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早报特派记者赵海霞 青岛报道
7月13日10时46分,青岛市南法院10号法庭。随着审判长刘峰松手中的法棰落下,中国第一起片场案件有了说法。历时16个月的高虎撞人案(刑事部分)在一片镁光中有了一审判决,高虎过失致人死亡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执行。
早上9点刚过,10号法庭外就围满了得到消息而赶来的各路记者。市南法院显然对定于10点半开庭的高虎撞人一案十分重视,所有旁听人员都需持有旁听证和身份证,缺一不得入内,“高虎的案子比较典型,关注的人也很多,法院这样做也是慎重起见。”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道。
10:09分,押解高虎的警车停在法庭门外,身形憔悴、面无表情的高虎自6月15日被批捕后,首次进入人们视线。 10:30分,高虎撞人案正式开庭,宣读一份长达5页的刑事判决书成为“主角”。根据判决书记者获悉,针对高虎撞人案中的关键??道具车刹车是否失灵的问题,法院根据多方证据认定该车刹车系统正常。而其罪行在于“在驾驶车辆拍摄电视剧的过程中,过于自信驾驶技术,因操作不当,导致被害人冯子永死亡,因此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但由于被告人家属在案件宣判前主动向法院交纳人民币三十万作为人身损害赔偿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依法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
10:46分,审判长刘峰松手中的法棰落下,高虎撞人案(刑事部分)一审有了判决。高虎对于判一年缓一年的结果似乎很迟钝,表示服从判决但对于是否上诉的问题,高虎说“考虑,考虑,不上诉吧!”。短短的10分钟判决结束了,高虎再次被押上警车,带着手铐离开了法庭。
据了解,在判决下达15天内,如果没有上诉或者抗诉,该案将进入民事诉讼的审理程序。昨日张屹巍告诉记者,不论自己最终是否抗诉,她都依然坚持在民事诉讼部分要求总额达到64万的赔偿。
现场传真:
面无表情的高虎
10:09分高虎走下警车,一头黄发、白色T恤、兰色仔裤、黑色波鞋,时尚的装扮还在提醒着人们他演员的身份,但身上的囚衣和锃亮的手铐加之他略微驼背、不再挺拔的身形却显现出了这件事情对他的改变。站在审判厅中央的高虎早已没有第一次开庭审理时的张扬,长时间的保持着呆滞的表情和空洞的眼神,戴着手铐的双手一直紧握在一起。整个判决过程中,他只说了两句话,“服从判决”和“不上诉”,与他的表情一样,他的声音听上去同样的毫无声气。
暗自垂泪的张屹巍
带着一副墨镜,头发简单挽起的张屹巍坐在旁听席的的角落里。尽管判决过程是简短的,但一纸判决书却浓缩了其夫冯子永出事后16个月以来的点滴岁月。整个判决过程对于她来说无疑是一次痛苦经历的重放,因为落座旁听席的她,自始至终都在暗自留泪。直到法官宣读判决结果时,她才受惊似地抬起头,当听到判一年缓一年的结果时,更多泪花从她眼中涌出。持续的、不能自已的低声啜泣和快步几近小跑的离开10号法庭,则是她在审判结束后留给我们的最后印象。
扒满窗户的亲属
10号法庭不大,而高虎的亲属却太多。不能全部进入审判厅的亲属们只能绕道扒在在窗户上向内张望。听不到审判厅里面的声音,看着高虎长大的舅舅、姑姑、叔叔门只能互相说话打气。“关进看守所这么长时间没见着,孩子怎么变得呆头呆脑的了!”,“这么大孩子,谁受过这个,出来就好了!,10分钟的判决很快结束,但他们依然只能远远的跟高虎招招手,看着囚车远去的亲属们继续猜测,“你看孩子这样子,也不知道能不能演戏了?”“别胡猜了,肯定能演!”
各方反应
高虎:我很累
跟高虎通话的时候是下午3点,他刚刚从青岛市第一看守所出来。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去了洗澡堂的他,希望能洗去一身牢狱的味道,“我现在很累,只想好好休息一下。明后天我就回北京了。我当然很希望能继续演戏,但我这样的情况能否接戏,我还不太清楚。一切都听公司的安排吧!”对于出事这么久为什么不跟受害人家属联系这一问题,高虎回应:“刚出事的时候我很想道歉的,但剧组说我最好不要出面由他们处理,所以我就一直拖着,后来怎么会演变成这样,我也不知道了,这一年我真的太累了!”
张屹巍:我伤心
张屹巍的情绪一直很低落,直到下午都没有好转,接到记者的电话她显然很激动,“判决结果真的出乎我的意料,我认为高虎应该被判实刑才对。至于判决书里提到的30万,其实只是他们的意想,我根本就没有见到。我对判决结果很不满意,现在正在与律师郭铁军商量最近是否提起抗诉的问题。我现在最想说的是,法院只能对高虎的罪行做出判决,但不能评判高虎的的人品!”
经纪人:对高虎演戏没有影响
高虎的经纪人付崴显然很平静,对这样的判决结果一副意料之中的样子。在电话中,她很有信心的告诉记者,“这件事情对高虎拍戏不会有影响的,公司最近会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一切关于他的情况会在那时侯通报,现在可以说的是尽管手头还没有给他接好的戏,但高虎是不会没有戏演的!”
法学专家:这样的案件很典型
杨红是青岛大学法学院的副教授,专门研究刑事法律。说起高虎的案子,她的意见“这样的案件很典型”,杨红认为影视制作是个特殊行业,通过高虎事件引发的争议可以看到我们的法律还需要跟细致的划分,对这样特殊的行业应该作出些具体的规定。至于这个案件本身,杨红认为判一年缓一年的量刑还是比较准确的,法院认定他主观上有过错。但由于其具体情况采用了缓刑执行,这又是个虚刑,以演戏作为职业的高虎完全可以在缓刑期间继续演戏,只要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该拍戏就拍戏!
案件进程
2003年3月22日 高虎在青岛拍摄《情错》时,开道具车撞死了灯光师冯子永。
2004年2月24日 市南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刑事部分。
2004年6月10日 死者妻子张屹巍提起民事诉讼,向高虎索赔包括死亡补偿金在内的各项费用共计64万元。
2004年6月15日 高虎被司法机关批捕,关押在青岛市第一看守所
2004年7月13日 高虎撞人案刑事部分宣判,高虎过失致人死亡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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