。但是,这支主要由西班牙移民后裔组成的乐队在音乐风格上很自然地受到了西班牙弗拉明戈的影响。不但如此,他们还把法国流行歌曲、美国摇滚乐、说唱乐和流行于阿尔及利亚的Rai音乐融合到一起,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音乐风格-大杂烩。他们于1988年出版的首张专辑《帕查卡》(Patchanka)是这种风格的代表,里面可以听到一大堆各种各样的音乐元素,甚至连歌词都是用法语英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等混着唱出来的。这张唱片以及1989年出版的那张《普塔热》(Puta’s Fever,一种性病的代称)为世界各地热爱音乐的年轻人提供了一个榜样,从那以后,越来越多的音乐家把本民族的民间音乐和流行音乐结合起来,极大地丰富了世界流行音乐的种类。

   说来也奇怪,由一帮信奉无政府主义的乐手组成的“马努·尼古拉”乐队却签约于“维京”唱片公司旗下。虽然他们坚持不设经纪人,用集体领导的方式保持着仅有的一点独立性,但他们在音乐上却没能逃脱唱片公司的控制。1991年,他们在“维京”出了一张唱片《邦戈鼓之王》(King of Bongo),刻意减少了其它非主流音乐元素的影响,突出了摇滚的地位,力图打入主流市场,却没有获得成功。就在这时,查奥对乐队的前途开始感到有些迷茫,虽然他们的出身和音乐背景注定了乐队风格的复杂多样,但查奥却感到这样的大杂烩只能从表面上反映他们的过去,并不能在骨子里代表他们的根。

  

   南美之行

  1992年,“马诺·尼古拉”乐队去南美洲巡演。他们坐船沿河而行,每到一个码头就停下来搭台演出。第二年他们又来了一次“火车巡演”,坐火车深入南美洲密林,并游历了整个中北美洲。这次巡演冒了很大的风险,因为有几个国家当时在打内战,听众们都带着枪来听他们唱歌。乐队经常在交战双方的中间地带举办演唱会,用歌声呼唤和平。

  这次旅行让查奥目睹了拉丁美洲老百姓的贫苦生活,这些同样说着西班牙语的人们过着和西班牙人完全不同的生活。但是,生性乐观的他们没有忘记音乐,音乐给他们贫穷的物质生活带来了许多乐趣,让他们更加勇敢地面对严酷的现实。任何一个乐盲都可以听出,拉丁美洲音乐充满了活力和热情。拉丁美洲的老百姓一有机会就喜欢随着音乐的节奏翩翩起舞,借音乐抒发对生活的感悟。一句话:音乐已经在各个方面融入了他们的生活。

  这两次巡演彻底改变了查奥对拉丁音乐的看法。其实他们乐队本来就经常在一起玩拉丁,可这两次旅行让查奥在拉丁音乐的诞生之地亲眼看到了拉丁音乐和当地老百姓生活的密切关系,感受到拉丁音乐在热闹的节奏背后蕴涵着的丰富的内涵。他每到一地都要专门去请当地的民间艺人和他们同台演出,这一点遭到了不少乐队成员和唱片公司的不满。一气之下,查奥解散了乐队,自己一个人带着把吉它,在南美洲开始了4年的游吟生涯。当他需要伙伴的时候,他就去大街上随便找几个卖艺的乐手一起搭台演出,并给这个松散的乐队取名“班巴广播喇叭”(Radio Bamba Sound System)。这支乐队的风格更加杂乱了,几乎包括了所有拉丁美洲的音乐种类,而查奥初出道时的朋克风格却一点也找不到了。

  

   音乐之根

  查奥在南美洲流浪的这4年时间里,一边和“班巴广播喇叭”乐队到处演出,一边利用业余时间潜心写歌。他随身带着一个四轨录音机,写好一首歌就把它录下来,并尝试着加进各种古怪的音效。1998年,这张在路上诞生的专辑以马努·查奥的名义出版了,取名为《黑户》(Clandestino)。这张专辑是查奥多年音乐生涯的一个里程碑式的作品,里面的歌曲风格多样,但全都带有明显的拉丁印记。除了好听的旋律外,这张专辑最引人注意的它的音效,全部歌曲都用广播调台时发出的噪音作为连接,据说这在唱片史上还是第一次。这样做的灵感其实正是来自查奥在南美洲旅行时的切身体验。

  但是,专辑中最重要的是它的歌词。这些歌曲唱的都是底层老百姓的生活,为他们受到的不公正待遇鸣不平。比如那首标题歌曲,讲的就是那些没有身份证的流浪汉们的故事。歌中唱道:

   走在街上,感觉凄苦

   孤独就是我的判决书

   流浪是我将来的命运

   为了逃脱法律的束缚

   他们说我是一个黑户

   因为我没有身份证书

  

   这张唱片一开始卖得并不好,但所有买过的人都会极力向朋友们推荐。渐渐地,有更多的人知道了查奥,他开始在世界各地都有了忠实的歌迷。有了歌迷的支持,查奥和他的“班巴广播系统”开始了环球巡演。他的演唱会总是极尽疯狂之能事,歌迷乐手载歌载舞,台上台下闹成一片。他随后出版的好几张演唱会实况录音卖得更好,从中我们可以听出,查奥已经完全变成了一个拉丁歌手,只是间或出现的一点法语和说唱才让大家意识到,查奥其实是一个在法国长大的西班牙人。

   经过多年的流浪,查奥终于找到了自己的音乐之根,那就是来自美洲的拉丁音乐。

   其实,从历史的角度看,拉丁音乐并不“纯洁”,它受到了南美洲原住民、非洲黑奴和欧洲殖民者(主要是西班牙人)三方面的影响。如果按照一个人的祖籍来判断他的音乐之根,西班牙音乐倒要算是拉丁音乐的鼻祖。可在查奥这里,情况倒过来了。他先是因为语言的关系爱上了拉丁音乐,继而又被拉丁音乐丰富的内涵和平民的立场所征服。他在一个曾经被自己的祖先殖民的地方找到了自己的音乐之根。

   查奥的故事告诉我们:一个人的音乐之根只能从一个地方去找,那就是他的心中。

  七年磨一剑

   有一种音乐,起源于美国黑人。刚开始的时候,白人都不喜欢它,说它不是音乐,更算不上艺术;说它宣扬色情,低级下流;说它提倡暴力,扰乱社会秩序;一句话:没前途。可不久,一部分白人开始喜欢上了它。从此,这股暗流开始在美国社会迅速蔓延,精明的商人感到有机可乘。他们决心发掘出一个“有着黑人般乐感的白人歌手”,这样一定能赚大钱。他们这样做了,也如期获得了成功。之后,这种黑人音乐被迅速地异化,出现了许多似是而非的变种。这些变种开始在世界各地大赚其钱,听众们也都忘记了这种音乐原来的样子……读到这儿你会说:这不就是摇滚乐和猫王的发迹史吗?不对。我是在说“说唱乐”(Rap)。

   Rap起源于七十年代的纽约黑人区。在它诞生后的第一个十年里,Rap的发展经历了许多坎坷。这种重歌词、重节奏、轻旋律的音乐形式一直局限于在大城市的黑人圈子里。直到1986年Rap乐队Run—D.M.C.和白人摇滚乐队Aerosmith合作了一首《这样走》(Walk This Way)后,Rap才开始受到白人听众的广泛注意。九十年代初,美国乐坛出现了白人Rap歌手Vanilla Ice和流行Rap歌手M.C. Hammer,两人不仅让很多普通美国听众喜欢上了Rap,而且还把Rap带到了世界各地,包括中国。但这时的Rap已经从精神上远离了它的发源地:大城市里的黑人区,Rap被异化了。

  即使在这样的环境里,真正的Rap仍然存在着,只是被媒体加上了一个前缀。现在人们叫它“帮派说唱”(Gangsta Rap)。这个名字的起源要“归功”于一支洛山矶乐队的出现,它的名字很特别,叫做N.W.A(Niggaz With Attitude,暴躁的黑鬼)。里面有俩位成员现在已经是Rap界的鼻祖了,他们一个叫“冰块”(Ice Cube),现在不但一直在唱Rap,还经常在主流电影里出现。另一个则一直在专心做音乐,他就是本文的主角:Dr. Dre(Dre博士)。

   在当年的N.W.A乐队里,Dr. Dre并不是个主要人物。但他在单飞后出的第一张专辑《大麻》(The Chronic)却被公认为所谓“西海岸之声”的最佳代表。这种节奏较慢,语气平和(相对于东海岸)的Rap自《大麻》开始渐渐走红,并捧红了诸如Snoop Dogg等一批新明星。可是,在《大麻》出版后的整整七年时间里,Dr. Dre却一直非常低调。他仅在几张别人的专辑里担当过制作人。直到1999年底,他的一张名为《2001》的新专辑才悄悄出现在柜台上。这张七年磨成的一剑在公告牌的专辑排行榜上一直没有大红大紫,却至今一直稳定在前二十名内。可实际上,我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张唱片是2001年美国十八到三十岁的青年男性中最为流行的一张唱片。无论是马路上呼啸而过的汽车里,还是大街上染发青年头上带的耳机里,你总能听到Dr. Dre那独特的声音。我敢说,现在小青年们随身带着的便携式唱片夹里十有八九有这张唱片,尽管有许多都是盗版。

   评论这张唱片以前,我必须先说说“帮派说唱”的特点。首先说说它使用的语言,许多人讨厌Rap的一大原因是因为歌手开口闭口都是脏话。但实际上在黑人文化中,许多我们认为的脏话并不如你想象的那么脏。试举几个例子:

   Nigga:Nigger原是对黑人的蔑称,但现在黑人之间互相称对方Nigga已经和我们互相叫“哥们儿”一样亲切了。不过,如果“你”带着蔑视的口气称某人Nigger,还是会被老板开除的!

   Bitch:这不是个好词,就是在Rap里,歌手如果恶狠狠地说出这个词,也带有蔑视的意思。但在许多特定情况下,这个词就和“姐们儿”一样,是个中性词。

   Fuck:你当然不能容忍你八岁的儿子当众说出这个字眼,但在成年朋友之间,现在有谁(包括女性)还会对朋友在说话时带出的一声“操”大惊小怪呢?

   Fucking:这个词如果作为形容词,简直连一点骂人的意思都没有,现在许多人说话都把它当语气词使用,就象咱们说“他妈”一样普通。另外,如果只当形容词用的话,Mother fucking和Fucking具有同样的作用。

   Shit:这个词在黑人文化当中连脏话都不配,它就象Stuff一样普通平常。

   当然,我并不是说这些词已经变成了好词,但它们都是街头黑人生活中的常用语,Rap只是把它们原封不动地说出来罢了。人们不是都说民歌要来源于生活,忠实于生活吗?Rap很好地做到了这一点,它不仅表现在粗口的使用上,更重要的是Rap的内容。典型的帮派说唱其内容全都围绕着街头械斗、枪战(尤其是中国贡献的AK-47)、毒品、乱交和对金钱的盲目崇拜。这些现象不美,但却绝对真实。帮派说唱中还有大量仇恨警察的句子,这曾经引来过FBI的威胁信,但在经历过多起警察滥杀有色人种的事件后,你不得不承认帮派说唱反映的这种警民对立在美国有着很深的基础。

   你也许会说,艺术虽来源于生活,但一定要超越生活,那样才是真正的艺术。把街头生活原封不动地录进唱片不算艺术。我的回答是:你的这种论点早在很多年前就有人说过了。在当初美国民歌复兴的时期,就有很多人认为民间音乐是乡下人的音乐,粗俗、简陋,比不上古典音乐复杂、高雅。现在恐怕没人这么认为了。这种争论其实涉及了一个很原则性的问题,即什么是高雅?是不是只有“你”认为是高雅的才值得欣赏?才配存在?当初你不也是跟着领导一起骂邓丽君流氓来着?不搞清这个原则,你可能会在管别人的时候得到暂时的快感,可你总有一天要被别人管,那时你再要上街抗议可就来不及了!

