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46》的“凡17岁以下观众谢绝观看”,人们就敏锐地觉察到,中国电影分级制有望近期出台
日前国家广电总局副局长张宏森在接受《综艺》采访时透露,中国电影分级制度正在紧急筹备之中,但还没有准确的时间表。
分级制的推出其实此前已经初露端倪。在《2046》上映了一个多月后,上海的各大影院售票处都竖起了一则告示,“凡17岁以下观众谢绝观看”。这则告示使得《2046》在一夜之间变成了一部儿童不宜的“成人影片”。虽然“告示”并不是来自国家广电总局,但当时很多人就敏锐地觉察到,中国电影分级制有望近期出台。
更早以前出台的《关于加快电影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就已明确提出电影分级制的说法,但电影分级制却迟迟没有出台。
张宏森说:“我们一直在进行电影分级制度的制定工作,可以说很快就会出台。”他透露,中国的电影分级制度不会像美国一样取代电影检查制度,分级制和电检制度是联系在一起的。所以,中国的电影分级制度相对会比较细致、比较繁琐。
对此,张宏森解释说,中国的电影分级制度必须遵循中国的国情,中国国情有自己的特殊性也有自己的复杂性,因此我们不能照搬其它国家的分级制度。
但张宏森同时表示,实行电影分级制度绝不意味着在中国会出现通常意义上的三级片,暴力、血腥、色情依然是中国电影禁止准入的标准。中国电影分级制度要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要为中国电影的多样化发展提供路径。
人们或许还依稀记得,1989年,广播电影电视部发布了《关于对部分影片实行审查、放映分级制度的通知》,其中规定:对部分影片实行分级制度。明确划定以下几种“少年儿童不宜观看”:凡有强奸、盗窃、吸毒、贩毒、卖淫等情节的影片;凡有容易引起少年儿童恐怖感的暴力、凶杀、打斗情节的影片;凡表现性爱及性行为情节的影片;凡表现社会畸形现象的影片。在发行上,各级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和一切放映单位,均不许组织少儿专场放映,不许租供中小学校少儿观看。对少儿一律不售门票,不许少儿入场(售票、入场时需检验学生证或户口本等有关证件),并不得提供电视台播放。但是,由于当时特殊的政治环境,这一电影的分级措施生不逢时,很快便夭折了。这部规定内容相当贫乏,仅仅对“少儿不宜”做了些许规定。
据北京新影联影业有限责任公司宣传策划经理高军透露,明年年初有可能颁布一部电影分级制度的试行办法。中国电影分级制度是多年来中国电影界一直呼吁的事情,加入WTO之后,电影逐渐要与国际接轨,实行电影分级制度势在必行。“这样一部法规对中国电影事业肯定是利大于弊的。有了法则,制片商就有章可循了,他们可以明确按照法规细则来评判自己的作品是否超出了级别。这可以说是为投资人的钱上了一道保险,再也不用担心突然发生被禁之类的事情了。”对于分级制度对影院的影响,高军表示,“现在还很难说,我想政府对影院能播放什么样的影片也会有明确的规定的。”
世纪英雄电影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敬认为,中国电影分级涉及的东西太多了。“现在在拍一部电影之前,投资方先要把剧本拿到广电总局去审查,拍完之后还要进行审查,在片子还未出来之前已经把色情、暴利等内容删除了。新的分级制度的出台肯定会触动原来的电影相关法规,不知道政府会如何处理。我们也在等待之中。”
中国电影基金会会长李前宽表示,电影分级制度牵涉到中国电影的各个方面。现在才要出台电影分级制度显然有些迟到,仅仅就家庭影院及盗版VCD、DVD的普及来说,要真正实施这一制度,阻力还是非常大的。
中国电影分级大事记
1989年3月1日,广播电影电视部发布了《关于对部分影片实行审查、放映分级制度的通知》。
1999年,《拯救大兵瑞恩》引发电影分级制讨论。
1999年3月,国家广电总局有关人士表示,电影局不会实行电影分级制度。
1999年下半年,有关专家再次提出建立电影分级制。
2001年全国政协委员王兴东首次提出电影分级提案。
2003年2月中影集团公司召开影视创作会议,导演冯小刚等8人提出了“中国电影必须建立分级制度”。
2003年3月在第十届全国政协一次会议上,王兴东再次提交“中国电影产品分级”提案,在全国激起强烈反应。
2003年6月广电总局给王兴东发来正式答复,表示正在对电影分级问题进行广泛调研,力争尽快制定出符合中国国情的切实可行的办法。
文/杨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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