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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感歌手郑希怡高速路危坐车顶拍MV涉嫌违法(图)
  时间:2003年10月21日15:28      我来说两句我来说两句(0)
 

郑希怡危坐风驰电掣的车顶拍摄音乐特辑,行经的私家车乘客亦注视良久。
 

  南方网讯 据香港媒体报道,英皇娱乐旗下性感型女歌手郑希怡(Yumiko)涉嫌违法,日前她危坐在一架跑车车顶上,跑车司机以时速七十、八十公里,在东区走廊高速公路飞驰,险令沿途的车辆发生交通意外,甚至有交通警员途经现场却没有制止。港岛交通部对事件高度关注,并介入调查,若发现有证据证明有人犯法,必会作出检控行动。一旦罪成,相关人士最高被判罚款及监禁。

  英皇娱乐集团辖下唱片部MusicPlus负责人昨晚(20日)回应称,今次制作外判予一间制作公司负责,所有制作事宜由该公司负责,包括是否向政府申请。
但当她获悉事件或触犯法例时,她则大表惊讶,称会向警方了解事件详情,并联络制作公司跟进事件。

  制作公司未向政府申请

  郑希怡于周日(19日)清早,拍摄新歌《技术性击倒》的音乐录影带(MV)。综合各大报章娱乐版报道,她身穿性感服饰,身上只靠四条钢丝缠着腰部,危坐在一架编号“JZ6×36”的黑色跑车车顶上,摆出状甚陶醉的样子,她又在车顶上不断扭腰,又将双手摊开。当时的跑车车速高达七十、八十公里,行经东区走廊驶往铜锣湾,为时约15分钟。据了解,有关人士曾向记者透露,承认没向政府当局申请,是“偷鸡”拍摄。

  郑希怡的亡命动作,令其他道路使用者看得目瞪口呆,据郑希怡事后接受传媒访问时表示,有两架车的司机因看得过分投入,一度突然慢驶,险些酿成交通意外。“开始拍的时候,有人告诉我说有两架车在东廊看我拍,差点撞车……我……还觉得好刺激……”

  有报道指,在拍摄期间,恰巧有交通警骑着电单车经过,但该名交通警并无制止这亡命动作。

  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及警方发言人接受媒体查询时,证实从无收过郑希怡所属公司知会要在高速公路拍这镜头,案件已交由港岛交通部展开调查,包括调查当时是否有交通警途经而无理会,故暂不便评论。但发言人强调,若有证据证明有人犯法,必会采取检控行动。

  司机乘客及公司均犯法

  有资深交通警官向媒体解释,由于车顶并非载人位置,单是郑希怡坐于车顶上在东区走廊风驰电掣,已“有得告”,加上事前又无申请在高速公路上拍摄,影响其他道路使用者,可检控违犯“车辆构造与使用”及不小心驾驶等两项罪名。

  就取证方面,据了据,警方调查时除会主动找当事人外,亦会扣留当日涉案的车辆,并拍照作为证据。上述警官指出,刊登在报章上的相片亦可成为证据,但必须得到报馆同意交予警方。同时,最关键是有无证人肯挺身而出指证。

  最高刑罚囚三月罚五千

  执业大律师陆伟雄指出,乘客在行车时,若作出过分危险动作,如坐在车顶上或突然下车,影响其他道路使用者或引致交通意外,已干犯第374章的《道路交通规例》。他续称,如其他有份参与制作的人士明知有关行为危险,仍促使或鼓励或教唆别人作出危险行为,亦已构成串谋罪行。

  根据《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53条的车辆负载条例,乘客必须坐在构造适当、并安装在车辆车身座位上。若有乘客坐在车顶上而司机继续开车,有关人士已干犯上述有关条例,如属首次被定罪,罚款五千元及监禁三个月;如再犯者则罚款一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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