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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淑慎告《壹周刊》诽谤败诉 反引火烧身(图)
  时间:2005年03月13日13:19      作者:达文 我来说两句我来说两句(0)
 
萧淑慎告《壹周刊》诽谤败诉 反引火烧身(图)

  搜狐娱乐讯:萧淑慎因豪宅风波控告台湾《壹周刊》诽谤,台湾高等法院3月11日二审宣判萧淑慎败诉。理由是她的豪宅确由影剧大亨何忠雄所赠,当时报导虽误指为王又曾,但重点是,豪宅确是一名已婚多金男所赠,《壹周刊》并无毁损名誉。萧淑慎得知结果反应平静,经纪人林品萱转述她的话:“败诉就败诉,终于可以到此为止了。”

  富豪送金屋起风波

  此案源起前年七月底,第一一四期台湾《壹周刊》封面,以《王又曾送豪宅旧爱伴游,萧淑慎劈腿富贵》为标题,指王以近四千万元台币,购买位于天母的豪宅“天母奇迹”给萧,但萧坚称房子是自己用现金所买,控告《壹周刊》诽谤。

  “劈腿”不算贬损名誉

  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去年一审依加重诽谤罪将《壹周刊》前总编辑裴伟(现任社长)判拘役五十五天,《壹周刊》不满上诉。二审法官清查后发现,该豪宅所属的东炜建设公司,确实收到以支票及汇款方式支付的购屋款,金额高达三千八百六十九万多元,汇款者就是何忠雄的财务助理仇海铭。

  当天法院也对《壹周刊》报导的“劈腿”一词解释,认为未婚男女被指劈腿不算贬损名誉。《壹周刊》前社长张剑虹与前总编辑裴伟则被改判无罪。另外,此案衍生出何忠雄重金赠豪宅的案外案,法官特地将全案移送国税局,调查何、萧的资金往来,是否涉嫌逃漏税。

  结果出炉,萧淑慎透过林品萱响应,每个人看这件事都有不同的角度,公道自在人心,该说的都说了,只觉得拖了这么久,终于告个段落,不用一再解释。裴伟则说:“很高兴法官认真调查证据,证明萧淑慎的豪宅的确是别人送的。”至于何忠雄,记者拨打其手机未接听。

  身材变形想转行

  前些日子萧淑慎销声匿迹好一阵,体态明显“肉”了许多,她在雅虎交友网站的日记中坦白,表示自己去了香港、大陆过年,回台湾后胖了六公斤,还跟妈妈开玩笑:“我一直吃一直吃就变这样了,我看也不能再拍戏了吧!干脆改行,扛瓦斯、打摔角。”说归说,不过她预定四月初到北京拍古装戏《胡同王爷》,看来还是得先减肥才行。(特约撰稿 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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