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交警裁定责任方在"英雄" 伤者昨发声明催"剧组"
| 2001-12-22 14:15:40 成都晚报 |
成都晚报12月22日讯(记者罗伟)前日九寨沟交警的责任认定书,表明了车祸的真相。昨日,仍在治疗中的伤者陶艳生,在得到责任认定书后,委托代理律师发表公开声明,敦促《英雄》剧组尽快以“积极的态度妥善处理这一事件”。警方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表明:2001年10月30日,司机李跃进驾驶“张艺谋摄制组”牌号为“甘F0245临”的雪佛莱小客车在九寨沟旅游道路上行驶(由箭竹海——九寨沟口),13:30分行至九寨沟口——诺日朗6公里处,遇陶艳生从观光车站下车后横穿公路。因李跃进驾车在旅游公路行驶对行人动态判断不足,且陶艳生临时横穿公路,致使李跃进驾车在超越停放在路边的观光车时将陶艳生撞上,造成陶艳生受伤、小客车受损的一般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李跃进为抢救伤员陶艳生,将陶抱上车后驾车送往医院。警方据此作出了“李跃进负此次事故主要责任,陶艳生负此次事故次要责任”的责任认定。在得到责任认定书后,伤者律师发表了四点声明:一、“张艺谋摄制组”驾驶员违章行为被依法确认。此前有关摄制组驾驶员对该交通事故不负责任的谣传,据此得以澄清。二、“张艺谋摄制组”对受害人的法律责任由此得以明确。李跃进作为专职驾驶员受聘摄制组,其行为是一种职务行为。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1条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张艺谋摄制组”难辞其咎。三、摄制组支付保证金的行为是国家法律规定的义务,不是摄制组法外之情,更非仗义相助。因此我们再次强调保证金应受到有效监管。四、“张艺谋摄制组”作为车祸肇事一方,对受害人给予适当形式的慰问和歉意,负有道义上的责任。但遗憾的是,未能得到对方的响应。最后,伤者律师恳请剧组用“积极的态度妥善处理这一事件”。 对于伤者一方的声明,剧组及其律师冯军尚未表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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