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估计没谁不知道傅彪病了。傅彪,一个很多人包括我都很喜欢的演员。他一旦生了重病,无疑会令很多人担心和惋惜。这两天围绕此事的报道挺多,先是说他患了“晚期”肝癌,但是好在现在知道其实没有那么严重,据知情人士说,“他肝上长了东西,但绝不是媒体报道得那么悬。如果做的是肝移植手术,怎么可能一天就摘除氧气面罩;再说了,如果真是那么大的手术,怎么会只到××医院去呢”。 围绕这个事,引发了一个关于媒体道德观的问题。从网上得知,在此事的报道中,有一家报纸坚持做到了“正确报道”,为了达到“抢新闻顾及个人隐私”的标准,将文中所有能起到提示作用的人名、地名甚至电影的片名全都隐去了。这样就可以“保护傅彪和他的家人”。 把“媒体道德”几个字提出来摆上台面讨论,的确是一顶吓人的大帽子。如果报道中提及了傅彪的名字,是不是就显得没有道德了?有这么狠的吗?我觉得这样给新闻报道下定义,有些生硬,也有些矫枉过正了。作为媒体,报道当然应该做到及时并且准确,底线也应该如这家传媒所说:“把正确的信息传递给很多打来热线提供线索的读者”。当然,媒体也有选择报道与否的自由,但是报得这么遮遮掩掩就显得相当迂腐了。只要做到了不是道听途说,不歪曲事实,把握准确的信息源,再写出来登上版面给读者看,我想当事人绝对不会怪罪。 其实举例说明就好了,试想你看见这样的一条新闻,简化而言就是“某人某日在某地做某事”,作为读者,你会不会觉得看见了最荒谬的事情?医生对病人隐瞒事实,说得过去,可报纸对读者隐瞒事实,就说不过去。读者需要信息,读者需要准确及时详细的信息,要不他们买报纸干嘛呢?正确报道绝不是干巴的、省略了主语谓语状语的东西,媒体道德不等于隐瞒、省略真相。 说完了顺便向你报告今日一则消息,某女星辞演了某导演的某武侠剧,该剧中的一个重要角色现在还没有定下来谁演呢。你听明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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