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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来常往》 李丽霞再告陈红蔡国庆“抢歌”
YULE.SOHU.COM  2004-05-25 07:35  来源: 北京娱乐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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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歌手李丽霞诉陈红蔡国庆侵犯其著作权案二审在北京市一中院开庭。

  据悉,此案的缘由是,2002年,李丽霞看好李刚创作的歌曲《常来常往》,并准备凭此歌曲参加2003年春节晚会竞选,当他们共同出资完成该曲伴奏带后,李刚却将该带提供给陈红、蔡国庆演唱,李丽霞愤而起诉李刚违反合同及陈红、蔡国庆侵犯其著作权。一审法院判决驳回李丽霞对
陈红、蔡国庆的诉讼请求,判令李刚退还李丽霞4000元。李丽霞不服,向北京市一中院提起上诉。

  昨天上午9时,北京市一中院开庭审理此案。李刚、陈红、蔡国庆均委托代理人出庭,李丽霞和代理人出庭。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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