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届大赛的参赛选手来自全国各地,为使大赛有一个文明良好的比赛环境,使参赛者发挥最佳的竞赛水平,组委会特制定如下守则,请参赛选手遵守履行。 1. 遵守大赛的各项规定,服从大赛的统一安排,按时参加比赛,顾全大局、倡导正气; 2. 文明礼貌、遵纪守法,加强集体观念,做到团结互助; 3. 不走后门、不拉关系,严禁有任何形式的贿赂; 4. 不准与评委及大赛工作人员直接联系,有事按程序由领队向组委会反映; 5. 不得私自讨论和传播有关比赛不实消息,对有关比赛的意见,通过正常渠道向组委会汇报; 6. 按时作息,外出请假,注意人身安全,保管好所带财物; 7. 尊重评委们的劳动,配合组委会工作; 8. 本原则解释权归全国声乐器乐舞蹈大赛组委会。 以上守则,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如有违反经查实后,取消参赛资格,并对参赛赛区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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