   对于许多白人听众来说,Rap所反应的生活其实是很陌生的,他们只不过是在Rap中发现了一种安全的刺激。这些听众才不管什么高雅不高雅呢!他们津津有味地在自己的音响里面过着这种危险的街头生活,并从中得到了享受。这一点是Rap在美国青年男性中受欢迎的一个重要原因。有人说中国没有黑人文化,Rap不适合中国人,我倒认为其原因更应该是中国的艺术审查制度:哪一个老北京没有一肚子精彩幽默的牢骚呢?又有多少善于“抬杠”的调皮学生没有自己的一套逻辑呢?没地方施展就是了。我们习惯于把自己的标准强加给别人,不能容忍不同的声音,不肯正视光天化日之下的事实。这种强加要么打着民主的旗号,要么打着艺术的旗号,要么什么旗号也不打,打枪。更有甚者,昨天还被打的人今天就会不自觉地去打别人。我们这个社会的创造力和良知就这样被打没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美国其实也好不到哪儿去,这就是为什么Rap在美国处于一个非常微妙的境地:要说流行,它一点也不比其他流行音乐逊色,但却始终保持着一丝地下音乐的色彩。

   也许是因为Rap制作成本低的缘故吧,现在市面上说唱乐专辑多如牛毛,有相当多的唱片制作粗糙,节奏单一,内容除了粗口没别的,这样的说唱乐不听也罢。但Dr.Dre的这张《2001》绝对会让那些对说唱乐有成见的人大吃一惊。首先,里面的歌词是典型的帮派说唱,开首曲“The Watcher” Dr. Dre即以叙述者的身份向听众描述了一个由帮派和警察组成的黑暗混乱的街头世界;之后的一曲《Fuck You》则完全站在男人的立场对不忠的女人痛斥了一番;下一首《Still D.R.E》则话锋一转,以胜利者的姿态,嘲讽了那些认为Dr. Dre江郎才尽了的人们。Dr. Dre在专辑中唱了多首为自己正名的歌曲,似乎有些多余,这张专辑的成就本身就足以说明问题了。

   专辑中的两首歌引起了我的注意。一首名叫“Education”的歌曲“说者”是一个叫Eddie Griffin的相声演员。他说到:“别人都说我们黑人男的都是拉皮条的,可我认为世界上最大的皮条客是姑娘的妈妈。就是她总是在姑娘耳边说:要找一个有工作的男人,要找一个能给你买好东西的男人,难道你就不能爱上一个手里只有公共汽车票的穷人吗?”接着他又开始拿勾引有妇之夫的女人开涮,语言滑稽得要命,让听众在大笑之余忘记了歌词完全站在男人的立场,是典型的双重标准。另一首歌名叫“The Message”,是Dr. Dre唱给他被谋杀的兄弟的。歌曲非常悲伤,有一种宿命感,不由得让人们意识到帮派说唱后面那不断上演着的暴力悲剧,把那些正在自己的汽车里过帮派瘾的“正派”青年们从梦境中拉回到残酷的现实世界。

   Dr. Dre在专辑中邀来了大批说唱界好手客串演唱,其中有Snoop Dogg、 Mary J. Blige、 Xzibit、 Kurupt和Hittman等。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白人说唱新贵Eminem,他是由Dr. Dre一手提拔起来的,是一个类似猫王般的“有黑人乐感的白人”。可两者其实有很大的不同。想当初猫王因模仿黑人节奏布鲁斯音乐而走红之后,从没听他对黑人老前辈说过一句感激的话,可现在Eminem在歌中张口闭口总是提起Dr. Dre,显出他对恩师无限的尊敬,真是时代不同了,黑白都一样。

   说实话,这张专辑里的歌词并不是最出色的,因此,我在这里极力向大家推荐它的主要原因是它的音乐。专辑里大部分歌曲的节奏都录得特别干净利索,让人听起来一点也不觉得吵。象当今其他流行音乐唱片一样,专辑里几乎所有的歌曲都使用了大量采样技术,但混音师非常恰当地把这些采样得来的声音控制在很次要的水平,使之不影响主要乐器的音色。所有这一切都是为了突出了人声,使听众能非常清楚地听懂歌手的演唱。Rap的唱法其实是很有讲究的,好的Rap歌手往往都能在吐字清楚的同时保持自己独有的发音方式和韵律感。记得我第一遍听这张专辑时能听懂的部分甚至比第一次听老崔的《时代的晚上》都多!不知崔健是真的不想让人听清楚,还是在制作上出了问题。

   如果你现在仍然认为Rap没有旋律的话,这张专辑会让你大吃一惊。里面几乎所有的歌曲都有好听的旋律,更准确地说是一小段不断重复的优美动机。这些动机大多数是被键盘或者吉它演奏出来。为了使音乐整体上显得干净,器乐演奏大都不加任何和弦,只奏单音。说它们旋律好听,绝不是流行情歌那种让人听了起腻的调子,而是有一种说不出来的酷劲儿。负责专辑音乐部分的Camara Kambon曾获得过艾米奖,他是这张唱片成功的一大功臣。由他和Scott Storch共同负责的键盘和由Sean Cruse弹奏的吉它为这张唱片赢得了许多非Rap歌迷的青睐。

   另外,这张唱片不象现在许多Rap唱片那样偷别人的旋律(比如早先出名的Vanilla Ice和前几年走红过的Fugees)。整张唱片所有的音乐几乎全部是原创。Dr. Dre这七年磨成的一剑确实下了很大功夫。

   为了推销这张唱片,Dr. Dre于今年夏天发起了一轮规模盛大的全美巡演,名为“热得冒烟”(Up in Smoke Tour)。我去听了他们在圣地亚哥的演出,这也是巡演的第一站。那天是个星期四的晚上,露天剧场全满,总计到场两万多人。令我惊讶的是,去听音乐会的人还是白人居多,而且女性起码占了三分之一。听众们几乎都是站着听完了整场音乐会,许多人都能跟着歌手一起唱,把整个剧场变成了一个巨大的卡拉OK包厢。

   音乐会的音响特别出色,声音极具震撼力,却又不是失真得吵人的那种暴躁。演唱会还调动了许多先进的影音技术,让那些原本认为说唱乐现场演出比不上录音室版本的人大跌眼镜。

   这次巡演的阵容可谓是说唱乐的全明星,计有Dr. Dre、Snoop Dogg、 Ice Cube、 Warren G.、 Kurupt、 Xzibit、 Eminem和Nate Dogg。其中Ice Cube单独出场的那段特别有意思。他在Carl Orff作曲的Carmina Burana序曲声中由一个从天棚吊下来的柜子里现身,一身白衣,象个巨大的黑天使。他的演唱风格与Dr. Dre相反,凶猛而刚劲,在现场演出时很容易调动起听众的热情。相比之下,我得承认,Dr. Dre的音乐更适合在车里听。如果你有好的汽车音响,你会觉得——套用一句时下Y世代青年们的口头语——酷毙了!

   美国的黑人文化一直在影响着主流文化,但我想不出历史上还有哪一段时期黑人文化能象现在这样在如此广泛的层面主宰着美国青年们的价值取向。当小青年们把见面时的问候语都从“What's up?”变成了“What up?”时,他们内心的“黑化”程度也就可想而知了。中国的欧美乐迷们,尤其是乐评人们应该适当关注黑人的说唱乐。抛开成见,你会发现里面有许多有意思的音乐。它也许没有另类音乐那么“有思想”,但起码比时下中国流行的充满迷幻味道却大都不知所云的电子舞曲更有一股阳刚之气。不信,你就听听Dr. Dre吧。

  加利福尼亚之梦-纪念约翰·菲力普斯

   2001年3月18日上午,美国民歌手约翰·菲力普斯(John Phillips)因心力衰竭死于洛杉矶,享年65岁。美国很多主要媒体均在头版报道了这个不幸的消息。可当笔者于三天之后去国内各大网站查看时,竟发现包括新浪、网易、网蛙、e-long、e-tang、FM365、红色B-52等网站的音乐版上没有一条有关的消息。占据这些流行音乐网站头版的都是些什么消息呢?

   某辣妹隆胸进医院

   张国荣舞台露两点

   这两条新闻的点击率一定挺高的吧?那好,我也凑趣向大家提供点八卦新闻吧。今天要说的就是这位约翰·菲力普斯,他到底做了些什么事情呢?他一生主要就做了两件事:

   第一,他组建了“爸爸妈妈乐队”(The Mamas and the Papas)。约翰·菲力普斯原是一支名叫“行者”(Journeyman)的民歌合唱组的成员。一次他去旧金山的一个酒吧演出时,台下一个才十六岁的漂亮的女中学生被这个身材瘦高(他有一米九十多)、充满自信的歌手迷住了,竟然跟着他跑到纽约。当时二十五岁的菲力普斯已经结婚,而且还有两个孩子,不过这可难不倒这位名叫米切尔(Michelle)的任性的加州姑娘。她跑到菲力普斯的家里,要他妻子离开约翰。菲力普斯夫人早就知道丈夫在外面经常沾花惹草,竟然一点也不惊讶。她还劝米切尔说,约翰在每个城市都有这么一个情人。不过,这回她可看走眼了,这位米切尔真把菲力普斯给迷住了。几个星期之后,菲力普斯离了婚。不久,米切尔成了新的菲力普斯夫人。

   1964年冬天,老“行者乐队”解散了,菲力普斯打算再组织一个新的乐队。他找来一位性格幽默的加拿大民歌手丹尼·道厄提(Danny Doherty),再动员妻子米切尔加入,组成了一个全新的“行者乐队”。米切尔本来不太会唱歌,可菲力普斯认为有了妻子加盟他们就可以多拿一份收入,硬是把米切尔说服了。可惜这个三人乐队一开始并不成功。一天晚上,三人百无聊赖之际决定随便去一个地方散散心,顺便寻找灵感。他们找来一个地球仪,让它转起来。米切尔拿了一个小标箭,闭着眼睛往上面扔去,结果标箭扎在一个位于中北美洲的名叫圣托马斯的小岛上。三人立刻动身去了那个热带海岛,并在岛上整日游荡,生活全靠菲力普斯拥有的一张信用卡。不久,道厄提的朋友,女歌手凯丝·埃利亚特(Cass Elliot)也来到了这个岛上,并为大家带来了大量的LSD。埃利亚特身材肥胖(最重时有三百斤),性格豪爽,人们都叫她“妈妈凯丝”。那时凯丝正在暗恋着道厄提,可道厄提装作没看见,因为他正和米切尔打得火热。菲力普斯看在眼里,记在心上。不过为了乐队的成功,他忍下了。凯丝对米切尔的举动也怀恨在心,不过她也假装没看见。毕竟米切尔还是个不谙世事的小姑娘。就这样,四人在岛上过着充满矛盾而又自由自在的生活。

   凯丝原本想加入这个乐队,可菲力普斯认为她的声音不够高,和乐队其他人的声音不相配,所以一直没有同意。后来发生了一次意外事件,凯丝的头部被重物击中,造成轻微脑震荡,住了几天医院后,她居然可以唱上去了!就这样,妈妈凯丝成了新乐队的一员。

   终于,菲力普斯的信用卡被银行拒绝了,四人只能打道回府。他们当时口袋里只剩下五十美元了,怎么办?米切尔决定去赌场碰碰运气。结果呢?他们坐着飞机的头等舱回到了纽约!

   这时已是1965年秋,几个月不见,纽约的变化令他们大吃一惊,原来经常在一起唱民歌的朋友们都去了加州。当时美国音乐工业的重心正在往西迁移,一大批唱片公司在加州开设了分部,这些公司用一张张合约把东部的民歌手们吸引了过来。当然,美国西海岸宜人的气候也是一大原因。他们四人刚从热带小岛回来,对这一点感触尤深。米切尔本来就是一个在加州长大的姑娘,那几天总是吵着要回西海岸。一天晚上,菲力普斯灵感突发,把妻子的梦想写成了一首歌,歌名就叫《加利福尼亚之梦》:

  加利福尼亚之梦

  树叶渐渐变黄枯干

  天空总是阴沉灰暗

  我走出门去

  外面是寒冷的冬天

  如果此刻我是在洛杉矶

  那会是多么温暖

  加利福尼亚之梦

  在一个寒冷的冬天

  California Dreaming

  All the leaves are brown

  And the sky is grey

  I’ve been for a walk

  On a winter's day

  I’d be safe and warm

  If I was in L.A.

  California dreaming

  On such a winter's day

   1965年底,他们真的动身去了洛杉矶,此时凯丝已经在那里住了一段时间了。她借住在她的好朋友、民歌手拜瑞·麦奎尔(Barry McGuire)的家中。麦奎尔建议他们四人去找自己的制作人、才华横溢的罗·埃德勒(Lou Adler)。后者在试听之后,马上和他们签了约。因为菲力普斯有个外号叫“爸爸”(Papa),他们决定给乐队取一个新名字。就这样,“爸爸妈妈乐队”诞生了。

   他们演唱的主要作品均出自菲力普斯之手。他很会写旋律,更擅长配和声。埃德勒为他们请来了洛杉矶最好的棚虫,录制了一张名为《如果你能相信你的耳朵和眼睛》(If You Can Believe Your Eyes and Ears)的专辑,并推出单曲《加州之梦》和《星期一、星期一》(Monday Monday)。虽然乐队的风格并不是典型的民歌摇滚,而是一种带有民歌风味的流行音乐,但这并不妨碍这两首单曲均成了热门歌曲,后者还登上了排行榜的第一名。爸爸妈妈们一下子出名了。

   然而,伴随着乐队事业上的腾飞,他们四人之间的裂痕也开始越来越明显了。米切尔终于和丹尼发生了性关系,把菲力普斯气得不行。他甚至还写了首歌表达了他的不满(这首名叫《我又看见了她》(I Saw Her Again)的歌甚至还成了乐队的又一首热门歌曲)。最后,菲力普斯夫妇俩终于分了手。但米切尔这时又有了新爱,对方居然是著名的“飞鸟乐队”(The Byrds)的歌手吉因·克拉克。这个变故让两个男人都成了失意者。道厄提陷入了酒精的泥潭,而菲力普斯则求救于毒品带来的暂时麻醉。凯丝的心里也不好受,眼见自己心爱的男人迷上了年轻漂亮的米切尔,她也自暴自弃,开始玩弄别的男人。凯丝疯狂地和许多不同的男人做爱,甚至还生下了一个没有父亲的女儿。要不是乐队那时挣了很多钱,他们恐怕连一个月都维持不了。

   1968年,妈妈凯丝离开了乐队,开始了她的一段不太成功的单飞生涯,同时宣告了成立才三年多的“爸爸妈妈乐队”正式解散。六年之后,妈妈凯丝不幸死于心脏病,而菲力普斯和米切尔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仍然相互仇恨,形同陌路。后来菲力普斯和道厄提还找来另两位女歌手,重组“爸爸妈妈乐队”,不过他们再也没法重现当年的辉煌了。就是这样命运多舛的四个人,给我们留下了至今听起来还是那么清新宜人的《加利福尼亚之梦》。现在再听此歌真是让人唏嘘不已,恍如梦中。

   第二,菲力普斯组织了著名的“蒙特利国际流行音乐节”(Monterey International Pop Festival)。作为1967年“爱之夏”(Summer of Love)的前奏,这个标榜“音乐、爱和鲜花”的流行音乐节于1967年6月16-18日在离旧金山不远的蒙特利市举行。音乐节的发起人是两个名不见经传的演出经纪人。他们本想把它办成一次非商业的义演,并借此机会把加州音乐介绍给全国的听众。可后来他们发现这个绝妙的想法实际操作起来麻烦重重,便把主办权卖给了约翰·菲力普斯和音乐制作人罗·埃德勒。接手后两人仿照新港民歌节(Newport Folk Festival)的组织方法,请来了包括披头士的麦卡特尼以及保罗·西蒙在内的许多音乐人充当顾问,并以出名为诱饵,只用很少的钱就请来了许多很有实力的乐队。不过他们也确实没有撒谎,那个周末有许多唱片公司的星探在后台虎视眈眈。事后证明几乎所有到场的乐队后来都一举成名,两人极力推荐的“爸爸妈妈”乐队反而被其它乐队的光芒给盖住了。组委会还特别请来了刚为鲍勃·迪伦(Bob Dylan)拍了部电影的摄影师潘尼贝克来为音乐节录像,制成的电影后来风靡全美国,为后人留下了珍贵的史料。

