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申请须知 1、办理广告申请的请将申请表于2003年9月20日前交给筹备组或承办人处。广告费用请于2003年9月30日前一次性全额付至指定帐户。筹备组在收到全部款项及广告资料后确认无误,广告协议即刻生效。逾期未支付全部费用或提供全部资料者,其广告申请将视为放弃。 2、2003年9月30日后办理广告申请业务的企业,将加收20%的广告申请费。 3、广告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信息技内容须符合本此论坛主题、宗旨及论坛参与者的兴趣。广告样片由申请单位自行提供,彩色广告除胶印正片外,需三条完整样张,否则不保证色彩质量,也可提供电子文件(E—mail谢绝) 4、除论坛授权的广告媒体可刊登论坛相关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形式的广告。企业宣传料的发放必须事先征得筹备组同意,书面广告必须清楚注明“广告”字样。 5、禁止使用粘胶类广告。 6、筹备组有权决定会刊的所有信息及广告内容,筹备组有权取消任何不符合要求的广告。 7、如广告申请企业要求退还广告材料,请在广告申请表上注明,否则筹备组将在保留6个月后全部销毁。 8、未尽事宜请与筹备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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