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颜斐)本报昨天报道了赵忠祥被起诉拖欠治疗费后,当事人饶女士给记者打来电话诉说,她另一起起诉赵忠祥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件也已在丰台区法院立案。记者随后经丰台区法院证实,该案确已受理。在这起纠纷中,饶女主要求赵忠祥赔偿她的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费等共计1万元。
饶女士说,她和赵忠祥之间有过一段长达7年之久的情感纠葛。其间,她曾因赵对其实施的行为住过两次医院,给她精神上带来了很大的痛苦。据饶女士说,赵忠祥之所以不同意给付3800元治疗费,理由也是曾给过她一些钱。“但这是两码事。”饶女士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