   民歌节吸引了五万余名音乐爱好者,大部分是从美国各地专程赶来的,把小镇蒙特利挤得满满的。毒品LSD的主要制造者斯坦利特别为这次音乐节定制了一批LSD,并把药丸涂成紫色,还美其名曰“紫雾”(Purple Haze)。演出现场气氛平和,根本看不到多少警察。

   几乎所有有名的旧金山迷幻乐队都应邀参加了演出,但表现最突出的要算是贾尼斯·乔普琳(Janis Joplin)。她演唱的一首学自黑人布鲁斯的歌曲《锁链》(Ball and Chain)简直可以说是摇滚史上最经典的演出之一,绝对令人难忘,有幸看过演出录像的朋友一定知道我说的是什么意思。不过,乔普琳还不是音乐节上最出彩的。当天晚上,由于披头士乐队的保罗·麦卡特尼的极力推荐,两个当时只在英国有名的乐队第一次在美国闪亮登场:一个是摇滚乐队“谁”(The Who),另一个是美国黑人吉他手吉米·亨德里克斯(Jimi Hendrix)和他的乐队“体验”(Experience)。“谁”乐队的吉他手皮特·汤森(Pete Townshend)自知不如亨德里克斯,要是在他后面出场非得被比下去不可,于是他要求和吉米扔硬币来决定谁先出场,结果老天有眼,“谁”先上了台。他们的舞台作风一向疯狂,演出完后乐队成员当场把手中的乐器砸了个稀巴烂。“谁”之后出场的是旧金山迷幻乐队“感恩而死”(The Grateful Dead),刚被“谁”闹得心神不宁的观众显然没有进入角色,“感恩而死”的演出不算太成功。之后就是亨德里克斯,他被排在音乐节最后一个出场,他的演出竟然比“谁”乐队还狂。他明显地服用了大量的“紫雾”,在舞台上就像着了魔。他演唱了一首名为《紫雾》的歌曲,更是把这个神奇的名字永久地留在了历史上。演出完后,亨德里克斯在舞台上把手里的吉他点上火烧了!他就像在参加一次祭祀仪式,把吉他做为祭品奉献给了音乐之神。当然,这两个乐队不仅仅是会演戏,他们的音乐成就也是世界公认的,尤其是亨德里克斯的吉他技艺,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在音乐节开始以前,埃德勒让菲力普斯写一首宣传用的音乐节主题歌,菲力普斯灵感突现,只用了不到一个小时就写成了这首《旧金山》。歌曲由菲力普斯的好朋友、民歌手斯考特·麦肯奇(Scott McKenzie)演唱:

  《旧金山》

  如果你要去旧金山的话

  请别忘了在头发上插满鲜花

  在旧金山城里

  你遇到的人温柔善良

  对于那些要去旧金山的人

  今年夏天将充满爱的阳光

  在旧金山的街道上

  和善的人们头上插满鲜花

  全国上下,从东到西

  发生了奇妙的变化

  人们起身出发

  整整一代人

  他们有自己的想法

  他们寻求变化

  他们起身出发

  San Francisco (Besure to wear some flowers in your hair)

  If you’re going to San Francisco

  Be sure to wear some flowers in your hair

  If you're going to San Francisco

  You're gonna meet some gentle people there

  For those who come to San Francisco

  Summer time will be a love in there

  In the streets of San Francisco

  Gentle people with flowers in their hair

  All across the nation

  Such a strange vibration

  People in motion

  There's a whole generation

  With a new explanation

  People in motion

  People in motion

   国内的许多中学生在英语课上就曾学过这首歌曲。记得有段时间我所在的中学突然不让教了,原因是此歌被发现是反动歌曲。这倒是把我们弄晕了,这么美的一首歌怎么会是反动歌曲呢?大概是因为旧金山是个反动城市吧,当时我们这么想。

   蒙特利音乐节是世界上最早的一次大型摇滚音乐节,远道而来的听众们在这个美丽的小镇上度过了和平而愉快的三天,他们中的许多人因此决定在加州留了下来。他们的下一个目的地就是旧金山的海特-阿什伯理区(Haight Ashbury),他们要在那里头戴鲜花庆祝“爱之夏”,从此,影响了一代人的嬉皮士运动开始了。在反映美国这段动荡历史的电影“Forrest Gump”的原声带里就收录了“加州梦”和“旧金山”这两首歌曲。

  怎么样,约翰·菲力普斯是否值得我们怀念呢?

  约翰·列侬和他的《想像》

   2001年12月的《滚石》杂志发表了一篇由David Fricke撰写的文章,介绍了约翰·列侬(John Lennon)的歌曲《想像》(Imagine)的来龙去脉,现节译如下:

  1971年列侬和妻子小野洋子(Yoko Ono)住在英国乡下一幢豪华的别墅里。年初的某一天的早晨,列侬起床后在洋子的陪伴下,写下了《想像》的歌词。其音乐部分则是在他家那架著名的白色钢琴上写成的。后来在一次飞行途中,列侬又做了几处修改,在一张纽约希尔顿旅馆的便笺上写下了最后完整的歌词。歌词中没有“爱”或者“自由”这样的字眼,列侬也从没有想到要写一首圣歌(Anthem),但这首歌后来却成了几代人的圣歌。同年6月的某一天,列侬和鼓手Alan White(后Yes乐队的鼓手)和贝司手,德国朋友Klaus Voormann在自家的一间简陋的录音棚内录制了这首歌,列侬亲自弹的钢琴(一架Steinway)。制作人是著名的Phil Spector。他们一共录了3个版本,出现在唱片里的是第2个版本。

   列侬录音一向追求即兴,不惜牺牲准确性。一次他甚至把萨克斯风手吹错了调的伴奏用在了歌曲中。可这次他却格外认真,事先把歌词用大写字母工整地打印好,分发给录音乐手们。Spector后来为歌曲加入了管弦乐伴奏,一点也不喧宾夺主,这大概是Spector做得最好的一次。列侬也曾试验过加入管风琴,但没有用上。Spector事后回忆说,他抱定决心要做一张能够“流行”的专辑,他没有食言。这张同名专辑于1971年9月9日出版,歌曲《想像》最高升到过公告牌的单曲榜第3名,专辑则最高达到过专辑榜的冠军。列侬评价说:“这首歌曲几乎是共产主义宣言式的,虽然我本人不是共产党员,也不属于任何运动……但是由于它披着一张流行的外衣,所以被大众接受了。我现在知道该怎么做了,只要抹上一点蜜糖,你的主张就可以容易地流传开来。”

   专辑出版后不久,列侬和洋子即移居纽约,但却遭到了美国移民局的阻挠,他们拒绝发给列侬绿卡。列侬和移民局苦斗了4年才获得了美国永久居留权。列侬似乎早有预感,他在歌中唱到:“Imagine there is no country,It isn't hard to do.”在谈到为什么要移居纽约时列侬说:“如果我生在古罗马时代,我就会住在罗马。美国是今天的古罗马帝国,而纽约本身就是罗马城。”1980年,列侬在他的罗马城被一个丧心病狂的歌迷枪杀。这张专辑出版30年零2天后,罗马城本身也遭到了一次严重的打击。

  911事件发生后,美国公众重新唤醒了对这首歌的热情。美国的公众媒体一方面充斥着《星条旗永不落》和《美丽的美国》这类“鼓动战争”的歌曲,另一方面,电台和电视台也接到了无数民众请求播放《想像》的电话,一时间这首歌在美国各地的流行及摇滚乐电台里到处可以听到。在纽约时代广场上方还竖起了一块广告牌,是由洋子花钱买下来的,上书:IMAGINE ALL THE PEOPLE/LIVING LIFE IN PEACE。在为911死难者募捐的义演晚会上,尼尔·扬(Neil Young)演唱了这首歌。当初他接到组委会的邀请后,一时想不出自己有哪首歌合适,还是他的妻子Pegi鼓动扬演唱《想像》。扬对这首歌的处理几乎完全按照列侬的版本,连弦乐部分都没有改动。只有一处:列侬唱的是“Imagine no possessions,I wonder if YOU can,”,扬唱成了“I wonder if I can,”这两人都是音乐界的巨富,这个改动可不是没有意义的!列侬后来解释说:“佛教徒们常说,要在思想上一无所有。简简单单地放弃所有的金钱并不能做到这一点。”

  许多音乐界的名人对这首歌的评价也很有意思。“雄鹰乐队”的唐·汉利(Don Henley)承认,这首歌对于他有双重的意义。一方面这是一首很有安慰作用的歌曲,另一方面,这首歌也永久地和暴力联系在了一起。如果我们不能摆脱上帝和财产的束缚,我们就永远不会摆脱暴力的阴影。对于歌中有关宗教的那句歌词,汉利说,他很有共鸣,因为他觉得世界上的任何宗教一开始时都有着好的愿望,但最后总是被疯狂的人所异化。他觉得列侬本人是一个很看重精神世界的人,他不是反对精神世界的宗教,而是反对“有组织的宗教”(Organized Religion),只是歌词需要简洁押韵,不适合说“有组织的宗教”罢了。

  U2的波诺(Bono)曾说,列侬是他最欣赏的歌曲作者。这首歌他最欣赏的就是里面佛教的理念,即“想像之后是行动”。他不喜欢现在有的人把这首歌当作是新世纪(New Age)的圣歌,在他看来,这首歌告诉人们,你一定要先有一个想像,一个计划,然后则必须付诸行动,否则就没有任何意义。而列侬的伟大之处就在于,他不但这样想了,也这样行动了。

  Rage Against the Machine乐队的吉它手Tom Morello说,如果人们真的理解了列侬在这首歌中所要表达的感情,那么我们早就会在这个国家里掀起一场革命了。

  附:《想像》的歌词:

  Imagine

  John Lennon

  Imagine there's no heaven

  It's easy if you try

  No hell below us

  Above us only sky

  Imagine all the people

  Living for today…

  Imagine there's no countries

  It isn't hard to do

  Nothing to kill or die for

  And no religion too

  Imagine all the people

  Living life in peace…

  You may say I'm a dreamer

  But I'm not the only one

  I hope someday you'll join us

  And the world will be as one

  Imagine no possessions

  I wonder if you can

  No need for greed or hunger

  A brotherhood of man

  Imagine all the people

  Sharing all the world…

  You may say I'm a dreamer

  But I'm not the only one

  I hope someday you'll join us

  And the world will live as one

  充满童趣的柠檬果酱

   2002年10月23号晚上,伦敦一间地下舞厅里一下子涌进来350名舞迷,他们都穿着一模一样的体恤衫,上面画着简单的几何图案。哪位DJ能让崇拜者迷成这样呢?其实不是这么回事,因为这件价值15英镑的体恤衫是当晚的演出门票。

   这样新奇有趣的鬼点子大概只有喜欢恶作剧的儿童才能想得出来,而当晚演出的主角正是这样一支充满童趣的乐队。乐队其实只有两个人,尼克·弗兰格林(Nick Franglen)是器乐多面手,曾经给包括比约克在内的多名欧洲歌手担当过录音乐师。弗雷德·迪肯(Fred Deakin)是个DJ,喜爱收集稀有的老胶木唱片,可他的名片上印的却是平面设计师,这是他赖以生存的职业。这俩个活宝在上高中时就认识了,1998年两人决定成立一个乐队,做点好玩的电子音乐。他们给乐队起了个好“吃”的名字,叫“柠檬果酱”(Lemon Jelly),小孩子听了这名字一定会流口水。他们从1998年开始每年都自费出版一张EP,包装自然由迪肯设计,图案简单,色彩鲜艳,很讨孩子们的喜欢。其中一张EP的封套上有很多小洞,内页则印上了银色的长条,每次把唱片抽出来时看上去就好像是星星在闪烁。

   2000年,他们把3张EP集结成一张CD,取名叫做Lemonjelly.ky,这也是他们的互联网主页的地址。这张CD里最吸引人的一首歌名叫《给杰克的曲子》(A Tune for Jack),曲子的开头是一个动物园导游在向儿童游客们介绍海象,海象肯定是孩子们最喜欢的动物了,因为它实在太丑,却又笨拙得可爱。突然,一段中速的节奏出现了,钢琴在这段带点疯克的节奏上弹着简单的和弦,一只手鼓的出现更是为曲子增添了一种节日的欢快气氛。经过一分多钟的铺垫之后,一段采样来的钢琴旋律渐渐浮出了海面。这段旋律是那样的简单,却又是那样的优美,让人过耳不忘。3分钟后,一个幼稚的童声打断了音乐,一个孩子用大人听不懂的语言喃喃自语道:“旺,贝贝咪,啊棒啊棒啊棒啊棒,匹!”……还没等你听懂那孩子在说什么,那段快乐的音乐就又开始了。这首曲子就这样在轻巧的钢琴,舞蹈般的节奏,导游对海象的描述和孩子的咿呀学语声中延续了近7分钟,你会发现在音乐结束后你仍然会不自觉地哼着那段钢琴旋律,随着想像中的节奏摇头晃脑。

   整张专辑都是由这样的简单快乐的乐曲组成的。《尊敬的拉姆国王陛下》(His Majesty King Raam)由八音盒般的弹奏和纾缓的节奏组成,完全可以被用来作为一部童话电影的插曲。另一首《斯坦顿弹奏法》(The Staunton Lick)则由一段民谣吉它教学录音开始,渐渐引入好几段美极了的吉它、贝司和曼陀铃弹拨。它们穿插着出现,让听者始终感觉新鲜。这些曲子简直就是专门为孩子们准备的,许多不超过三小节的简单动机浮游于轻松的节奏之上,不知从哪里来的老唱片的采样更加增添了喜剧气氛。

