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面埋伏》真打官司还是与被告互当托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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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02 08:52
来源:
千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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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面埋伏》部分场景和演员拍戏照被曝光后,制片人张伟平前天正式表态,决定起诉某周刊及PHOTOCOME网站和偷拍者。昨天,记者致电张伟平,他并未透露起诉时间。而曝光片中场景及演员的某周刊,听到起诉消息不怒反喜,第一时间拟好了声明,并欣然接受记者采访。相比之下,PHOTOCOME网站则低调许多。
娱乐圈口水官司众多,大家乐此不疲的原因,明眼人都知道是因为原告与被告双方都能借此扩大知名度,这次更不例外。不仅《十面埋伏》吸引了更多关注,某周刊也从刚上市默默无闻有了一告成名的契机,双方都有望从官司中获利。
张伟平之前对媒体发布的相关“罪状”是偷拍者不仅将照片刊登在某周刊上,还卖给了PHOTOCOME网站,网站又卖给其他媒体获利。目前所有公开发表的有关《十面埋伏》剧情的照片都是偷拍的,泄露了该片的商业秘密。昨天,记者致电该周刊负责人时,对方没有一丝被人告的惶恐,欣然告之已经看到了张伟平的上述言论,并已经为此事拟好了一份声明,一会儿就给几家大媒体传过去。很快,记者收到声明,对方还体贴地附上了一份图文并茂的样刊,让人感到似有广告推销之意。声明内容主要是针对张伟平之前表示的偷拍、转卖获利两项“罪状”的。该负责人也在采访中强调:“首先,我们没有通过任何不法手段获取《十面埋伏》的图文资料,其次,相关图文除了用于新闻报道之外,并未出售给任何其他公司,而且,这些报道并无任何扭曲、丑化。”
PHOTOCOME网站负责人则表示不想张扬、炒作,不太情愿接受采访,最后,他对记者表示:“我们网站就是为摄影师和媒体提供服务的平台,我们跟摄影师都有协议,会审核照片的版权问题,也会审核照片内容是否真实,但你要让我们保证摄影师拍的内容都不涉及商业机密,这个没办法审核。而且,我觉得《十面埋伏》剧照说是商业秘密也有点过了,我们没有恶意侵犯他什么东西。”
律师说法
对媒体侵权案件比较熟悉的陈律师谈起著作权和“偷拍”两个问题。关于著作权:“一个剧的拍摄有著作权问题,摄制组的劳动成果是知识产权,但这也有个界定问题。虽然摄制组拒绝采访,有保密意愿,单纯的新闻采访,是否对著作权构成侵权有待商榷,但如果将这些拍摄到的图片转让获利,则可能构成侵权。”关于偷拍:“新的法律规定,未经许可,通过偷拍、偷录等其他途径取得的证据拿到法庭上做证据用,是可以的,由此引申到生活中,要看偷拍的内容,如果涉及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是违法。”按律师综合分析,《十面埋伏》的剧照不存在商业机密的问题,未经允许拍到的剧照用于新闻用途合法,但转卖获利则有可能构成对著作权的侵权。(侯柠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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