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着这些内幕很像是笑话更像是起哄。之所以会出现这些共谋的内幕操作,根源就在于对标准不坚持,因为种种利益而退让而放水。放水的结果就是出现最后的黑幕和丑闻。在起码标准丧失原则之下,客大欺店有可能,店大欺客也有可能。
2001年某著名歌星在颁奖现场摔话筒就是极端一例。当时有记者这样记述:各颁奖礼明里暗里向来只给到场歌手发奖,这早已是公开的秘密。但此前那歌星确实有事安排不开就声明不来现场了。既然不来,那个大奖杯也不能闲着,于是就把奖调给另一个著名歌星了;可颁奖当天,某歌星把时间挤出来说我可以过来了。这一下主办方就毛了爪抓了大瞎,连忙劝告某歌星那你就甭过来了;可人家既然事先接到了邀请说我为什么不来,结果真来了就只好临时再给人家加一个安慰奖;最后就是某歌星现场摔话筒给主办者造成一个巨大丑闻。此丑闻之后被各家媒体纷纷披露,但最后结果却不了了之。甚至还传出要封杀某歌星的传闻。
丑闻既经披露又不了了之,那么有一回就会再有二回。去年一位人气极旺也很受观众欢迎的偶像影视明星初进音乐圈,结果也参与了某个音乐颁奖。按常识常理去推测,他若因为在影视之外的业余唱歌而荣获“最受观众欢迎”奖本也无可厚非;可到最后颁奖现场,他得到的却是本该颁给专业歌手的“最佳歌手”奖;而“最受观众欢迎”奖竟被另外一位很大牌的专业歌手当场拿走。如此张冠李戴之后也被媒体议论纷纷,说它是丑闻可能有些过头,但成为音乐圈内、外的广为传播的笑柄,却是不争的事实。
丧失起码的权威和对基本标准的坚持到底,事情就肯定还会继续恶性循环,那么种种歌圈的丑闻和笑话,以后还会不会一而再再而三出现呢?我们姑且拭目以待。
事先谈奖、私下商量、现场加奖,皆大欢喜———各种颁奖底线的丧失,最后就一定会导致信用的全面崩溃。不止在一个场合,我曾经见过那么多年轻歌迷对着他们的歌星偶像要死要活地发出令人恐惧的尖叫,甚至还会如梦如痴当场昏厥过去。那好,下边我就把几次去采访“风云榜”当场旁听到的电话内容公布于此,也让那些追星族看看他们的歌星偶像被公司包装出来的另一面吧———
1、“我们认为在颁奖前把结果告诉我们,是有意义的!”某唱片公司老板;
2、“你那边情况没有进展,所以我不能给你答复啊!”(某唱片公司主管的答复)
直译:“情况”和“进展”就是要求颁奖主办方透出底细;
3、“我觉得我们的歌手应该得这项奖,而且不要忘了我们正在力推的某某歌手哦。”(某唱片公司的答复)
直译:大牌歌星得给奖,而新推歌手获奖还要作为附加条件;
3、“他们有一些脸不肯丢,而且也丢不起!”(某唱片公司主管的答复)
直译:如果不把奖事先“谈”给“他们”,“他们”就不肯到现场来;
4、“他们已经被养成习惯,每一次都是知道的啊!”(某唱片公司主管)
直译:如果有颁奖主办者还在坚持起码标准,那就是你们在破坏行规;
5、“我们可以等,就看谁能坚持到最后一秒!而且放心,我们时间都留出来了!”(某唱片公司主管)
这已经是直接要挟了;
6、“你们要快一点哦,那一天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安排的!”(某唱片公司主管)
除了要挟,还要加一点嘲弄;
7、“我敢说港台艺人来内地领奖,没有一个是不谈的!”(某唱片公司主管)
9、“我们也希望能够有一个公正、公开、公平的奖,但是以现在的内地的环境,做不到。或许5年之后可以吧!”(某唱片公司主管)
10、“我们也不想和你们谈啊,可是我们不谈,别人谈了,那我们怎么办啊?”(某经纪公司的经纪人)
11、“我也不和你多说,有奖我们就去,没有我们就不去了!”(某经纪公司的经纪人)
以上录音全都掷地有声,特别需要说明的,它们全都是内地之外公司的“心声”。更有甚者,还有好几位非内地的大牌歌星经纪人口气轻慢地对主办方工作人员这样说:是啊!我相信你们是公正的,那你们又何必在乎我们去不去呢?该怎么颁你们就照样颁奖嘛……
此外,一个著名唱片公司很高层人士还给主办方打电话说:他们(指那些大牌歌星)现在其实已经进步很多了,在以前要求确定日程时,我们都是必须要求把奖项白纸黑字传真过来的哟!必须是签了字确认才行的呀,所以我们现在只要求你们口头告诉就可以了。———听这话,倒好像他们已经让到不能再退让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