   不仅如此,这张唱片甚至像是由孩子们做出来的,因为它听起来实在太简单了。当今的电子音乐越做越复杂,美国一个有名的DJ“影子”(DJ Shadow)曾经在一篇访谈中说他的新专辑中有一首曲子花了他两个月的时间,平均每天只能做30秒钟的音乐!这样做出来的电子音乐往往充斥着复杂的音效,机械而又晦涩,但却正是时下DJ们向往的所谓“酷声”。不仅如此,现在的电子音乐普遍追求阴暗神秘的曲风,讲究所谓“心灵体验”,或者说白了就是在致幻剂作用下的奇思臆想。但“柠檬果酱”却反其道而行之。弗雷德·迪肯曾在一篇访谈中说:“现在流行‘酷’病毒,每个人都在装酷,如果你稍微来点幽默的话,就会有人指着你说:‘你太不严肃了!音乐是一件很高尚的事情,等等等等’。我们也想酷,但我们更想把音乐做得好玩一些,甚至不惜干点傻事。”

   在当今这个灾难重重的世界里,显然有很多人更愿意听到简单快乐的音乐。“柠檬果酱”乐队凭借这张CD在英国获得了无数音乐杂志和乐评人的青睐,他们的音乐更是被许多电视节目和广告用做插曲,乐队正迅速地从地下走上地面,让更多的人听着他们的音乐重新学会微笑。

   2002年年底,乐队出版了他们的第二张专辑,名叫《失去的地平线》(Lost Horizons)。这张专辑从包装设计到音乐风格都和第一张非常相似,其主打歌曲《太空漫步》(Space Walk)现在在英国的电视和排行榜上频频出现。所有购买了这张专辑的人大概都会发现自己在地铁站等车时不自觉地唱着“鸭子们在水里游啊游”。这首名为《鸭子们的好天气》(Nice Weather for Ducks)的歌曲突然让大家意识到,一首人人皆知的儿歌放在电子音乐里是多么地恰当。

   “柠檬果酱”们第一次把本来只属于儿童的天真纯洁加进了电子乐中,从他们的音乐里你找不到如何高深的意境和哲学思考,有的只是抑制不住的微笑。其实听他们的音乐最好的地点不是舞厅,而是你自己家的客厅。选择一个白雪皑皑的冬日的下午,邀上三五知己,喝茶聊天,你的脚不自觉地跟着“柠檬果酱”的节奏打着拍子。间或一段有趣的童音会让你打断谈话,轻轻地笑出声来。

   就是这样简单。

  返老还童的烈焰红唇

   晚八点,歌剧院内的灯准时地灭了。大幕徐徐拉开,三个身上裹着假动物皮毛的男人出现在聚光灯下。之后,一个穿西装的中年男人走上舞台,他一边把一只只五颜六色的气球抛向观众席,一边用手里拿着的喷雾器向向四面八方扫射,整个舞台立刻就笼罩在浓重的烟雾里。舞台上还有四个转动着的舞厅专用反光球,它们把一束束白光透过烟雾打向场内。舞台两侧各有八九个身穿各式动物皮毛的人拿着手电筒冲台下乱晃,他们都是演出前临时从观众席上找来的志愿者。就在观众们疯狂地欢呼声中,三人操起各自的家伙,喇叭里传来的巨大声响立刻如一面墙一样压向观众席。舞台后面的一块巨大的投影屏幕上出现了影像,那分明是一部搞笑的日本校园恐怖片中的镜头。那个穿西装的人拿起话筒,开始唱到:

  她的名字叫良美

  她是空手道武士中的黑带级

  (这时全场观众一起高声模仿空手道,大喊“嗨嗨”)

  她为市政府工作

  所以必须保持健康的身体

  因为她知道

  要想打败邪恶的机器

  那可真不容易

   这是一支摇滚乐队吗?看上去更象是一个马戏团;这是一场摇滚演出吗?听起来更象是一个闹哄哄生日晚会;他们唱的能叫摇滚吗?怎么更像是一个科幻游戏的背景音乐?

   这还真是一支摇滚乐队,他们来自美国的中部城市俄克拉荷马,名叫“烈焰红唇”(The Flaming Lips)。这支三人乐队成立于1983年,其灵魂人物是主唱韦恩·科伊内(Wayne Coyne)。成军初期,乐队的风格属于带点迷幻的噪音朋克,后来他们又玩起了“艺术摇滚”,1997年他们出版的一张专辑居然包括4张CD,听众必须同时播放这4张CD才能听出效果!可以想见,这张专辑出版后销路不佳。

   在经历了几次意外的挫折之后,乐队于1999年出版了一张名为《软公告》(Soft Bulletin)的唱片,大大简化了歌曲长度和实验性,并在旋律和编配上下了番功夫。结果这张专辑受到乐评界的一致好评,被多家音乐杂志评为1999年年度十佳专辑之一。2000年,乐队在巡演途中得知他们远在日本的一个好朋友和歌迷不幸死于突发性心脏病,科伊内为此写了一首歌,名叫《夏日》(Summertime),歌中有一句歌词是这样的:

   当你审视内心,看到的是无尽的悲伤

   当你向外张望,看到的是灿烂的阳光

   科伊内用这首歌鼓励自己忘掉忧愁,更加乐观地看待这个世界。

   那阵子乐队不仅在忙着录制新专辑,而且还同时在干两件事:帮一个关于钓鱼的纪录片写乡村风格的插曲,以及给一部科幻电影写电子风格的配乐。最后这三件事不知不觉地搅在了一起。他们把《夏日》处理成一首带有电子味道的迷幻歌曲,人声被处理得虚无缥缈,并添加了一段极富韵律的贝司。歌曲出来后大家都很满意,遂一致决定新专辑将按照这种风格来做。

   今年年初,《良美大战粉红机器人》(Yoshimi Battles the Pink Robots)问世了。其中的音乐听起来就像是一部科幻片的插曲,充满了新奇古怪的电子音效和类似舞曲般的强烈节奏。但所有的歌曲都有好听的旋律,伴奏中多次出现的贝司和木吉它也都很讨巧,所以整张听起来并不显得过分机械。科伊内的声音高而细幼,给这张唱片添加了一种儿童般的天真和温暖。科伊内曾经对记者说,虽然唱片的内容其实非常严肃,但他们一直试图把它做成一张好听的流行音乐专辑,而不是晦涩难懂的先锋音乐。“就像你去教堂听牧师的训导,可却预先吃了迷幻药。我就是追求这样的效果。”

   说到内容,这张唱片分成了两部分。前4首歌曲讲述了一个纯粹瞎编出来的故事:为了拯救人类,一个名叫良美的日本空手道女武士独自去和粉红机器人打斗,可那台机器人却爱上了良美,最后故意输给了良美。其中第4首是纯音乐,乐队用各种音把打斗过程模仿得维妙维肖。最后大战结束,音乐(第5首)也突然转向,变得安逸而又宁静。在这首优美的歌曲《魔术师的早晨》中,科伊内模仿机器人的口气唱到:“什么是爱,什么是恨?这有意义吗?去爱一个人是不是毫无用处?”一个简单的问题道出了这张唱片的主题:在这个机器时代,许多事情都变得真假难辨,真实和幻象早已没有了区别。在第7首歌《你是一个催眠师吗?》中,科伊内继续挖掘这个主题,他问到:“是我原谅了你对我的欺骗,还是你欺骗我原谅了你?”

   但接下来的一首主打歌曲《你意识到了吗?》却充满了乐观精神。科伊内提醒歌迷不要被生活中的阴暗面所迷惑,应该努力去发现生活中那无所不在美。太阳并没有落下山去,而是我们的星球在不停地转动。最后一首歌曲叫做《我们所有的只是现在》,一下子道出了这张唱片真正的主题:不要去想太多的问题,不要去担心未来,关注现在,尽情去享受生活。

   经过了这么多年,“烈焰红唇”终于悟出了生命的本质。他们用出色的想象力把他们的第10张唱片变成了一次声音的盛宴,他们五彩的气球把摇滚演出变成了一场热热闹闹的生日派对。他们要歌迷和他们一起返老还童,像儿童一样尽情地享受生活。

  滚还是不滚?这是个问题

  “滚石”乐队(The Rolling Stones)要来中国演出了。

   这支自封为“世界上最伟大的摇滚乐队”的英国乐队早在70年代末期就曾考虑过来中国演出的可能性。在没有征服拥有10亿人口的中国之前,怎么能说自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呢?那次当然没有谈成。如今中国加入WTO了,“滚石”们终于如愿了。

   事情其实并不那么简单。这次演出是打着“为残疾艺术家义演”的名义才终获批准的。平时出场费在100万美元以上的“滚石”这次不收一分钱,赚的钱全归中国残疾人艺术团。中国文化部门负责人也公开承认,这次演出的社会意义要远大于艺术本身。如果“滚石”的到来能让外国投资者们更加放心大胆地投资中国,其效果远比中国残协得到的那点钱要重要得多。

  接手这次演出的是曾经主办三高紫禁城演出的“时代新纪元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据说该公司的负责人想要借此机会重振旗鼓,为今后开发商业音乐演出打一个广告。可是,这次演出却明摆着是一次慈善性质的募捐义演,用这样的演出来打头炮?真让人为这个公司的前途捏一把汗。

  作为歌迷,我们不用去理会那些复杂的内幕消息。我们真正需要关心的是:这次演出到底去看还是不看?

  不看“滚石”的六大理由

  一:“滚石”是谁?

  这两年来中国演出的外国乐队越来越多,每次都会有一大堆乐评人在各种小报的文艺版上发表吹捧文章,那口气都一样,好像每一个来的乐队都是大腕,不去听就遗憾一辈子。这年头假货太多了,不能不多个心眼。

  二:“滚石”乐队我倒是知道,可就是不知道他们唱过哪些歌。

  都说“滚石”和“披头士”齐名,可我能数出很多“披头士”唱过的歌,比如《昨天》、《随它去》和《嘿,裘德》等等,都很喜欢。可“滚石”的歌我连一首都想不出来,更不用说喜欢了。

  三:“滚石”的音乐风格偏重布鲁斯,咱中国人不太容易接受这样的东西。

  “披头士”或者保罗·西蒙来了我肯定去,“滚石”就免了吧。中国人喜欢听有旋律的歌曲,外国歌听不懂歌词,旋律就更重要了。

  四:“滚石”那帮人都多大了?一点也不酷。

  “滚石”现存的三位老将均年事已高,主唱米克·贾格尔和主音吉它手基斯·理查德今年都是60岁,鼓手查理·沃茨今年62岁,后来加入乐队的吉它手龙尼·伍德也都55岁了。无论他们当年多么摇滚如今也是人老珠黄了。谁会去听几个60岁的老头在舞台上装愤青呢?外国人喜欢他们是因为很多人是听着他们的歌曲长大的,可我们是听着港台歌曲或者“涅盘”乐队(打不出正确的那个字)长大的,“滚石”根本引不起我们的共鸣。

  五:“滚石”当年的坏孩子形象也是装出来的。

  当年“滚石”刚出道时“披头士”正如日中天。为了从“披头士”的那四个好孩子的嘴里抢口饭吃,“滚石”的经纪人(那时才19岁!)想出一个点子,让“滚石”们装坏蛋,满嘴粗口,公开宣扬吸毒乱交,以造成好坏竞争的局面。结果这个主意非常成功,“滚石”终于得以从不下十个模仿“披头士”的英国乐队中脱颖而出,成为惟一能和“披头士”叫板的英国乐队。可实际上“披头士”的四名成员都是贫民出身,“滚石”当年的5位干将却大都是富家子弟,装坏蛋只不过是企宣的策略而已,当不得真。

  六:票价太贵了!据说北京的演唱会最高票价是750美元,相当于普通中国职工一年的工资收入。最低的也要500元人民币,是很多老百姓一个月的生活费。这个票价和“滚石”在美国的演唱会价格相当,可是美国人的平均年收入将近3万美元,看场演出也就是少下几次馆子而已。可对于普通的中国人来说,这笔钱可以买多少盗版碟啊?平时都抱怨外国的东西太贵,宰人。这次怎么就不抱怨了呢?

  去看“滚石”的六大理由

  一:如果你喜欢和老外扎堆的话,去听“滚石”一定没错。“滚石”就是老外们年轻时的崔健或者F4,现在他们有钱了,谁不想去重温一下旧梦呢?去见识一下老外是怎么听摇滚的吧,光是这个景观就已经值回票价了。

  二:喜欢“正宗”摇滚乐的歌迷应该去听“滚石”而不是“披头士”,因为“滚石”的歌曲才是最典型的摇滚乐。他们的音乐火爆刺激却又有好听的旋律,是老摇滚的典范。现在国外的摇滚电台根本就不放“披头士”的歌曲了,要想听《昨天》只有去专为老年听众服务的轻松音乐台。而“滚石”的歌曲却一直是摇滚电台的最爱。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他们的音乐还没有过时。

  三:“滚石”当年的坏孩子形象也许是装出来的,可这世界上有哪个乐队的公众“形象”不是企宣策划的结果呢?摇滚就是一种娱乐,当真不得。只要它能让我爽,就是好摇滚。

  四:“滚石”音乐的艺术性其实非常高。他们的主音吉它手基斯·理查德一直是圈内公认的优秀摇滚吉它手之一,他不但弹得好,更擅长作曲,“滚石”的许多经典名曲的旋律动机和吉它solo都出自他之手。主唱米克·贾格尔不但嗓子好,而且舞台作风狂放,所有看过“滚石”现场的没有不被他的个人魅力征服的。更可贵的是,贾格尔还是一个很优秀的歌曲作者。当年他和理查德的搭档几乎可以匹配“披头士”乐队的列侬和麦卡特尼。

  五:毫无疑问,“滚石”是来中国演出过的最高级别的摇滚乐队。即使是为了保住名声,他们也不会胡弄观众。据说“滚石”的这次演出带来了他们在国外巡演的原班人马,包括一架波音747专机,150名随行人员,以及重达30多吨的舞台灯光及音响设备。对于没机会出国的乐迷来说,这是近距离观赏外国摇滚乐演出的惟一的机会,不可错过。

  六:崔健将会为“滚石”暖场。这一点还用解释吗?

