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大赛分两个层次设立奖项:半决赛和总决赛。 第一层次是**地区奖(如华北地区、东北地区),此次奖项在半决赛中评出。 奖项均可按实际情况在每个单项的比赛中设奖、评奖。 奖项顺序依次是: 大赛**赛区**项目一等奖1名 大赛**赛区**项目二等奖2名 大赛**赛区**项目三等奖3名 大赛**赛区**项目十佳奖10名 大赛**赛区**项目最佳音乐奖1名 大赛**赛区**项目最佳创意奖1名 大赛**赛区**项目最佳上镜奖1名 大赛**赛区**项目最佳创作奖1名 大赛**赛区**项目最佳气质奖1名 大赛**赛区**项目最佳组合奖1名 大赛**赛区**项目最佳表演奖1名 大赛**赛区**项目最具潜力奖1名 大赛**赛区**项目最具青春活力奖1名 大赛**赛区**项目最受欢迎奖1名 大赛**赛区**项目希望之星奖10名 大赛**赛区**项目优秀奖10名 第二层次是全国奖 奖项设置依次为:(各获奖选手可以同时获得一定奖品,奖品待定) 大赛**项目决赛金奖1名 大赛**项目决赛银奖2名 大赛**项目决赛铜奖3名 大赛**项目最佳创意奖1名 大赛**项目最佳原创奖1名 大赛**项目最佳形象奖1名 大赛**项目最佳音乐奖1名 大赛**项目最佳上镜奖1名 大赛**项目最佳创作奖1名 大赛**项目最佳气质奖1名 大赛**项目最佳组合奖1名 大赛**项目最佳表演奖1名 大赛**项目最具潜力奖1名 大赛**项目最具青春活力奖1名 大赛**项目最受欢迎奖1名 大赛**项目希望之星奖1名 大赛**项目十佳奖10名 大赛**项目决赛优秀奖10名 为了表彰优秀获奖选手的指导老师、选送学校或单位的辛勤劳动成果,特别设立育才成就奖﹑优秀园丁奖﹑伯乐奖。 设立最佳组织奖,由首届声乐器乐舞蹈大赛组织委员会根据工作业绩,评选并授予在活动组织中做出突出成绩的赛区组委会。 设立特别贡献奖,由首届声乐器乐舞蹈大赛组委会根据对大赛冠名﹑协办﹑赞助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贡献大小,颁发该奖项的荣誉证书及奖杯﹑奖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