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卫视主持人李湘虽然已表示在9月3日在长沙补交了她在南宁歌友会未交纳的税款,但南宁市地税局却于近日表示,他们未收到。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经济法学专家陈晶莹教授对李湘本人有关“异地缴税”说法作出了否认。陈教授表示:“我国税法至今仍实行地域性征税制,也就是说南宁市地税局在没有收到税款前有权利对当事者李湘本人催缴。
据最高人民法院最新解释,即便李湘确实在长沙异地缴了税,她也应出具经长沙市地税局认可的缴税证明,并送达南宁市地税局。再经由两地地税局协调处理。”记者得悉,南宁市永新分局在迟迟没有得到李湘任何答复的情况下,已于近日将有关资料移交到南宁市地税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陈澍)