  读完本文,你作出了自己的选择了吗?至于我,如果有机会我一定会去的,因为我喜欢他们。他们是老了,可如果在他们60岁的时候不去看,难道要等到他们80岁了再去?这个世界上有些机会是一定要把握住的,因为这样的好机会并不多。如果你真的喜欢“滚石”,掏钱吧。努力养成为自己喜欢的东西掏钱的习惯,如果我们都这样做,最终受益的将会是我们自己。

  结论:还是滚吧。

  附:“滚石”乐队的15首金曲简介:

  假如你终于决定省吃俭用勒紧裤腰带外加低声下气四处出击求爷爷告奶奶磕头如捣蒜地买到了“滚石”演唱会的门票,那么我建议你去以前一定要去买盘盗版CD好好复习一下这15首歌。他们是否会唱这15首歌曲我不敢保证,但起码一半的曲目是错不了的。

  15.《时间将证明一切》(Time Is On My Side,1964):这是“滚石”的第一首登上排行榜前10名的单曲,因为这首歌他们第一次引起了英美歌迷的广泛注意。此歌是典型的布鲁斯,开头那段吉它solo深得布鲁斯的精髓。这首歌是失恋的人唱给离家出走的情人的,他说你走吧,我等你,我不在乎等多久,因为你一定会回来的,时间将证明我是爱你的。

  14.《野马》(Wild Horses,1971):这又是一首情歌,但却带有明显的乡村风格。国内听众大多数都是先听了英国乐队“星期天”(The Sundays)的翻唱后才知道这首歌的。

  13.《让我们一起过夜吧》(Let’s Spend the Night Together,1967):“滚石”其实很少唱情歌,这首歌才是最能代表他们风格的。当“披头士”还在唱《让我拉着你的手》的时候,“滚石”们早就进化到要和你过夜了!当年这首歌被多家电台禁播,美国的脱口秀节目逼着“滚石”把歌词改成“让我们在一起呆一会儿吧”才算通过。可和现在的那些露骨的流行歌曲比起来,此歌真是小儿科。

  12.《跳跃的杰克·弗拉什》(Jumpin’Jack Flash,1968):这首歌的歌词到底是什么意思?大概连贾格尔都不知道,他就只管唱:“没关系,这只是气,是气,是气!”后来有好事者说这个“气”是指某种毒品,可歌迷却管不了那么多,大家想听的就是那段有名的吉它solo,现在这段solo已经是摇滚乐历史上的经典了。

  11.《给我一个避难所》(Gimme Shelter,1969):对于欧美人来说,60年代末期是多事之秋。“滚石”的这首歌预言了很多随后发生的悲惨事件。在那段有名的合唱中“滚石”唱道:“孩子们:战争一触即发。”今天听来此话依然不假。

  10.《滚动的骰子》(Tumbling Dice,1972):这首歌是贾格尔写给自己的“励志歌曲”。他是一个出了名的花花公子,可在这首歌里他却把女人比作赌徒,而他自己则是赌徒们手里的骰子。可贾格尔对自己说,不要害怕,让她们扔吧!我正好可以滚到别处继续爽!

  9.《星期二的红宝石》(Ruby Tuesday,1967):“骨肉皮”是指专门和摇滚明星睡觉的女歌迷们,而这首歌就是写一个骨肉皮的。“滚石”的骨肉皮大概是摇滚乐队里面最多的,你看,她连名字都没有,只有一个好听的代号,外加一个日期。可是,听完这首优美得不象话的歌曲,谁能说“滚石”们的感情不是真实的呢?逢场作戏也能作出爱情来。

  8.《红糖》(Brown Suger,1971):这首歌的吉它solo非常有名,演唱会上肯定能让全场一起跟着卡拉OK。可如果你仔细听歌词,你会发现这首歌唱的是奴隶主和黑女奴发生性关系!不用说,当年这首歌给“滚石”带来了很多麻烦,但这并不妨碍摇滚乐迷们把此歌视为“滚石”的经典之一。

  7.《把它涂黑》(Paint It Black,1966):这首歌是一首典型的摇滚单曲,它有简单好记的旋律,强劲有力的节奏和容易跟唱的歌词,布莱恩·琼斯弹奏的印度西塔琴是这首歌的亮点。在大型音乐会上这样的歌曲肯定会被留作活跃气氛的灵丹妙药。谁还在乎这首歌其实唱的是歌者对死去的女朋友的怀念呢?只要跟着一起吼“把它涂黑!把它涂黑!”就行了。

  6.《第19次神经崩溃》(19th Nervous Breakdown,1966):这是一首诋毁女人的歌曲,这样的歌曲是“滚石”最擅长写的。不过这首歌的主人公是一个出入上流社会的名媛,骂这样的人最符合摇滚小子们的口味了。所以这首歌红了!

  5.《当我的眼泪流过》(As Tears Go By,1965):这首歌当初是作为单曲《第19次神经崩溃》的B面而出版的,这大概是他们写的最温柔的歌曲了。不但贾格尔唱得温柔,伴奏中还使用了大量的弦乐,听起来根本不像是一首摇滚歌曲。有趣的是,这首歌恰恰写的是一个上流人家的贵妇人特有的莫名的伤感。她隔着窗户看到孩子们在玩耍,突然就流下两行热泪,谁也不知道为什么。其实这首歌原本是写给“滚石”们共同的女朋友,模特马丽安·费斯福尔(Marianne Faithfull)的,此歌果真让她出了名。看来“滚石”们还是喜欢上流社会的贵妇人的,如果她们肯和自己上床的话。

  4.《大街上战斗的人》(Street Fighting Man,1968):1968年全世界爆发了多起街头抗议游行示威活动,这首歌写的就是这股来自民间的抗争。可是,就像许多“滚石”的歌曲一样,这首歌所表达的立场并不明显,到底抗议什么?“滚石”们并没有说清楚。虽然如此,美国的电台还是把这首歌给禁了。可这一禁反到让这首歌成为“滚石”的经典曲目了。我感兴趣的是:最近全世界爆发了多起反战示威,“滚石”们站在哪一方呢?

  3.《你不会总得到你想要的》(You Can’t Always Get What You Want,1969):这首歌的引子居然是伦敦合唱团唱的,听起来像歌剧选段。很多人都说这首歌是“滚石”对“披头士”那首“嘿,裘德”(Hey Jude)的回答,因为两者都很长。这首歌的主歌部分唱的是什么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结尾部分对标题的不断重复。这首歌创造了一个新的英文成语,在演唱会上肯定也是煽情的大热门。

  2.《(我无法)满足》[(I Can’t Get No)Satisfaction,1966]:这首歌被无数音乐杂志评为历史上最伟大的摇滚歌曲,因为它具备摇滚的一切素质:好听的吉它solo;易唱的副歌;若有若无的性暗示;以及能跟着摇头晃脑的节奏。此歌是“滚石”的第一首冠军单曲,可以说是他们的成名作。据说近期“滚石”的演唱会都用此歌作为开场曲。

  1.《同情恶魔》(Sympathy for the Devil,1968):这是我心目中“滚石”写的最优秀的歌曲。很多人根据标题得出结论说此歌说明“滚石”膜拜撒旦,可其实此歌的意思正好相反。贾格尔创作的歌词告诉我们:真正的恶魔存在于人们的心中,人类才是这个地球上真正的恶魔。看看现在这个混乱的世界吧,贾格尔说出了几分真相。这首歌的配乐也很有趣,它采用了非洲音乐的节奏,以及非洲土著在祈祷仪式上的哼唱,听起来真像是参加了一次驱魔的法会。理查德的吉它solo更是出彩,充满了神经质的扭曲。伴随整个歌曲的贝司独奏也十分精彩,据说这也是出自理查德之手。听现场的时候大家别忘了跟着一起唱“哦…哦…”!

   祝大家滚得愉快!

  你找到你生命中的博比·麦吉了吗?

   2002年的最后一天,我开着车走在回家的路上。收音机里的DJ们说着虚情假意的新年祝词。突然,一个声音出现在收音机里,一个女人用她那嘶哑的喉咙唱到:

  在巴顿鲁格等火车的时候,我们被偷了个精光

  我就像那条褪色的牛仔裤一样感到绝望

  在下雨之前博比拦了一辆货车

  很快我们就行驶在去新奥尔良的路上

   歌声把我带回到30多年以前。那是一个混乱不堪的年代,一个满脸粉刺的丑女人,用她全部的生命,唱着一首关于爱情的挽歌。这是一段怎样的爱情呢?

  从肯塔基州的煤矿到加利福尼亚州的阳光

  博比分享着我心中所有的快乐和忧伤

  我们经历过各种各样的天气,走过许多地方

  是博比为我把风雨阻挡

   贾尼斯·乔普林,一个50年代的弃儿,60年代的弄潮儿,从家乡德克萨斯流浪到旧金山,为的是寻找生命中的博比·麦吉。“麦吉”就是60年代美国随处可见的那些硬朗的汉子,他们以路为家,以琴为伴,浪迹天涯,追逐欢乐。乔普林就是他们身边时常出现的那个女孩子,“麦吉”带着她离开保守的德克萨斯,去周游世界,体验另一种生活。乔普林生命中最先出现的“麦吉”名叫切特·赫尔姆斯,是乔普林的同乡,后来成了旧金山音乐圈的一个重要的演出组织者。起初就是他带着年轻单纯的乔普林来到了旧金山,一个充满活力的圣地。

   可是,这次爱情并不长久,因为“麦吉”们只是乔普林生命中的一个过客,他们的世界永远在前方。乔普林的第二个“麦吉”是“感恩而死”乐队的键盘手“猪圈”迈克南,乔普林第一次找到一个比她还热爱布鲁斯的白人!迈克南把乔普林领入了黑人布鲁斯的世界,两人不但一起唱布鲁斯,而且一起“活”布鲁斯,布鲁斯融入了他们的血液。

   可惜这段感情仍然没有维持太久。而当时活跃在加州的许多音乐家依次成为乔普林的第三个、第四个……第N个“麦吉”,其中包括“门”乐队的主唱吉姆·莫里森和著名吉它手吉米·亨德里克斯。虽然这些“麦吉”们没有一个人愿意娶她,可这些天才们为乔普林打开了一扇又一扇通往快乐的大门。这些大门一旦打开,就再也没人能关上了。乔普林被引领着走过五彩的沙漠,走进了碧蓝的天空。

  要让我高兴起来很容易,只要他唱起那布鲁斯

  对于我和博比来说

  这是我们惟一想做的事

   这些“麦吉”们给乔普林的不是永恒的爱情,而是精彩的生命。

   乔普林遇到的最后一个“麦吉”名叫克里斯·克里斯托弗森。这个英俊得令人心碎的民歌手和乔普林一起在旧金山渡过了几个星期的甜蜜时光。克里斯教乔普林唱自己写的一首歌,歌中唱道:

  自由就是一无所有的同义词

  这就是博比给我留下的惟一的东西

   许多人听到了这首歌,记住了这句话。于是我听到了太多的悲观言论,听到了无数人唱起了“人尽可夫”。他们还没有尝到自由的滋味,就已经开始向往平静的家庭生活。他们住在拥挤的城市里歌颂朝九晚五式的舒适生活,可他们还没有去看过白雪皑皑的喜马拉雅山,还没有呼吸过雅鲁藏布江边那纯洁清新的空气。他们有意无意地忽略了乔普林唱的另一句歌词:

  自由就是一无所有的同义词

  可如果没有自由,任何事情都将毫无价值

   乔普林死了,她死得很早,可她也死得很快乐,因为她找到了她的博比·麦吉。她的声调是那样的快活:

  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

  耶耶耶,博比·麦吉耶!

   你找到你生命中的博比·麦吉了吗?

   Haunting的歌曲

   题目之所以用了英文是因为Haunting一词很难翻译。你有没有这种经验:你听到一首歌,那旋律一下子把你抓住了,令你至今难以忘怀;当你听这首歌时,必须把手上的活停下来,因为你已完全沉浸在那首歌的意境中;当隔壁人家的音箱中传来那首歌的声音,你立刻停下正在干的事情,因为你脑海中净是那歌的形象;当你想休息一下的时候,你会为自己播放那首歌,然后所有的烦恼都烟消云散;当你听那首歌的时候,你会发现自己进入了一个迷幻的世界,在那里你的想象力可以无限地发挥;当那首歌结束时,你会不自觉地按下重放键,然后再次让自己沉浸在那歌声中……恭喜你,因为你发现了一首Haunting的歌。

   并不是所有好听的歌都可称为Haunting。Haunting的歌必须有一种触及人灵魂的力量,Haunting的歌绝不能用来当背景音乐,更不能用来唱卡拉OK,Haunting的歌是必须认真听的。在我十多年的“听歌生涯”中,我听过各种风格的歌曲,也为许多不同的目的买过无数的唱片,可我发现当我一个人的时候,当我想为自己,而不是为朋友、为约稿、为听歌而听歌的时候,我经常放的是那几首为数不多的Haunting的歌曲。我甚至把它们专门录成一盘磁带,题目就叫“Haunting的歌”。下面是这盘磁带的目录。当然每个人都会有他自己的目录,我很希望读到朋友们的目录,兴许从中我会再发现更多的Haunting的歌曲。

  (1) Comfortably Numb(Pink Floyd,选自The Wall)这是我的第一首Haunting的歌。正如题目所示,每次我听这首歌,都会“舒服地麻木”了。这是首迷幻的歌曲。我觉得人有时需要迷幻,可用毒品来达到这个目的则不仅代价太大,而且违法,在没有发明不上瘾的迷幻药以前,千万别试。其实音乐完全可以让人进入这个状态。我曾在Pink Floyd的演唱会上听过这首歌曲。那眩目的激光效果和这首美妙的歌曾让我深深迷幻了一回。同专辑中的“Hey You”也相当Haunting。

