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话剧中心上周末开始了在京的演出,首演剧目便是当初颇有争议的《蝴蝶是自由的》。这部戏最大的焦点就是女主演焦媛作风大胆,在场上暴露较多,因此,被蒙上了一层特殊的色彩,人们彼此心照不宣地对这样一部戏充满了期望。应该说我在走进剧场前,也确实对于这一点充满了兴趣,而出来之后我对于自己的幼稚做了比较深刻的检讨。
就像传说中的“一叶障目,不见泰山”,一直以来我们对于《蝴蝶是自由的》的关注点都在于焦媛的大胆演出,却从来没认真看过关于这部戏真正内涵的文字,甚至是剧本梗概。这个戏讲述的是一个盲人和一个一心向往自由、不愿受任何束缚的姑娘之间的爱情故事。虽然它有着大胆的外套,可是话剧本身应该说却是一个很本分的舞台剧,它严格地遵守着亚里士多德时期的“三一律”,一个完整的事件——盲人和姑娘彼此相爱,遭受阻力和误会,但终究得以冰释;一个地点——盲人租住的房间内,间或透出隔壁姑娘房间温暖的光线;整件事发生在一天之内——从早晨的认识,到傍晚的分离,到夜晚的和好……虽然仅有一天,可是主人公的情感却跨越了千山万水,一会儿在快乐的巅峰,一会儿在悲伤的谷底,一会儿又在和缓的平原……
演出之后,你会发现其实焦媛不够大胆,而她的大胆也无关于整部戏的主旨。这个戏的情节相对比较简单,留给演员发挥的空间可以说是可大可小,而这个大小之间的差别往往就是一个成功的演员和普通演员的差别。这次两个主演的表演,应该说是中规中矩,空间则属于比较小的那种,难得的是焦媛在演了上百场之后还能有如此的激情,相对而言男主角就显得激情不足。
演戏是一个释放的过程,观众期待的就是演员的释放,如果连演员的表演都束手束脚的话,那么观众就会受到影响。正如本戏的主旨:蝴蝶应该是自由的,演员也如此。(牛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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