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激情”涉嫌抄袭案延期开庭 影视官司谁是赢家?
| 2002-11-29 07:04:13 北京青年报 |
本报讯(记者 刘江华)北京九歌泰来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状告《激情燃烧的岁月》制片方“涉嫌抄袭”一案,已经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按预先的规定,昨天应该是案件双方交换证据的时间,但是,原告昨天约见记者时透露,《激情燃烧的岁月》制片方没有提交证据,而是向法院请求延期到12月12日再提交证据。这意味着,案件的开庭时间也将延期。原告方说,他们把《激情燃烧的岁月》的三个制片方都当做了被告,但是昨天只有总政话剧团影视部和西安长安影视公司两家被告到庭。被告提出他们是11月12日才收到法院的传票,按照“一个月内提供证据”的有关法律规定,法院准许了被告方的请求。长安公司总经理马建安告诉记者,他们之所以提出延期,是律师认为应该把材料参透,把答辩状做得扎实一些。
由热播电视剧引发的官司最近一段时间可以说沸反盈天:电视连续剧《盖世太保枪口下的中国女人》今年在中央电视台播出,它的编剧、黑龙江省作家协会副主席张雅文状告山东女作家赵冬苓侵犯其著作权;《激情燃烧的岁月》在全国各地热播,自称拥有小说《我是太阳》影视改编权的“九歌泰来”起诉该剧涉嫌抄袭此小说,将制片方告上了法庭。
除了编剧之外,演员、制片人、导演等电视剧主创人员的官司也是不少。去年11月份,演员常远告制片方拖欠片酬41.6万元;著名演员斯琴高娃为追讨《阳光灿烂的日子》的28万元片酬而产生诉讼,今年8月28日此案已开庭审理;《激情燃烧的岁月》制片人张纪中今年9月指责制片公司拖欠片酬;前不久还传出周晓文向《大脚马皇后》制片方讨要剩下的30万元片酬,反而被制片方控告的消息。
影视界为何官司多?首要的一点是很多影视界人士在合作之初法律意识不强。周晓文官司案件和常远官司案件还有合同可依,而斯琴高娃及张纪中片酬案件则没有合同约定,斯琴高娃后来只是说导演答应“会对她很好”,从而埋下了纠纷的祸根。
签了合同也并不意味着万事大吉。据《盖世太保枪口下的中国女人》编剧张雅文说,为了能使该作品投拍,她与潇湘厂制片人签订了四条补充协议以接受他们另请人改编剧本。其内容包括“承认她是《盖》剧独立编剧;改编本必须经张雅文亲自审阅;如果改编得不理想,她有权重新修改;制片方全额支付稿费”。张雅文在协议上签了字,制片人说拿回潇湘厂盖公章后寄给张,但他们后来却称将此补充协议丢失了。没有这份协议,张雅文的诉讼之路也显得困难重重,为此,她呼吁作家增强维权意识,在签合同时一定要慎重和仔细,以免日后产生麻烦。从这个角度上讲,这些案件将增强影视界有关人士的法律意识,影视市场也就成了赢家。一个更有意思的现象是,大众虽然对名人官司有相当的关注,对真正通过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演艺人士深表理解,但是却对相当多的官司中无聊炒作、搭车推销的作风非常厌烦。演艺圈的内幕在相互攻击中暴露得越多,明星、公司的人气就下降越多。如此说来,那些一时得利的人也不能说是真正的赢家。
我希望,随着市场的逐步规范,严整的合同能使纠纷消弭于无形,能使无聊的炒作式诉讼无从切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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