  (2) Will the Circle be Unbroken (Neville Brothers,选自Yellow Moon)这首歌原是一首古老的美国民歌,经由Carter Family乐队的A.P.Carter改编后成了一首相当有名的乡村歌曲。它唱的是一个孩子对失去的亲人的怀念,他希望生死轮回永不停止,好让他能在天堂里再见到他的亲人。制作人Daniel Lanois的出色改编把它变成了一首极为Haunting的歌曲。同专辑中的“With God On Our Side”也值得推荐。

  (3) Suzanne (Leonard Cohen,选自Songs of Leonard Cohen)这是首神秘的歌曲。Cohen原本是个诗人,他写的歌词不象六十年代的大多数歌曲那样与政治挂钩,而是极力描绘人的心灵。Suzanne这首歌的歌词没法用一句话解释清楚,我每次听它都会产生不同的感觉。此歌的曲子很独特,虽平淡却有一种循环往复似的轮回感,很迷人。

  (4) Astral Weeks (Van Morrison,选自其同名专辑)其实整张专辑都值得推荐。其爱尔兰民谣风格的音乐,极为出色的配器,诗一样的歌词以及Morrison那独一无二的嗓音使得这张专辑成为摇滚史上的一张绝世之作。

  (5) O Superman (Laurie Anderson,选自Big Science)这是首超现实主义的作品。Anderson用变形了的声音把一个电话留言唱了出来。你可以从中听到现代人的孤独和美国梦的破灭。

  (6) Bad (U2,选自The Unforgettable Fire)这是我这盘磁带里最吵的歌,也是我最喜欢的歌。此歌是Bono为纪念他的一个好朋友而作。这个人在21岁时死于毒品。这首歌抨击了当时爱尔兰严重的毒品问题。歌词绝望得让人心碎。The Edge的吉它有如从天而降,是“Haunting”中的极品。此歌的live版更好,你可以在Wide Awake in America这张EP专辑中听到。

  其实U2有许多相当Haunting的歌曲,如Running to Stang Still、Mothers of the Disappeared、All I Want is You、One等等。我认为U2的摇滚乐的根不是Blues,而是爱尔兰音乐。他们继承了爱尔兰音乐最为独特的部分:旋律性。这使他们的音乐非常不同于大多数植根于Blues的美国乐队。这是U2最让人着迷的地方。

  (7) How Can I Keep From Singing (Enya,选自Shepherd Moon)Enya的歌大都很“Haunting”,我喜欢这首是因为它总让我想起一位我最敬佩的美国民歌手Pete Seeger。此歌改编自一首古老的民歌,唱的是那些因为坚持自己信念而被关进监狱的人们,即使在监狱中仍没有忘记歌唱,仍没有忘记自己的理想。不知这些古时的人们的歌声能否让现代的人们汗颜。

  (8) Riders on the Storm (The Doors,选自L.A.Woman)这首歌的歌词据说是来源于主唱Jim Morrison的一个梦。但更让我着迷的是键盘手Ray Manzarek的电风琴。那常有神来之笔的风琴声贯穿全曲,为营造Morrison的梦立下了汗马功劳。

  (9) Nebraska (Bruce Springsteen,选自同名专辑)这张专辑其实是Springsteen为他的伴奏乐队准备的demo带,是在他自己家的卧室里用一个四轨录音机录的,他一人负责主唱、伴唱、吉它和口琴。起先制作人设计了一个带乐队的版本,可Springsteen不喜欢,于是干脆把这个demo带重新混音后出版了。专辑中的歌曲是Springsteen在两个月的时间里写成的。他在这十首歌中唱出了美国普通老百姓的酸甜苦辣,整个格调十分灰暗。Nebraska讲的是一个发生在Nebraska的真实故事。Springsteen以第一人称的方式揭示了主人公,一个杀人犯的心理活动。那近乎残酷的真实让人无法忘怀。专辑的录音很差,但如果你因此而不去听它,你就错过了美国音乐史上一张最独特的唱片。

  (10) All That You Have is Your Soul (Tracy Chapman,选自Crossroads)光是这出色的题目就足以让人难忘,更别说Chapman那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声音和精彩的音乐了。

  (11) Pale Blue Eyes (The Velvet Underground,选自The Velvet Underground)这首歌是这个另类鼻祖乐队从音乐上讲最“传统”的作品,但起歌词仍是十分另类。它不是一首简单的情歌,而是把人的失落、迷茫、痛苦、自我怀疑等心理借用一个爱情故事唱了出来。歌中的迷幻的吉它与Reed懒洋洋的演唱配合得十分默契,非常Haunting。

  (12) Desolation Row(Bob Dylan,选自Highway 61 Revisited)

  (13) Stuck Inside of Mobile with the Memphis Blues Again(Bob Dylan,选自Blonde on Blonde)我是个Dylan迷,这两首歌不能说是我最喜欢的Dylan的歌曲,但却是最“Haunt”我的歌。它们都很长,旋律都非常简单但又让人过耳不忘。从歌词上看,前者是首寓言性作品,它向人们描绘了一幅世界末日的可怕的图画。而后者则是一首用意识流手法创作的超现实主义作品,没人知道它写的是什么,但从其混乱的意象来分析,作者可能是在影射当时动荡不安的美国。两首歌里都用了大量的暗喻,令人产生各式各样的理解。从音乐上讲,两首歌的曲调都十分简单,而真正出色的部分是它们的伴奏,尤其是前者中Michael Bloomfield的吉它和后者中Al Kooper的电风琴。这两人都是多次与Dylan合作,他们为许多旋律性不强的歌曲提供了精彩的伴奏,这两首歌就是很出色的例子。

  值得一提的是,这两首歌的节奏都很单一,没有高潮。我这盘带子中的许多歌都没有高潮。联想到曾读到过的一位乐评人在一本上海出版的音像杂志上写的文章。他(她?)在评论一首歌时批评它“缺乏高潮”。我认为唱歌又不是做爱,干吗非得模仿港台歌曲ABABC式的格局来上一段高潮不可?

  (14) 京剧演员二三事(张广天,选自《张广天现代歌曲专辑》)这首歌非常值得向大家推荐。作者以一个京剧演员的口吻唱出了生活的无常和无奈。音乐极为哀伤,尤其是结尾那段钢琴,我每次听到这里都不禁大骂录音师为什么把它fade掉了。可惜的是,不知是经济上的原因还是作者不自觉地走入了港台歌曲为人们设置的听歌模式,这首歌在制作上显得不尽人意。其实这首歌有很大的潜力,应该可以成为大陆歌曲“走出自己的路”的探索中的一个很好的样本。咳!追求个性怎么就那么难!

   搬家之歌

  你般过家吧?那你一定体会过在长长的高速公路上开车,并胡思乱想的感觉。新家会是一个怎样的地方?新生活会不会象我想象的那样好?我的未来会是一个好梦还是恶梦?别多想,听听音乐吧。

  往车里装东西累得手脚酸麻?听听迪伦为你唱:

  Grandpa died last week

  And now he's buried in the rocks

  But everybody still talks about

  How badly they were shocked

  But me,I expected it to happen

  I knew he'd lost control

  When he built a fire on Main Street

  And shot it full of holes

  Oh,Mama,can this really be the end

  To be stuck inside of Mobile

  With the Memphis blues again!

  遥想迪伦当年叱吒风云,意气风发,嬉笑怒骂皆成歌,连孟菲斯布鲁斯都能和他一起被装进车厢,然后一笑了之,这是何等豪气!念及此处,不亦快哉!

  车子上路了,回想一下你曾经生活过的城市,你会感到悲伤吗?听许巍为你唱:

  我思念的城市已是黄昏

  为何我对你总是一往情深

  曾经给我快乐

  也给我创伤

  曾经给我希望

  也给我绝望

  我在遥远的城市

  陌生的人群

  感觉着你那遥远的忧伤

  我的幻想

  我虽然不悲伤,但还是喜欢听许巍深情的吼叫,当那把吉它响起的时候,真是不亦快哉!

  对未来充满迷茫?听听张广天为你唱:

  不要说昨天想过未来

  不要说未来太不实在

  就一回人生一场初排

  这里那里都是舞台!

  对呀!人生就是一个大舞台,你是唯一的主角,不管在那里都一定要好好演下去。想起广天当年逼人的才气,不亦快哉!

  对未来充满期望?听听崔健为你唱:

  我难以离开

  我难以存在

  我难以活得过分实实在在

  我想要离开

  我想要存在

  我想要死去之后从头再来!

  知我者,老崔也!跟着老崔卡拉OK一遍,发现这么多年之后,歌词一句没忘,真是不亦快哉!

  下坡,翻过山岗,见一警车贼溜溜地躲在路旁,幸好前面有辆大卡车堵路,要不然非中计不可。听听加西亚是怎么唱的:

  Driving that train

  High on cocaine

  Casey Jones you better watch

  your speed

  Trouble ahead,trouble behind

  And you know that notion

  Just cross my mind

  如果人有来世,我一定选择去做加西亚,虽然少了根指头,又体弱多病,可他当年曾经大碗喝酒,大块吃肉,不亦快哉!

  此行前途未卜,工作还无着落,别担心,听听杨一大侠是怎么唱的:

  城里的人闹下岗

  我们进城把饭碗端

  做钳工,打杂工,摆地摊,收破烂

  样样干!……

  说是人生地不熟

  到处都有咱弟兄

  走东城,跑西城

  劳动的旗帜愣忪愣忪地飘

  就是!只要不怕劳动,就饿不死。听着大侠用破锣嗓子道出一个简单的真理,不亦快哉!

  遇到堵车,正在烦躁,忽然听到加索里的歌声:

  California is a garden of Eden

  A paradise to live in or see

  But believe it or not

  you won't find it so hot

  If you ain't got the do re mi

  现在我就身处伊甸园,耳边也有多来咪,还抱怨什么呢,念及此处,烦躁顿失,真是不亦快哉!

  车到海边,再次见到我久违的大海,就象再次见到我初恋的情人,听听许巍的《情人》吧,那结尾联绵不断的吉它独奏真是让人欲罢不能,就象路旁那一眼望不到边的大海,令人神往。歌曲放到头了?不要紧,倒带再来一遍,不亦快哉!

  这一路上有音乐做伴,到达目的地后我一点也不感到疲惫,反而精神饱满。杨一曾经唱到:

  弹起吉他,就从我这一路上讲起

  在每个城市的街上,我不会呆得太久

  只要挣够了路费,就往更远的地方走

  其实除了生命,人什么抛不开

  要想活得精彩,就上路吧,朋友

  我要说,光有生命还不够,还得有音乐,要不然活着也无聊。一边听着音乐,一边做着我自己喜欢的事情,真是不亦快哉!

   旧瓶装旧酒

  美国的摇滚圣经《滚石杂志》一般不轻易给一张新唱片评5颗星,在我的记忆中,近10年来得到满分的新唱片不超过10张。今年10月中旬的一期《滚石》终于又评出了一个满分,而这张新唱片居然是老牌摇滚乐队“海滩男孩”(Beach Boys的主唱布赖恩.威尔逊(Brian Wilson)的新作《微笑》(Smile)。

  其实这张唱片应该算是旧酒了。这事还要从1966年说起。那年“海滩男孩”出版了一呕贝茏鳌冻栉镏罚≒et Sounds),现在无论哪个排行榜都会把这张唱片列为历史最佳摇滚专辑的前10位,而这个榜单的第一名肯定会是“披头士”乐队的《佩帕军士孤独之心俱乐部乐队》(Sgt. Pepper’s Lonely Hearts Club Band)。据说“披头士”的吉他手保罗.麦卡特尼(Paul McCartney)曾经公开声称他们是受了《宠物之声》的启发才做出这张唱片的。其实这两张唱片的出版时间相隔一个多月,“披头士”是不大可能受“海滩男孩”影响的。

  这话反过来说却是对的,当初布赖恩.威尔森正是受“披头士”的前一张专辑《橡胶灵魂》(Rubber Soul)的启发,才做出了《宠物之声》。《橡胶灵魂》是“披头士”乐队第一次开始尝试在录音棚里玩技巧。在此之前,摇滚乐唱片可以说就是摇滚乐现场演出的实况录音,没啥技巧可言。60年代初期美国出了个录音技术高手,名叫菲尔.斯佩克特(Phil Spector),他为了在唱片中营造出一种宏大的氛围,把几台3轨或者4轨录音机并联了起来。从此,录音棚乐手的演奏可以被重复地录在一盘磁带里。“披头士”受此启发,也开始在录音棚里大搞实验。比如,他们把磁带录音机的抹音磁头卸掉,然后一遍一遍地往磁带上录音,叠加的效果立刻使得音乐听起来显得丰满了。威尔森听了这张唱片,大受刺激,自己也整天泡在录音棚里实验各种新招,其结果就是那张《宠物之声》。

  《宠物之声》和《佩帕军士》这两张唱片的出现彻底改变了唱片的制作方法和理念。从此唱片不再是实况录音的简单记录,而是变成了一种对声响的再创造。一句话,录音棚在音乐家手中变成了一件乐器。从此以后,不管音乐家们脑袋里的想法有多么古怪,都可以在唱片中表现出来了。

  不用说,听众们对这种新颖的音响实验非常感兴趣,许多摇滚乐队纷纷下海,在棚里玩起了实验,甚至老牌布鲁斯摇滚乐队“滚石”(Rolling Stones)也出了张实验唱片。结果这些跟风之作在今天已经很少被人提及了,因为他们忘记了一个事实:技术上的革新只能让你风光一阵子,内容的优秀才是最能持久的。

  当年威尔森也犯过这样的毛病。在录制《宠物之声》的同时,他还录制了一首名为《大震动》(Good Vibrations)的单曲,内容虽然空洞,旋律也一般,但编曲极为复杂,听起来像是一部管弦乐作品,在那个时代可算是对流行音乐的一种突破了。出版后果然受到好评,威尔森便又钻进录音棚,开始了更花哨的音响实验。唱片公司更是史无前例地在歌曲还没有录好的情况下率先公布了这张新唱片的消息。可当威尔森听到《佩帕军士》后,整个人一下子就垮了。他知道自己永远做不出那么完美的唱片来。于是,那张被“海滩男孩”迷们盼望已久的新唱片《微笑》就被永远地锁在了库房里。威尔森也因为吸毒而变得委靡不振,从公众视线中消失了。

