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区奖项设置方法 比赛项目分组为儿童组、少年组、青年组、中老年组,再按声乐、器乐、舞蹈的专业类别分别产生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其它奖项(如最佳原创等)和十佳奖、优秀奖; 二、地区奖项产生步骤 1. 声乐:半决赛分四个年龄段,按美声、通俗、民族; 2. 器乐:半决赛分四个年龄段,按民乐、西洋乐; 3. 舞蹈:半决赛分四个年龄段,按独舞、双人舞、舞蹈组合分组; 4. 半决赛分四个年龄段评选出最佳创作奖、最佳创意奖、最佳上镜奖、最佳设计奖、最佳形象奖、最佳组合奖、最佳音乐奖、最佳原创音乐奖、希望之星奖、最具潜力奖、最受欢迎奖、最佳气质奖、最具青春活力奖、最佳艺术表现力奖进入决赛; 5. 比赛项目分四个年龄组分别评出十佳奖和优秀奖进入决赛。 三、全国总决赛金、银、铜奖、其他奖项设置方法 1. 决赛按声乐、器乐、舞蹈,按儿童组、少年组、青年组、中老年组各产生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 2. 决赛分四个年龄段评选出最佳创作奖、最佳创意奖、最佳上镜奖、最佳设计奖、最佳形象奖、最佳组合奖、最佳音乐奖、最佳原创音乐奖、希望之星奖、最具潜力奖、最受欢迎奖、最佳气质奖、最具青春活力奖、最佳艺术表现力奖; 3. 决赛按儿童组、少年组、青年组、中老年组,再按声乐、器乐、舞蹈的类别分别产生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4. 项目分四个年龄组分别评出十佳奖和优秀奖。 四、全国总决赛奖项产生步骤 1.声乐:总决赛分四个年龄段,按美声、通俗、民族; 2.器乐:总决赛分四个年龄段,按民乐、西洋乐; 3.舞蹈:总决赛分四个年龄段,按独舞、双人舞、舞蹈组合分组; 4.总决赛分四个年龄段评选出最佳创作奖、最佳创意奖、最佳上镜奖、最佳设计奖、最佳形象奖、最佳组合奖、最佳音乐奖、最佳原创音乐奖、希望之星奖、最具潜力奖、最受欢迎奖、最佳气质奖、最具青春活力奖、最佳艺术表现力奖各1名; 5.总决赛项目分四个年龄组分别评出十佳奖和优秀奖各10名。 五、育才成就奖、优秀园丁奖、伯乐奖: 从获得此次大赛获奖选手的选送学校、教师中选出。 六、最佳组织奖、特别贡献奖: 1.最佳组织奖由组委会根据其报名点工作业绩,评选并授予在组织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报名点; 2.特别贡献奖由全国、地区级赛区组委会根据对大赛冠名、协办、赞助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贡献大小,颁发给该奖项的荣誉证书及奖杯、奖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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