  最近,威尔森复出的传言不断散见于各大报刊,其结果便是这张5星唱片的出版。《滚石杂志》的老编辑们大概也都等了这张唱片几十年了,兴奋得一下子就给了满分。可我却一点也不感冒,因为那些在当年属于划时代的音响实验在如今采样器合成器满天飞的流行音乐界简直就是家常便饭。当你听惯了复杂的音效后再来听这张唱片,那平庸的创作便失去了保护伞。原来还指望依靠新瓶子推销的旧酒如今随着瓶子的变旧而彻底失去了魅力。

  这样的例子在流行音乐发展史上还能找出很多。技术的进步只是方便了音乐家的创作,写出好作品才是关键。

  伤感的爱情之城

  私以为优秀的音乐家本质上都是伤感的。朴树的《那些花儿》让多少歌迷留下眼泪,忧伤的许巍远比快乐的许巍更能打动人,而崔健在唱《花房姑娘》的时候最有魅力。外国摇滚乐手也不例外。“滚石”乐队在摇滚的间隙会写出《当我的眼泪流过》,“碎南瓜”乐队会把自己的专辑命名为《无尽忧伤》,而作风一向狂噪的“涅盘”乐队会在MTV的演播室里弹着木吉它唱起一首首伤感得近乎绝望的哀歌。

  伤感使人更加敏感,敏感的人灵感来得最快。伤感的人最需要倾诉,他会把自己和盘托出。所以伤感的人最诚实,说出来的话最让人信服。

  伤感的到来毫无先兆,也不分年龄。Nada Surf乐队的三个小伙子年轻的时候肯定也曾伤感过,可只有在他们成熟之后,才终于把那种伤感化成了一首首优美的歌。

  他们三人都居住在纽约,常年在酒吧里驻唱。1996年乐队在“伊莱克特拉”唱片公司出版了处女喋,风格近似于当时流行的朋克摇滚。其中一首嘲笑学校里装“酷”的孩子们的讥讽之作《人缘》(Popular)为他们赢得了不少赞扬。可随后乐队却销声匿迹了,第二张唱片根本没有多少人注意,乐队也和“伊莱克特拉”解了约。去年年底,该乐队悄无声息地在一个规模极小的独立唱片公司“巴苏克”旗下推出了一张新专辑,取名为《放手》(Let Go)。我一听之下大惊失色,因为这张专辑完全没有了当初那种盲目的冲动,而是充满了无尽的伤感。主唱麦休.考斯的嗓音依然稚嫩,却没有了当初的年少轻狂,仿佛一个刚刚尝到爱情滋味的高中生,终于发现这个世界不仅只有电子游戏和滑板,还有海边的漫步、棕榈树下的低语,以及突如其来的莫名忧伤。

  他们长大了

  第一首歌曲《77年那场暴风雪》很短,只有3分多一点,却充满了富有灵感的旋律。歌者回忆了当初那场风暴中的某些细节,却突然发现那个女孩仍然留在脑海中不能抹去。第三首《爱情之城》是专辑中最美的一首歌。歌曲以一个徘徊在爱情之外的人的口吻,唱出了他渴望进入爱情之城的迫切心情,歌词文采洋溢,考斯的声线极具穿透力。第五首《美女如云》是对鲍勃.迪伦那张经典同名专辑的赞颂。迪伦的那张唱片本来就很伤感,Nada Surf把它当成了自己的催眠曲。

  专辑中这样的好歌到处都是。在《果蝇》里,他们面对一群幼小的果蝇,慨叹生命短促,爱情无常;《既不是天堂也不是太空》则是他们对生活的一点感悟,情真意切;最后一首歌名叫《纸船》,歌者坐在火车里,望着车窗外的景象,突然就伤感起来,感觉那火车就像是一艘纸船,正带着他漫无目的的漂游四方。

  这张专辑中的音乐都很美,旋律风格很像英国的“特拉维斯”乐队(Travis)。你根本不用像某篇乐评所说,专门去等待一个风和日丽的星期天下午。任何时候,你只要打开音响,放上这张唱片,你立刻就会进入乐队精心营造的忧伤的世界。你一定会发现:伤感其实是一件很美的事情,值得一个人慢慢去体会。

  20世纪20位最伟大的流行音乐巨匠

   我一直认为,流行音乐来自民间。但这并不排除一些具有特殊天才的人对音乐的发展起到了别人无法替代的作用。这些人聪明地吸收了民间音乐的丰富养料,在此基础上,他们又以自己的智慧和努力极大地丰富了人类音乐宝库。

   这里列出的音乐家都是我认为最具有创新精神的人。没有他们,许多现代流行的乐种就不会存在。同时,流行音乐又是一种商业行为。入选“20大”的几位出色的商人兼鉴赏家通过他们的努力,使得来自民间的音乐家能够被广大的老百姓,包括你我这样的中国人听到。

  1:路易斯·阿姆斯特朗(Louis Armstrong)

   这位出生于20世纪第一年的小号手的当选并不偶然,他是公认的美国爵士乐的象征。他第一次把来自黑人民间的音乐元素,如布鲁斯等融入了欧洲传统的流行音乐中,创造了最能代表美国音乐的乐种:爵士乐。他本人也成了第一个能被主流美国社会喜爱的黑人流行音乐家。

   我始终认为咱们中国人欣赏美国音乐有三大障碍,其一就是美国音乐中无处不在的黑人音乐元素。黑人音乐从基本乐理到评判标准等等都与我们中国人熟悉的欧洲音乐体系有很大的不同。美国音乐最大的特色就是对黑白两种音乐有机的融合。阿姆斯特朗早在20年代就这么做了,而且取得了很大的成功。

  2:约翰·罗马克斯(John Lomax)

   美国作为一个国家只存在了两百多年,前一百多年的美国流行音乐可以说完全是欧洲的翻版。20世纪初期,一批美国学者认识到美国人从欧洲移民过来已经有好几百年了,他们已经有了自己的文化,包括民歌。这批学者于是开始去美国农民聚居的南方山区去采集民歌。约翰·罗马克斯是这批学者的代表。由于他们的努力,美国人第一次开始有了属于自己的音乐,他们终于在音乐上独立了。

  3-7:惠特马克五兄弟(Witmark Brothers)

   这5人本是搞出版的,20世纪初期他们在纽约成立了一家音乐出版公司,并很快成了当时美国最大的音乐出版商。他们有一个小窍门,即所有来卖歌的作曲家都被要求当场演唱,以便让他们能更准确地判断一首歌的潜力。于是他们那幢在纽约市中心的大楼里整天都响着钢琴声,被人们称作“锡锅街”(Tin Pan Alley)。后来这里成了统治美国流行音乐半个多世纪的音乐中心。

  他们还牵头与其它几个音乐出版公司一道成立了一个名叫“美国词曲作者和出版商协会”(ASCAP)的组织,负责向演出者、电台和唱片商们收取版税。美国政府也配合他们,制定了一系列版权法。没有这些人的努力,美国音乐可能还停留在音乐剧的时代(因为这类演出好控制,便于收取费用),很难达到现在的繁荣。

  8:伍迪·加索里(Woody Guthrie)

   加索里可以称得上是美国白人民歌的代表。他一生写了无数首民歌,有许多都成了绝对的美国经典。他的歌永远歌颂生活在底层的劳动人民,而且总是像诗歌一样美。从他以后,你再也不能说美国民歌都是土而俗了。

  他完全可以凭他的才能过上富裕的日子,可他选择了一辈子清贫,一辈子流浪的生活,他是个地地道道的“人歌一体”的人民艺术家。他的歌曲,尤其是他的生活方式,极大地影响了很多美国音乐家和艺术家。

  9:罗伯特·约翰逊(Robert Johnson)

  美国黑人民歌缺乏一个像加索里这样的当然代表,我这里选的是我认为最有影响力的民歌手约翰逊。此人是黑人民歌的主流:密西西比三角洲布鲁斯之王。他的吉它演奏和幽怨的演唱都极大地影响了后来几代布鲁斯歌手。可以说在他的影响下,三角洲布鲁斯才从许多黑人民歌类型中脱颖而出,成为美国黑人音乐的代表,并最终导致了摇滚乐的诞生。

  10:约翰·汉蒙德(John Hammond)

  音乐制作人在美国流行音乐发展史上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汉蒙德是他们当中最杰出的代表。他出身于一个极为富有的家庭,却不愿意靠父母的钱过腐朽的生活。他十分喜爱爵士乐,曾经于30年代举办过两场“从圣歌到摇摆”(From Spirituals to Swing)音乐会,把当时流行的摇摆乐的源头:黑人民间音乐请上了著名的纽约卡内基音乐厅的舞台,对黑人民歌最终走向全国、全世界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哈蒙德在发现新人方面有着惊人的才能,这一点我们只要列举几位由他发现的音乐家就可略知一二:比莉·郝利黛(Billie Holiday)、康特·贝西(Count Basie)、 阿蕾沙·福兰克林(Aretha Franklin)、布鲁斯·斯普林斯汀(Bruce Springsteen)……

  11:埃尔维斯·普莱斯列(Elvis Presley)

  普雷斯列被公认为美国流行音乐三巨头之一。他并不是第一个把黑人布鲁斯和白人乡村音乐结合起来,从而创造出摇滚乐的白人歌手,但他却是摇滚乐的第一个明星。在表现黑人音乐的狂放、性感方面,他比其它所有的早期摇滚歌手们都做得好。也许正因为如此,他成了第一个以青少年为主要听众的偶像明星。我一直不明白国内的媒体为什么把他称作“猫王”,但他绝对是摇滚之王。没有他,摇滚乐就没有今天。

  12:阿伦·罗马克斯(Alan Lomax)

  作为约翰·罗马克斯的儿子,他早年曾跟随父亲一起去南方采集民歌,后来他接替父亲,担任了美国国会图书馆属下的民歌档案馆的馆长,为美国的民歌复兴立下了汗马功劳。但他最重要的贡献在于把美国黑人布鲁斯引进了英国。50年代初,阿伦为躲避麦卡锡主义的白色恐怖而流亡到了英国,把布鲁斯介绍给了英国民歌之父伊万·麦考尔(Ewan McColl),他们两人和几个朋友一起组织了英国第一个具有美国黑人民歌 风格的“斯基夫”乐队(Skiffle),由此在英国引发了一股美国布鲁斯热,为后来英国摇滚乐对美国的大举入侵奠定了基础。没有历史上著名的“英国入侵”,美国的摇滚乐现在还能否存在都是个问题。

  13:鲍勃·迪伦(Bob Dylan)

   迪伦绝不仅仅是个民歌大师,他对美国流行音乐的贡献是多方面的。首先,作为一个从嗓子到长相都不能说是出色的歌手,他彻底改变了美国流行音乐的“面貌”,为后来许多有才华但长相一般的歌手在美国乐坛出头扫清了道路。其次,他为自己创作的寓意深刻的民歌加上了电吉他和鼓,使之通俗化,彻底改变了美国流行歌坛的“内核”。自他开始,流行歌曲终于可以不止是唱唱爱情了。看看现在的流行歌曲,唱什么的没有?如果摇滚乐没有迪伦,还只是停留在普莱斯列的时代,我们还会喜欢它吗?

  顺便提一句,这位美国流行音乐三巨头之一的迪伦也是被哈蒙德发现的!

  14:披头士(The Beatles)

  这个4人乐队虽然来自英国,但因他们主要是在美国发展而当之无愧地成为美国流行乐坛三巨头之一。其中,列侬和麦卡特尼都是组斯基夫乐队起家的。他们于1964年对美国乐坛的“入侵”可以说挽救了正在走下坡路的美国摇滚乐,这也是促使迪伦最终改唱民歌摇滚的导火线。反之,迪伦也是促使披头士抛开“爱情”,转向迷幻摇滚乐的幕后策划人。没有这一转变,披头士就不可能被称为历史上最伟大的乐队。披头士并不是第一个唱迷幻的乐队,但他们利用自己的声望使得迷幻音乐得到了美国普通听众的青睐。迷幻音乐是美国音乐的一大特点,也是咱们中国人理解美国音乐的三大障碍之一。

  18:阿尔伯特·格罗斯曼(Albert Grossman)

  经纪人在美国流行音乐发展史上的作用很容易被人忽略,但他们对于歌手的成长往往起到了关键的作用。一个出现在大众面前的歌手到底有多少是他的本性,有多少是经纪人策划的产物?你之所以喜欢一个歌手,到底有多少是因为他的歌好,还是他背后的经纪人出色的宣传?这些问题的答案决不那么简单。格罗斯曼无疑是美国流行音乐史上最杰出的经纪人,我只要简要地列出他的顾客名单就可以说明问题了:彼得、保罗和玛丽(Peter,Paul and Mary)、鲍勃·迪伦、贾尼斯·乔普琳(Janis Joplin)、“乐队”(The Band)乐队、血汗泪(Blood,Sweat and Tears)、里奇·海文斯(Richie Havens)和吉米·亨德里克斯(Jimi Hendrix)……

  19:麦尔斯·戴维斯(Miles Davis)

  这位小号手不仅倡导并参与了爵士乐的多次革新,更重要的是,他是黑人独立精神的象征。在他以前,黑人音乐家要么迎合白人口味而获得名利,要么坚持自己的风格但只能赢得黑人听众的赏识。戴维斯是第一个坚持自己的完全属于黑人的音乐理念而又被广大白人听众喜爱的音乐家,他为后来的灵魂乐、疯克乐、饶舌乐等纯黑人音乐在美国主流音乐市场的的发展壮大树立了榜样。

  20:鲍勃·马里(Bob Marley)

   从50年代风靡一时的中北美洲小调(Calypso)开始,美国乐坛就开始有意识地引进来自其它国家的民间音乐。其间有过南美音乐热、非洲音乐热、印度音乐热等。这些音乐元素的引进极大地丰富了美国乐坛。但我认为最有影响力的还要算是以马里为代表的牙买加雷吉音乐(Reggae)。与其它乐种至今仍被认为是“外国的”相比,雷吉乐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彻底融入了美国音乐的骨髓。其始作俑者马里在美国乐迷的心中已经有了宗教领袖般的神圣地位。

  雷吉乐之所以有今天当然与马里等雷吉音乐家的努力有关,但不可否认,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在于雷吉乐是用英语演唱的。语言对流行音乐的影响怎么强调都不会过分,中国听众欣赏美国音乐的最大障碍就是语言。而美国流行音乐之所以有今天这样的成就也和这个国家语言的统一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美国因其语言(尤其是发音)的统一而形成了一个流行音乐的大市场,而中国的音乐市场则被多种方言划分为许多小块儿,其发展怎么能不受影响呢?

   我这里所列出的20人里没有包括那些为音响技术的发展作出贡献的工程师们,但音乐载体的变化和演奏乐器的进步无疑对流行音乐的发展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美国流行音乐经过一个世纪的发展,在全世界取得了压倒性的胜利。我们绝不能因此就把它奉为上帝,但也不能把它的成功简单地归结于其国力的强大。美国音乐发展史为我们留下的许多经验教训绝对值得我们中国的音乐人好好学习借鉴。

  20世纪流行乐20张最佳专辑

   首先要说明的是,这里所选的唱片很难不带有我个人的偏见。我对乡村音乐、舞曲音乐、欧洲新浪潮、重金属、朋克乐等都缺乏研究,我又不想光凭别人的描述去瞎猜,所以只好不写,但这绝不说明这些音乐不重要。其次,我这里没有列出任何一张精选唱片,但历史上许多最值得买的唱片都是精选唱片,不过,我如果选这类唱片的话本文就不可避免地会变成“最伟大的音乐人”了。本文也不包括单曲唱片,而单曲唱片在历史上的价值绝不比专辑小,尤其在60年代以前,许多音乐风格的转变和创新都是从单曲唱片开始的。但为了不把题目搞得太大,这里只选专辑唱片,即至少要有一张LP唱片的长度。另外,我只选整体水平出色的,而不是只靠一两首所谓“主打歌曲”出名的唱片。

  1)Keith Jarrett:Coln Concert

  这是一张爵士钢琴独奏唱片。我唯一想说是,我虽然是个无神论者,但听完这张唱片后,我不能不相信音乐女神于1975年1月24日降临了德国科隆歌剧院。如果我死后上帝只准我带一张唱片的话,我一定会选择这张。因为我已经听了她几十遍,还是参不透其中的奥妙。带上这张唱片一定会让我在可怕的地狱里不至于太无聊。

  2)The Beatles:Sgt.Pepper's Lonely Heart Club Band

  这张唱片是所谓“概念专辑”的鼻祖之一。虽然里面的歌曲都很优秀,但此唱片最大的意义在于对传统唱片制作方式的革新。从此以后,我们听到的唱片就大不一样了。

  3)Bob Dylan:Blonde On Blonde

  这是摇滚历史上第一张双唱片。与其说这是迪伦的唱片,不如说这是纳什维尔一帮天才“录音室乐手”的产物。如果让我选择旁观历史上任何一张唱片的制作过程,我一定会去位于纳什维尔的哥伦比亚公司录音室。唱片中的许多歌都是迪伦头天晚上想好一个草稿,第二天就拿到录音室让乐手们即兴发挥,结果许多歌都是一次过,简直令人无法相信这些乐手的天才都是从哪儿来的。

  4)Muddy Waters:Folk Singer

  这是一张“不插电”的乡村布鲁斯唱片,里面有我最喜欢的两位布鲁斯乐手:Muddy Waters和Buddy Guy。仔细听这张唱片你就会明白为什么黑人音乐与欧洲传统 有着那么大的区别,为什么布鲁斯只有黑人才能唱出味道来。

  5)Miles Davis:Kind Of Blue

  先看看这张唱片的乐手名单:Davis吹小号,Cannonball Adderley中音萨克斯,John Coltrane高音萨克斯,Bill Evans钢琴,Paul Chambers贝司和Jimmy Cobb鼓, 你简直找不出任何爵士唱片能有这样的“全明星”阵容组合。里面的音乐则在看似简单中透出无穷的魅力。这绝对是爵士第一名盘。

  6)Van Morrison:Astral Weeks

  这是一张像梦一样神秘的专辑。里面融入了布鲁斯,爵士,凯尔特音乐,古典音乐,垮掉派诗歌等许多元素,听起来让人有一种被神秘法力罩住了的感觉,可听完后你却无法向别人准确描述这张唱片到底是什么——就像梦一样。

  7)Led Zeppelin:IV

  这张唱片声音很重,但重得让人舒服。要是每个重金属乐队都像Led Zeppelin一样,而不只是光在头发和皮衣上做文章的话,我也许就会喜欢重金属了。

  8)Getz/Gilberto:The Girl From Ipanema

  这张唱片在美国爵士界掀起了一股Bossa Nova热,来自南美,尤其是巴西的音乐家 从此把拉丁音乐永远地留在了美国乐坛。我选这张唱片还有一个原因:担当女声的 Astrud Gilberto(Joao Gilberto 的妻子)是我认为音乐史上声音最性感的女歌手。

  9)Coltrane and Hartmen:John Coltrane and Johnny Hartman

  这张唱片里有历史上最好的萨克斯手和历史上最性感的男声。歌曲也都很出色。不信你听听就知道了。

  10)Pink Floyd:The Wall

  历史上最出色的概念专辑。从歌曲到制作到演唱再到录音都是最出色的。

  11)U2:Joshua Tree

  一般来说,较前卫的、有思想深度的摇滚乐只能在乐评人那里听声儿好,老百姓大都不买账。这张是个例外。在美国,你可以在通俗电台、摇滚电台、青少年电台、另类电台和前卫电台里听到这张专辑里的歌。

  12)Sting:…Nothing Like The Sun

  这是一张充满人文精神的唱片。Sting和“录音棚乐手”们的合作十分成功。专辑的录制相当完美。

  13)Tracy Chapman:Tracy Chapman

  Chapman的处女作其水准之高另人惊讶。她继承了老一辈民歌手的优良传统,在歌中唱出了仍然受到歧视的美国黑人,妇女,和仍然生活在贫穷之中的普通人的心声,一扫八十年代美国乐坛的浮躁之气。从这张唱片出版到现在这二十多年里,我找不出比这张唱片更朴实,更能感动我的作品。

  14)The Velvet Underground:The Velvet Underground and Nico

  美国是个盛产地下乐队的国家。这些乐队不但为美国的流行音乐工业提供了巨大的人才库,而且还有许多乐队不求名不求利,自娱自乐而已。他们是使音乐能进入美国老百姓日常生活的重要原因。而Velvet Underground是所有地下乐队的鼻祖。 这张出色的唱片是这支乐队最好的作品,里面的歌曲都相当耐听。

  15)Paul Simon:Graceland

  这张唱片曾使当年许多买它的人大吃一惊,以为错拿了一张非洲土著唱片。但仔细听你就会发现,这张热闹的唱片骨子里仍然是Simon创作的那些招牌式的流行歌曲,非洲音乐元素被Simon熟练地拿来作为出彩的佐料,为这张本来就已经很出色的专辑锦上添花。此片是“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最佳范例。

  16)Michael Jackson:Thriller

  流行音乐在1982年这张唱片出版后所达到的顶峰至今还没人能超越。Jackson创意性地利用视觉形象促销,结果创下了不可思议的销售奇迹。在音乐上,这张舞曲唱片就是今天再来听也不觉得过时,仍然很有煽动力。

  17)Nirvana:Nevermind

  不管后人怎么吹捧,这张唱片说白了不过是一张带点儿金属味的流行朋克。但它是第一个这么做的,而且做得最出色,以至于掀起了震撼90年代乐坛的“另类”风潮。它的影响力怎么说都不会过分。

  18)Jean Michel Jarre:Oxygen

  现代电子乐我听得不多,但为我打开西方流行音乐大门的正是这张电子音乐唱片。现在的酷哥酷姐们可能已经没人知道雅尔是谁了,但他对中国现代音乐的影响是深远的。就是在欧美,这张革命性的唱片也被认为是影响电子音乐发展的重要唱片之一。

  19)Laurie Anderson:Big Science

  这其实不是一张唱片,而是一次行为艺术展的一部分。不知道先锋音乐(Avant-garde Music)算不算流行音乐,但这里面的一首歌曾上过排行榜,应该算吧。这张唱片极具可听性,不过你最好懂英文,否则里面的许多妙处就会错过了。

  20)Various Artists:Pulp Fiction Soundtrack

  我认为这是电影原声唱片的最佳代表。虽然这部影片因为美国老派影评人的不满而没有获得许多它应得的奖励,但它绝对是一部经得起时间考验的完美作品。导演Quentin Tarantino极善于利用老歌为他的电影烘托气氛,由此他救活了不少被时间埋没的好歌。这张唱片里他选用的冲浪音乐吉他手Dick Dale和英国灵魂乐歌手Dusty Springfield的作品就是极成功的例子。每次听他的电影原声唱片我都会想到:美国流行音乐的历史真是五彩缤纷,不知有多少好听的音乐被我们错过了!

  摇滚史上最出色的一次行为艺术表演

   “平克·弗洛伊德”(Pink Floyd)是摇滚历史上最出色的乐队之一,他们的专辑《墙》一直是国内摇滚爱好者心目中的经典。美国音乐电视台VH1制作了一个特别节目,详细介绍了《墙》的制作过程。

   “平克·弗洛伊德”诞生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都属于不太有名的地下乐队,直到那张《月缺》出版后才算出了名。出名后乐队的歌迷成倍增长,但主唱Waters却对越来越多的演唱会听众十分不满,认为他们都是一些来追星或者酗酒找刺激的俗人,根本就不理解乐队想要表现的“艺术”,乐队和乐迷之间就象隔了一道墙。于是,他脑子里产生了一个想法,要做一台演出,乐队成员完全隐蔽在舞台前方搭起的一座墙之后,不和听众照面。为此他写了几首歌,许多首歌根据的都是他的童年经历。 但是,整张唱片的歌曲顺序安排,结构,小过门以及许多首歌曲则都是为了这台想象中的行为艺术表演而设计的(而不是相反)。可以说这张唱片就是这次行为艺术表演的背景音乐。

   照Waters的本意,这台音乐会应该全部在墙后面表演。但是后来迫于压力,改成上半场先和大家打照面,边演出边砌墙,演出完了强也砌好了。再后来,他又迫于压力改成上半场就把墙砌好,最后再把墙推翻,留一个光明的结尾。砌墙需要搭脚手架,于是有人认为这些脚手架闲着也是闲着,干脆再来点怪物模型,在听众脑门上飘来飘去,也算物尽其用。于是,一批古怪的怪物模型做好了。演出时针对听众的灯光也极为奢华,得亏他们靠《月缺》赚了大笔的钱,否则不可能有这样的实力。后来,怪物和灯光成了“平克·弗洛伊德”的标志了。

   演出完全按照后来唱片的顺序,一点也没有增减。一开始乐队中规中据地在台上唱歌弹琴,突然一帮工人出现在台前,开始砌墙,听众一定大惊失色。砖头都是一米多高,但肯定是假的道具。怪物和灯光在当时绝对超前,现在恐怕也不多见。最后,墙砌好了,只留下四个口,露出乐队的头。最后被堵住的是Waters。他在唱完那句Goodbye后,缺口就被突然堵上,大家肯定还记得,那句Goodbye也是突然结束的,没有余音。台下一阵大哗。

   休息二十分钟后,乐队开始唱Hey You,此时乐队完全藏在墙背后,所以在唱那句Is there anybody out there时恰到好处,引起台下一阵欢呼。之后,Waters走出来,坐在一把椅子里,墙上用幻灯打出了一个典型的Motel的室内装饰,好象Waters就一个人坐在屋里发愁呢。因为整个下半场舞台上就是一堵墙,所以有人建议应该利用这个天然的屏幕,制作一些动画放上去,避免过分冷场。动画设计师便设计了两个场景,一个是性交的花,一个是列队游行的锤子。在唱《Comfortably Numb》时,另一名主唱Gilmour突然出现在墙头上,为大家弹了那段著名的solo。除了Waters以外,整个下半场就只有Gilmour一个人出现过。

   唱到最后,墙蹋了,场面惊心动魄。最后从废墟后面竟然走出来一队穿着白色衬衣的乐手,他们手里拿着吉它,班卓琴,曼陀林,手风琴等民间乐器,就象是一个要去临村演出的乡下乐队!(莫非Waters是在告诉我们,民歌是墙蹋后唯一的选择?)在Waters的领导下,大家唱了那首《Outside the Wall》,然后边唱边从舞台的一侧走向另一侧。最后大家消失在舞台另一侧,演出结束。

   我之所以把它叫做最佳行为艺术,是因为其音乐实在是太棒了。他们不光有很好的创意,还有坚实的基础。可听众真的就理解了吗?我看未必。大家最后不是欢呼着走回各自的家中去了吗?

   就连乐队成员自己也没有说服自己。这张专辑的制作过程充满了争吵,最后导致乐队解散。Waters直到今天仍然和其他三人不说话,他们之间的墙依然没有蹋的迹象。为了不浪费动画家那些绝妙的创意,Waters又打算拍一部电影,用了许多动画创意,其结果就是那部著名的电影《墙》。有意思的是,这部电影的拍摄也充满了争吵,最后导演说这是他一声中拍得最不顺心的电影!

   我原本以为VH1放这个节目,预示着PF要复出呢!可事实却正相反。最近一期《滚石》杂志透露,乐队已经名存实亡了,大家没有一点新打算。他们最近刚出了一套双唱片《精选》,这个节目原来是为了那个精选做广告呢。

   虽然如此,我依然爱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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